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類各人種的形成、地域分佈、遷移及其與地理環境關係的學科,是人文地理學的一個分支。

  人種或種族,是指在體質(如膚色、眼色、髮型和發色、身長、面型、頭型、鼻型)特徵以及血型、遺傳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某些共同遺傳性狀的人群。在生物學上,世界現生的人類都屬於哺乳動物綱靈長目人科(Hominidae)人屬(Homo)的智人種(Homo sapiens>)。由於過去人類受到自然界的嚴重束縛,各個人群長時期地生活在相當隔離的各個地理環境中,在體質上形成瞭互不相同的適應性特征,這些特征世代相傳,致使人類分衍成為若幹具有明顯體質差異的種族。因此,不同的人種或種族實際上是智人種的各地方性亞種。

  研究簡史 法國 F.貝尼埃和瑞典 C.von 林奈早在1684年和1758年對世界人類進行瞭人種劃分,但是第一個用科學方法對人種進行研究的是德國格丁根大學教授J.F.佈盧門巴赫。他在1775年發表《人種的自然起源》,依據膚色、發型、身高等體質特征和原始分佈區域,把人類劃分為5個人種: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埃塞俄比亞人種、亞美利加人種、馬來人種。這個劃分其實是人種的地理分類。1800年,法國G.居維葉把人類劃分為3個人種: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和尼格羅人種。1870年,英國T.H.赫胥黎把人類劃分為4個人種: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尼格羅人種和澳大利亞人種。1927年,當時任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的澳大利亞地理學傢G.泰勒發表著作《環境與人種》(曾譯為《人種地理學》),詳述瞭氣候、地形、水文等自然因素對人種的影響,以及各人種的區域分佈,有力地促進瞭人種地理學的建立。1929年,德國B.倫什依據人種一詞本身帶有地理分佈的性質,以及各人種之間愈來愈混合等事實,倡議用“地理人種”和次一級的“地域人種”兩個詞。1961年,美國S.M.加恩提出更低一級的“小人種”一詞,並首次采用上述3級系統,把全世界人類劃分為9大地理人種,32個地域人種,發展瞭人種地理學。

  研究內容 主要包括:①人種的分佈。300多年來,學者們對世界人種的分類眾說紛紜,沒有一個統一方案。用膚色和發型等體質特征劃分人種的三分法和四分法流行時間很長。三分法將世界人種劃分為3大人種:源於中亞和東亞幹旱草原與半沙漠地區的蒙古人種(Mongoloid),又稱亞美人種,主要分佈於亞洲、南美洲、北美洲和北極地區。源於非洲赤道地區的尼格羅人種(Negroid),又名赤道人種,原主要分佈於非洲,由於殖民主義者的販賣等一系列原因,該人種後來廣佈南、北美洲。源於南歐、北非和西亞接壤地區的高加索人種(Caucasoid),又名歐羅巴人種,1500年前,主要分佈於歐洲、北非、西南亞等地,以後該人種的足跡遍及世界,特別是在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四分法則將澳大利亞(原住居民)人種(Australoid)單獨劃出,與上述3大人種相並列。澳大利亞人種分佈於澳大利亞、新西蘭、塔斯馬尼亞等地。

  20世紀60、70年代以後,學者們采用更精確的方法研究血型、遺傳因子和免疫系統,並綜合考慮體質特征和地域障礙等因素後,將人類劃分為7~9個地理人種。

  ②人種的遷移及其對分佈的影響。例如1500年以後,高加索人種向南、北美洲和澳大利亞等地迅速擴張,隨之尼格羅人種向南、北美洲等地大量遷移,使世界人種分佈的格局發生瞭重大變化,也促進瞭各人種之間的融合,產生一些新的人種。

  ③人種形成和發展與地理環境的關系。不同的人種帶有不同地理環境的印痕,如尼格羅人種由於長期生活在熱帶地區,形成瞭一系列適應性生理特征,黑色的膚色可保護皮膚免受日光的灼傷;濃密的卷發可防止頭被日光曬昏;寬厚的鼻、唇擴大瞭粘膜面積,可促進蒸發散熱。北歐地域人種長期生活在較寒冷地區,鼻子高而狹窄,使冷空氣經過預熱後再進入氣管和肺部;膚色淺白,可使皮膚少受凍傷;身材高壯。

  學科中的地位 人種地理學是地理學的一個分支,也是人種學的一個重要領域。在地理學中,有人把它劃歸為自然地理學的分支,也有人把它劃為人文地理學的分支。

  

參考書目

 G.泰勒著,葛綏成譯:《人種地理學》,商務印書館,上海,1937。(G.Taylor,Environment and Race,Oxford Univ.Press,London,1927.)S.M.Garn,Human Races,2nd ed.,Charles C.Thomas,Springfield,Ill.,1965.

 J.Buettner-Janusch,Physical Anthropology:A Perspective,John Wiley &Sons,New York,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