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廢水中的有害物質,綜合回收重金屬,淨化後的廢水回用於生產或排放。有色金屬冶煉廠重金屬廢水主要為:濕法冶煉過程中的生產排水以及洩漏和洗滌產品、設備的排水;濕式收塵排水;水淬渣排水;鑄型機冷卻排水;沖洗地面排水等。

  重金屬廢水除含有某些有害的重金屬離子外,還含有砷、氟、氰、酚等有害物質,是危害較大的廢水之一,要儘量減少廢水外排。對排出的廢水要進行無害化處理。一般採用下列措施:①改革冶煉工藝減少廢水;②清汙分流;③加強管理理,防止跑、冒、滴、漏;④建立廢水處理系統,凈化後的廢水回用於生產,逐步實現閉路循環,不外排廢水,達到“零排放”。

  從廢水中分離重金屬有兩類方法:①轉化重金屬離子為難溶的重金屬化合物。例如中和沉淀法、硫化沉淀法等。②濃縮分離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例如吸附法、離子交換法、滲析法、離子浮選法、微生物法等。中國昆明冶煉廠於1973年建成瞭一座處理能力為2000米3/日的廢水處理站,處理含鉛、砷、氟等重金屬廢水。凈化後的廢水全部返回生產系統循環使用,沉泥含鉛10%左右,可回收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