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規模、城市形態、城市職能等方面的差異對城市進行的類分。城市之間的差異反映在人口結構、產業結構、城市形態、生活方式、生活水準、地理位置以及建立年限等許多方面。為從總體上瞭解各種城市的特點,20世紀20~30年代以來,城市類型的研究在一些國傢不斷有所發展。

  城市的劃分,因目的、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有體現城市性質的職能分類;根據城市人口數量而作的規模分類;反映城市外貌的形態分類,以及按照地理、交通位置或歷史起源把城市市分成的不同類型。其中,根據城市職能和城市規模進行的分類最能揭示城市的基本特點,受到比較廣泛的重視。

  城市職能分類 始於20世紀20年代,經歷一般性描述、統計描述、統計分析、經濟基礎研究、多變量分析5 個階段。①一般性描述分類。1921年由美國的M.奧魯索提出,分為行政城市、防禦城市、文化城市、生產城市、交通運輸城市、遊覽療養城市。他認為城市雖然具有多種職能,但總以某一、二種職能為主。中國城市職能分類基本上都屬於定性分類。目前可將中國城市分為:以幾種職能為主的綜合性城市,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在地城市和城鎮,它們是全國和各地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某種經濟職能為主的城市,如工礦業城市和交通運輸樞紐或港口城市、林業城市、漁業城鎮;以特殊職能為主的城市,包括革命歷史名城、風景遊覽城市和邊境城市。②統計分類。現代單一職能的城市很少,即使專業城市的經濟結構也日趨復雜。統計分類一般使用各行業就業人口占城市就業總人數的百分比作為劃分指標,當某行業就業比例超過一定的臨界值,該項職能即為該城市主導職能,從而將該城市從城市體系中區分出來。統計分類的關鍵在於確定主導職能的臨界值。統計分類方法很多,如美國的C.D.哈裡斯1943年把美國城市劃分為加工工業、制造業、零售商業、批發商業、多種職能、運輸業、礦業、大學和遊覽療養、行政等職能類型。此後比較著名的還有美國H.J.納爾遜1955年提出的統計分析分類、根據城市基本-非基本活動進行分類等方法。③多變量分類。60年代以來,統計資料的現代化和電子計算機的應用促進瞭多變量分類工作的開展。一般采用主因素分析方法,將許多變量歸並為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合成變量(主因素),然後就各城市的因素綜合進行聚類分析,將最相似的城市歸為一類。60年代以來,統計方法的現代化和電子計算機的應用,促進瞭多變量分類研究的發展。

  城市規模分類 主要以人口數量為標準,是識別城市的另一種重要標志,也有不同的分類方法。為瞭反映一個區域或國傢大城市少、小城市多的一般規律,通常以等比辦法對城市進行分級,把人口規模偏小的城市級別分得更細。各國城市人口規模分類並不一致,是按照本國特點和規劃等方面要求,采用不同的劃分辦法和分級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