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傢、教育傢、社會學傢和心理學傢。1820年4月27日生於德比,1903年12月8日卒於佈裡奇頓。他用生物學規律解釋社會現象,是個進化論者或社會有機體論者。著有《心理學原理》(1855)。早在1859年C.達爾文發表《物種種起源》之前,他就把進化論和英國的聯想主義心理學結合起來,成為進化的聯想主義心理學。他認為心理的元素不僅有感覺和情緒,而且有關系之感(如並存之感、相繼之感等);並探討有機體的心理對環境適應的問題,認為這才是心理學的對象;還把J.-B.拉馬克的獲得性遺傳的定律,從有機體的生理方面推廣到心理方面;指出心理能力依賴於神經系統成熟的程度。但他沒有做到用進化論改造心理學的理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