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哲學傢,基督教僧侶。曾就讀、任教於牛津大學。除研究哲學與神學外,對實驗自然科學有很深的造詣。他做過光學與磁鐵實驗,在曆法、地理及火藥製造方面均提出過有價值的見解。培根一生歷盡艱辛,先因進行科學實驗被教會視為異端而遭長期監禁,後又因著作觸犯教會,被投進監獄達14年之久。著有《大著作》、《小著作》、《第三著作》及《哲學研究綱要》等,僅有《大著作》被完好地保存下來。

  培根站在唯名論立場上,主張隻有個別事物是真實存在的,一一般不過是個別事物的相似點,否認有獨立於個別事物之外的一般。他重視實驗科學,具有經驗論傾向的認識理論是他的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他贊美知識的實用價值,蔑視空洞無物的煩瑣思辨,斷言實驗科學比論證科學更為完善。指出迷信權威、因襲習慣、屈從偏見、盲目無知是掌握真理的四大障礙,認為知識隻能來自感官知覺和科學實驗,經驗是認識的來源,也是驗證知識可靠性的依據。

  但是,他的這些觀點並不徹底。他曾宣稱科學研究得愈充分,就愈能論證神學,認為“神聖的啟示”和“內在的啟發”也屬經驗之列,並且是認識的更好的途徑。這是歷史條件和他個人的宗教生活在他身上打下的思想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