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工廠、礦山、油田、港口、倉庫等企業服務的道路,分為廠外道路、廠內道路和露天礦山道路。廠外道路為廠礦企業與公路、城市道路、車站、港口原料基地、其他廠礦企業等相銜接的對外道路;或本企業分散的廠(場)區、居住區等之間的聯絡道路或通往本企業外部各輔助設施的道路。廠內道路為廠(場)區、庫區、站區、港區等的內部道路。露天礦山道路為礦區範圍內採礦場與卸車點之間、廠(場)區之間的道路;或通往附屬廠、輔助設施的道路。廠礦道路的等級和主要技術指標應根據廠礦規模、企業類型、道道路性質和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務年限、交通量、車型等)、當地地形地質並考慮將來的發展綜合確定。

  廠外道路屬於城市道路網規劃范圍內的,應與城建部門協商後,按《城市道路設計規范》(見城市道路)執行。屬於公路網規劃范圍內的,應與交通部門協商後,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見公路)執行。不屬於上述范圍內的廠外道路,應按《廠礦道路設計規范》執行。設計時,應盡量做到沿線廠礦企業共同使用,並兼顧地方交通運輸的需要。

  廠內道路一般分為:主幹道──全廠性的主要道路;或連接廠區主要出入口道路;次幹道──廠內車間、倉庫、碼頭等之間交通運輸較繁忙的道路;支道──車輛和行人通行都較少的道路及消防道路等;車間引道──車間、倉庫等出入口與主、次幹道或支道相銜接的道路;人行道。

  廠內道路的設計,應有利生產、方便生活,註意與廠內鐵路、管線及其他建築物相協調,並符合衛生、消防、人防和防振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露天礦山道路一般分為:生產幹線──采礦場各開采臺階通往卸礦點或廢石場的共用道路;生產支線──由開采臺階或廢石場與生產幹線相銜接的道路,或由開采段直接到卸礦點或廢石場的道路;聯絡線──經常通行露天礦生產所用自卸汽車的其他道路;輔助線──通往附屬廠、輔助設施,行駛各種汽車的道路。

  露天礦山道路等級依礦區性質、交通量(主要為汽車的單向小時交通量)確定。主要技術指標依道路等級、車型等確定。

  廠礦道路路面類型,根據廠礦生產特點可依如下要求選擇:防塵要求較高的生產區,宜選用各種瀝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通過經常開挖檢修的地下管線的路段,可選用水泥混凝土預制塊路面或石塊鋪築的塊料路面;經常通過履帶車的道路,可選用塊石路面、級配路面、碎石路面;臨時性供基建運輸用的道路,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板裝配式路面。路面的厚度應根據廠礦使用的重型車輛,考慮當地自然條件,結合路基狀況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