建築企業編制的指導生產經營活動的綜合性計畫。它的主要任務是在保證工程品質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完成承擔的建築安裝工程。它包括:施工計畫,材料供應計畫,能源消耗計畫,機械化施工計畫,機械設備維修計畫,勞動工資計畫,運輸計畫,附屬、輔助生產單位計畫,技術組織措施計畫,降低成本計畫,財務計畫等。上述各項計畫構成一個相互聯繫、相互協調和相互制約的體系。其中施工計畫是主要的計畫,其他計畫都以施工計畫和上級下達的指標為編制依據。主要指標有:建築安裝工程量(以實物量表表示),建築安裝工作量(以價值量表示),竣工工程價值,房屋建築開工、竣工面積,大、中型項目開工、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勞動生產率,機械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產值資金率,成本降低率和利潤等。

  施工技術財務計劃的編制程序是:①準備階段,企業組織調查研究,掌握工程任務和生產能力的具體情況,準備必要的定額資料和實際數據;②計算、平衡階段,企業根據上級下達的指令性、指導性計劃的要求和中標項目,以承包合同為基礎,對照自身的生產能力和生產條件,進行試算和平衡,編制計劃草案;③計劃確定階段,上述計劃草案經企業領導審定,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或批準,成為企業的正式計劃。施工技術財務計劃分年度計劃和季度計劃。它是基層(工區、工程隊、工地等)編制月、旬(或周)施工作業計劃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