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理學中是指在一個具有保持內部穩定、不受外來控制和侵入(幹涉)能力的政府領導下,佔據一定領土,有組織的實際政治地區。一般具有清晰的邊界並得到國際公認。

  國傢的概念最初是由古希臘的亞裡斯多德提出的。幾世紀後,古羅馬地理學傢斯特拉波在其《地理學》中,闡述瞭成功的國傢的特性。19世紀末期到20世紀初期,F.拉采爾、R.謝倫等提出國傢有機體學說,認為國傢是具有新生、成熟、消亡過程的生命有機體。在政治地理學中,國傢是作為一級重要要的空間組織來研究的。在傳統上,多註意國傢的一些外在條件的研究,如:國傢領土的形狀、大小、位置及緊實程度對國傢發展的影響,邊界條件與防禦的關系,邊界糾紛的歷史發展與劃分邊界的原則和依據,邊界的分類。對國傢內部的研究則偏重首都、核心地區、交通系統。國傢的經濟發展程度和國傢力量大小與其核心區的多少、大小、經濟勢力有關。交通條件則是加強國傢內部經濟和文化聯系的重要條件。

  美國地理學傢R.哈特向於1950年提出地域組合理論,認為國傢的基本目的在於把其中不同的社會和地域組合成一個有效的整體。這種組合作用在垂直方面是各社會集團的組成,在水平方面則是地域組合。地域組合依靠向心力和離心力。影響向心力和離心力的因素除各種地理因素外,還包括語言、種族、宗教以及政治、哲學、教育和生活水平等在地域上的差異。為便利行政管理和經濟發展,研究國傢的行政區劃,也是國傢研究的一項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