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佛教法相宗的基本著作。亦稱《十七地法》。相傳系彌勒口述,無著筆錄。另一說則認為是無著本人所著。全論分5部分:①“本地分”;②“攝決擇分”,③“攝釋分”;④“攝異門分”;⑤“攝事分”。其中最主要的是“本地分”。“本地分”的中心是《菩薩地》。《菩薩地》流行較早,主要內容是以“持”、“相”、“分”等十法總結大乘的“道”(實踐方法)及“果”(實踐效果)。該論認為真理按深淺程度不同可分為四等,最高的佛教真理隻有在排除瞭一切感情的幹擾及理性的的蔽障後才能認識。該論提出世界萬有都有憑借概念予以表述的性質即“假說自性”,與離開概念的萬有本性即“離言自性”這兩種性質,強調這兩種性質的高度統一。認為執“假說自性”為實有是“有見”,而否定“離言自性”則為“無見”,兩者都是錯誤的,應予排遣,並稱這種立場為“無二中道”論。《瑜伽師地論》是瑜伽行派的早期經典,它搜集、組織、綜合瞭先前的許多大、小乘教理概念(法相),力圖創立新的體系。它提出的阿賴耶識、唯識中道等觀點,被後世其他唯識著作發展,成為唯識哲學的基本理論。該論漢譯本(100卷)系唐玄奘譯。還有其他漢譯本,如北涼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10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菩薩善戒經》(9卷,一作1卷,系從9卷本中別出);南朝陳真諦譯《決定藏論》(3卷)等,但均系節譯。此外,該論尚有藏譯本傳世。現存較早的註疏有漢譯勝子著《瑜伽師地論釋》(1卷),玄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