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一定自然環境特徵的沉積體。從沉積物(巖)的巖性、結構、構造和古生物等特徵可以判斷沉積時的環境和作用過程。沉積相概念首先由瑞士A.格雷斯利於1838年提出。他認為具有相似的巖性和古生物兩方面特徵的巖石單元才能作為同一個“相”。以後由於從不同角度運用“相”這個術語,出現瞭不同的提法。表示巖性特徵的,如“砂巖相”;表示沉積物與大地構造關係的,如造山後期“磨拉斯相”;表示沉積時的作用過程的,如“濁積相”;表示沉積環境的,如“淺海相”。現今一般學者主要從沉積環境境和作用過程來理解相的涵義。沉積環境主要指海、陸、河、湖、沼澤、冰川、沙漠等分佈及其地勢高低。因此,它是地貌學研究的重要內容。

  研究內容 ①沉積體的幾何形態、產狀和分佈;②沉積相的識別標志,沉積物組分、結構、構造和生物組合等特征;③沉積物特征與動力條件、氣候因素、大地構造之間的關系;④沉積相內部及其與相鄰沉積相之間的橫向、垂向演化規律和層序、接觸關系,不同環境下形成的沉積相模式等。沉積相模式是指在古今沉積層中反復出現的相變組合系列。各地或各層類似的相變組合在細節上可以各有差異,但由其共性足以概括出典型的相模式,如三角洲相、曲流河床相等。沉積相模式在判斷地層的沉積相時,具有標準化的作用。

  分類 與沉積環境分類一致。按規模大小和不同成因分為以下類型(見表)。表中所示的二級相是目前研究得較為深入的。

沉積相分類表

  研究方法 普遍運用“將今論古”的現實主義原則和比較巖石學方法。由於現代環境中復雜的營力作用可以直接觀察和記錄,作用的結果在沉積物的特征上能如實反映出來,因此現代沉積的研究是判斷古代沉積相的依據。20世紀60年代以來,沉積學界對現代沉積的研究頗為重視。

  研究沉積相要註意綜合運用地層古生物學的、礦物巖石學的、物理化學的、數學的、地球物理學的、地球化學的、水力學的等方法。目前值得重視的是:應用地球物理勘測所獲得的資料研究古代沉積相;應用電子資料處理技術,對資料進行儲存、檢索、整理和統計;開展低溫、低壓下常見礦物熱力學原理的研究;有關大地構造對沉積作用與沉積盆地發育的控制作用研究;以及同位素地質學、古地磁學、掃描電鏡等研究和使用。

  研究意義 一個地區的沉積層受到該區物理、化學和生物等方面的綜合影響,使其具有獨特的特征。由於環境和外營力作用有序地變化,沉積物的綜合特征也隨之發生變化,稱為相變。早在1894年,德國J.瓦爾特就提出“相的連續定律”來闡述沉積相在橫向上變化與垂向上變化的關系。他指出:垂向上所見到的沉積相序列也可在橫向上見到。在連續沉積的情況下,隻有那些現在並列出現的相和相區,才能在垂向剖面中互相疊置,而沒有間斷。這種相序關系使人們在勘探中,可以從垂向上出現的沉積相序列來推斷相鄰地區橫向上的類型和系列,為勘探油氣、煤炭、地下水和其他沉積礦床服務。沉積相的研究,也能推動地貌學、古地理學和沉積學研究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