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訊有自然現象引起的(見自然界雜訊),有人為造成的。通常所說的雜訊污染是指人為造成的。產業革命以來,各種機械設備的創造和使用,給人類帶來瞭繁榮和進步,但同時也產生瞭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強的雜訊。

  污染源 主要有工廠雜訊污染源、交通雜訊污染源、建築施工雜訊污染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源。①工廠雜訊污染源:工廠中各種輻射雜訊的機械設備,如運轉中的通風機、鼓風機、內燃機、空氣壓縮機、汽輪機機、織佈機、電鋸、電機、風鏟、風鉚、球磨機、震搗臺、沖床、鍛錘等。②交通運輸噪聲污染源:運行中的各種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火車、飛機、輪船等。③建築施工噪聲污染源:運轉中的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壓路機、鋪路機、空氣壓縮機、鑿巖機等。④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源:高音喇叭以及商業、交際等社會活動和傢用電器等。

  特點 噪聲污染的一個特點是影響范圍廣。夜間一輛急駛而過的汽車會把沿街數萬居民吵醒,發電廠高壓排氣放空噪聲可能影響方圓10公裡居民的安寧。噪聲污染的另一個特點是沒有後效。噪聲源停止活動後,污染立刻消失。而空氣和水的化學污染,不可能很快消失。

  危害 20世紀50年代以來,噪聲問題日益嚴重。日本1966年公害訴訟案件共20502起,其中噪聲案件就有7640起,占37.3%;1974年噪聲訴訟案增至20972起,1977年激增至8萬起。美國有8000萬人,即全國總人口40%受到噪聲的嚴重幹擾,有4000萬人處在聽覺受損害的強噪聲威脅之下。英國倫敦、利物浦等大城市有76%的居民受到噪聲的嚴重幹擾。連以前比較安靜的瑞典斯德哥爾摩,也有70%的市民受噪聲的幹擾。最近10年來蘇、美等國大城市的噪聲增加瞭10分貝,平均每年增加1分貝。“噪聲病”一詞已出現於醫學書刊。“噪聲病”的發病率與日俱增。有人把噪聲視為一種新的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藥。

  在中國,噪聲污染也相當嚴重。1977年北京居民和有關單位向北京市環境保護部門反映的噪聲事件數目占所反映的污染事件的40%,1978年占41%。上海1978年竟達50%。廣州、重慶、西安、南京等大城市居民所反映的噪聲事件的數目也都各占其公害事件總數的1/3以上。據1978年估計,中國工人有10~30%處在聽覺受損的強噪聲之下。東京有200多萬輛機動車,繁華地區的噪聲為64分貝。紐約的機動車數量是北京機動車的6倍,而噪聲低於北京。1978~1981年間北京機動車輛增加瞭一倍,但由於在城市街道建設、工廠噪聲控制和交通管理上采取瞭措施,噪聲降低瞭3分貝,可見噪聲污染是可以防治的。

  噪聲污染的危害歸納起來有三個方面:①損傷聽力,影響人體健康;②影響人的休息和工作,降低勞動生產率;③影響語言的清晰度和通信聯絡。

  

參考書目

 岡田晃、中村生:《騒音、振動、衝擊の影嚮と対策》,1970。

 方丹群著:《噪聲的危害及防治》,中國建築出版社,北京,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