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願意與他人乃至群體在一起的傾向。兒童表現出來的親子間依戀是合群的早期表現形式。合群是友誼、愛情、參加群體生活的基礎。

  英國心理學傢W.麥獨孤認為合群是一種本能。心理學傢H.A.默裡認為合群是一種需要。他利用主題統覺測驗(TAT),按照被試的TAT故事中人物與他人保持友好關係的情況,給合群需要判分。一些研究表明,在合群需要上得分高的人傾向於自認為是熱情的、好心的、助人的、忠實的、慷慨的。女性在合群需要上得分高於男性。相相當一部分研究證明,合群需要與成就需要有負相關,女性在合群需要上得分較高,而在成就需要上得分較低。成就需要的特點是關心自我改善,重視能顯示個人工作效率的課題。合群需要的特點是關心他人的心理安適,關心與他人的關系。

  心理學傢S.沙赫特認為合群與恐懼有關,合群能降低恐懼,恐懼程度高的人比恐懼程度低的人更傾向於合群。他還發現,出生順序與合群有關。長子、長女和獨生子女害怕時表現出更強的合群傾向。這種傾向隨出生順序而遞減。I.薩爾諾夫和P.G.津巴多研究瞭恐懼和焦慮與合群的關系。結果發現,高恐懼組被試比低恐懼組被試更希望與他人在一起,證實瞭沙赫特的結論。但焦慮則產生相反的結果,高焦慮組被試比低焦慮組被試更希望單獨活動。L.費斯廷格的社會比較理論也被用來說明恐懼與合群的關系。當恐懼時與他人在一起,可以看到他人如何反應,據此來確定或評價自己的反應。P.謝威和M.克林納特認為,評價自己的反應固然是重要的,但瞭解情況的需要是更加強烈的,他人往往是信息的重要來源。當人們面臨不熟悉的情況時力求瞭解這個情況,於是導致合群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