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達爾文主義說明社會,把歷史歸結為“生存鬥爭”的社會理論。

  C.R.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發表後,生物進化論在歐洲產生瞭廣泛的影響,19世紀下半葉出現瞭用生物進化論解釋一切社會現象的思潮。這種思潮把人類社會的發展等同於生物的進化,把社會學當作是生物學的一個部門。社會達爾文主義是這個思潮的一部分。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的哲學傢和社會學傢H.斯賓塞。

  斯賓塞在《社會學原理》等著作中用達爾文學學說中的“生存鬥爭”和“適者生存”的原理來說明社會歷史。他認為,社會機體和生物有機體是相似的,人類社會的變化過程有如生物的進化過程,生物進化的規律也就是社會歷史的永恒的自然規律。人類的歷史就是“生存鬥爭”、“適者生存”的歷史,資本主義社會的剝削和壓迫是生物學規律作用的結果,是合乎自然的。這種觀點還導致人類同生物一樣有優等種族和劣等種族區分的種族主義理論。

  社會達爾文主義用來說明歷史的“生存鬥爭”公式是片面的。即使在自然界,物種之間也不僅存在著生存鬥爭,還存在著共生和合作。人類社會有著不同於生物界的特殊運動規律,因此,把動物群的生活規律直接搬用到人類社會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