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社會學的一個社會心理學理論。它與一般相互作用論的不同點在於強調符號、意義的作用。它依據3個基本假設:①人們是依據事物對他們的意義處理事物的。事物指社會客體,可以是具體的,也可以是抽象的。②社會客體的意義來自於社會相互作用,不是客體本身所具有的。③意義可以被掌握,也可以通過解釋而改變。

  符號相互作用論這一術語是H.佈魯莫於1937年提出的,其基本思想來源於G.H.米德的著作《心智、自我及社會》(1934)。米德認為,社社會心理學分析問題的出發點不是個別個體,而是群體和社會中被稱為個體相互作用過程的社會過程,這種相互作用過程主要是符號的相互作用。米德把能傳達某種意義的動作稱之為符號,佈魯莫指出,在非符號的相互作用中,人們彼此直接對姿式或動作起反應,在符號的相互作用中,他們解釋這些姿式或動作,並根據相互作用過程中獲得的意義進行活動。

  人所面對的一個主要社會客體是自我。人既是自我的主體又是自我的客體。在符號相互作用論思想中不存在主觀經驗和客觀經驗的區別。世界在個人之中,正如個人在世界之中。二者通過自我回路聯系起來。

  言語是相互作用的工具。符號相互作用論中的符號主要指的是人類生活的言語基礎。語言作為符號、意義系統,可以使人進入自己和他人的活動,使這些活動成為意義的客體。在符號相互作用論看來,語言研究是社會心理學的核心。語言應當是研究人的相互作用的出發點。

  按照符號相互作用論的觀點,個體的行為主要決定於3個變量:個性結構、角色和參照群體。個性結構包括3個成分,即I、me和self。I是主動的我;me是規范的我,他人所見的我;self是自我。主動的我是沖動性的、創造性的,是變化的源泉。規范的我是社會的我。自我是主動的我和社會的我的相互作用。個性發展的源泉在於主動的創造性,社會變化的原因在於個性。在個性結構中有瞭主動的我,才會產生角色行為的變化和偏離。這些變化和偏離最終可導致新行為模式,從而導致社會變化。可見,社會變化具有偶然性,不服從任何規律,變化的原因在於個性。這顯然是一種主觀唯心主義的觀點。

  符號相互作用論的三成分理論與S.弗洛伊德的個性結構三成分理論有內在聯系。符號相互作用論的主動的我、規范的我和自我分別類似於弗洛伊德的本我、超我和自我。但二者也有區別。弗洛伊德的超我的作用在於壓制本我,符號相互作用論的規范的我的作用不在於壓制主動的我,而在於指導人的行為,以達到有效的社會相互作用。弗洛伊德的自我是本我和超我之間鬥爭的戰場,符號相互作用論的自我是合作的領域,弗洛伊德學說主要研究的是個性的內部緊張性、沖突性,符號相互作用論則主要研究個人與他人順利合作過程所特有的個性狀態和行為。

  符號相互作用論認為,人們為瞭順利地實現交往和溝通,必須有能力在想象中扮演他人角色,即所謂角色采擇。這就是說,要能處於交往對方的地位上,像對待客體那樣對待自己,要能意識到自己的言語和行動的意義,想象出他人如何感知這些言語和行動。(見角色理論)

  符號相互作用論還認為,為瞭順利地實現群體內的相互作用,個人還必須瞭解群體多數成員對他的態度。米德認為,群體中個體的行為是該個體接受他人對他的態度的結果。他把這些他人的態度概括成統一的態度。這種統一的態度被稱為概括化他人的態度。這種概括化他人的思想直接涉及到參照群體的思想。

  符號相互作用論後來分化為兩個不同的學派。一個是以佈魯莫為代表的芝加哥學派,另一個是以M.庫恩為代表的艾奧瓦學派。兩派在觀點和方法上均有所不同。佈魯莫主張,由於相互作用,個性經常處於變化過程之中,每次都以不同的方式表現自己,所以很難采用實驗、量表等方法進行研究,而且多數概念也無法給予操作主義定義,隻能采用描述、觀察和談話等人文科學的方法進行研究。個性不斷變化的實質在於沖動的我和規范的我之間不重復的連續的相互作用,在於個人和自我的經常對話,也在於個人對他人態度和行為的解釋和評價。庫恩則認為,他的任務是以實驗方法證明米德的理論,采用操作主義定義。他提出的自我理論實際上是修正瞭米德的概念。他沒有強調沖動的我和規范的我之間的相互作用,認為個人行為決定於個人如何感知和解釋世界和自身。他強調規范的我的作用,認為行為是可以預測的。如果知道瞭個人的參照群體,就可以預測個人的自我評價,知道瞭個人的自我評價,就可以預測個人的行為。他認為,個性的實質可以從操作上定義為個人關於自己和關於他是什麼人的反應。他的關於我是什麼人的問卷研究表明,關於社會地位和角色的回答占主要地位,關於個人特點的回答很少。這說明角色是重要的。庫恩認為,個人按照他在群體中扮演的角色和所處的地位形成自己的行動計劃,他對自己的態度就表現在這個行動計劃中。

  許多符號相互作用論的代表人物不象佈魯莫和庫恩那樣各走一端,而是傾向於采取折衷的立場。他們認為既要采用人文科學的方法,也要采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兩種方法可以互相補充。

  符號相互作用論主張研究人所特有的東西,反對行為主義的生物學化觀點。它認為個性是社會現象,試圖找出個性形成的社會心理機制,強調個性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這些都受到重視。但是它在分析社會交往、人際溝通上忽視瞭交往的具體內容,忽視瞭具體社會歷史條件對交往、對個性形成的重大影響,甚至用個性變化去說明社會變化,同時它也忽視瞭情緒在人類行為中的作用。這些都曾引起爭論和批評。

  

參考書目

 G. H.Mead, Mind,Self and Society: From the Standpoint of ɑ Social Behaviorist,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1934.

 H. Blumer,Symbolic Interactionism:Perspectiveand Method, Prentice-Hall,Englewood Cliffs,New Jersey,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