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產生並流行於西方的關於兒童研究的一門學科。它研究兒童身體和心理發展以及遺傳、環境對兒童身心發展的影響,基本上受生物學的遺傳決定論的觀點所支配。研究範圍包括兒童的本能、兒童的環境和兒童的身心發展3個方面。

  機械地理解遺傳和環境因素的作用是兒童學傢的思想基礎。他們認為遺傳的規律和環境的影響直接決定著心理發展。兒童學傢把人的發展的質的特殊性歸結為生物學特徵,並且用環境的“社會學的”研究來代替兒童個性特徵的研研究。

  兒童學的研究方法有日記法、談話法、問卷法、診斷法和智力測驗法。智力測驗作為測定兒童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的一般手段是有價值的。但是,兒童學傢把測驗的結果視為判定兒童心理發展水平的決定性的依據。他們斷言不同階級出身和不同種族的兒童之間的智力差異是註定不變的,從而將列入“智力落後”的兒童排斥於學校大門之外。

  30年代後期,蘇聯曾對兒童學的觀點(兒童學的對象問題、生物和社會發生學觀點、智力測驗等)進行瞭批判,聯共(佈)中央並於1936年作出《關於教育人民委員部系統中的兒童學曲解的決定》,清除兒童學。原因是由於一些心理學傢和教育傢不加批判地引進兒童學的觀點,並大量地采用測驗技術,在教育上造成瞭重大的損失和混亂。但是,這種對學術問題采用自上而下命令式的批判也產生瞭消極的影響,結果在對兒童學的錯誤觀點進行批評的同時,也對年齡心理特點和年齡發展問題作瞭否定,同時還否定瞭心理學傢的工作。

  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先後在美國、英國、波蘭、法國、德國、蘇聯等國成立瞭兒童學會(有的稱為兒童心理學會),進行兒童學的研究。20世紀20年代,兒童學也傳入中國,出版瞭以《兒童學》為名的著作。

  

參考書目

 朱智賢主編:《兒童心理學史論叢》,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北京,1982。

 凌冰編著:《兒童學概論》,商務印書館,上海,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