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心理學傢N.貝利等人於1933年制定的適用於從初生到30個月的嬰兒的一種綜合性量表。1969年發表修訂版。它包括:①運動量表:其中有81個專案,用於測查嬰兒的大運動和精細動作;②智力量表:有163個專案,用於測查嬰兒的視覺與聽覺對刺激物的反應、手眼協調的能力、語言的感受和表達能力以及認知能力等;③行為記錄:有24個專案,用於記錄嬰兒的情緒、合作性、對父母和實驗員的反應、興趣和註意的廣度等3個部分。貝利量表隻記錄當場測驗的分數,雖然父母的報告也記下來,,但不記分。運動量表的得分稱“心理運動發展指數”,智力量表的得分稱“智力發展指數”。它們都由生理年齡和所通過項目的指數算出來,其原理與離差智商相似,而不是傳統的比率智商(見智商)。在嬰兒量表中,貝利量表實施的標準化程度很高,它有一個非常詳細的施行手冊和一套嬰兒非常感興趣的實驗玩具。測量時限為45分鐘,主試者需要經過嚴格的訓練。貝利量表主要用於診斷,但為瞭對比治療前後的效果,也常用作標準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