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性事件出現的可能程度的量度。客觀世界出現的事件可以分為 3類:①在條件組S每次出現時,事件A 必然出現;②在條件組S每次出現時,事件A必然不出現;③在條件組S每次出現時,事件A可能出現也可能不出現。這3類事件實質上可分為2類:①②類統稱為必然事件,③類稱為偶然事件或隨機事件。

  概率概念有古典定義和統計定義。按照古典定義,如果在全部同等可能的 n個場合中,具有同等特徵的事件A共佔有m個,則事件A出現的概率為m/n。古典典概率要求 n個事件出現的機會均等,並且互不相容。但在復雜的過程中,這兩個要求很難滿足,於是就引進概率的統計定義。按照統計定義,在進行任意次獨立重復的試驗過程中,如果試驗次數充分增大,隨機事件 A出現的次數總是在某一個數周圍擺動,這個數稱為事件 A出現的頻率,或稱概率。隨著概率論的發展,還建立瞭各種分佈函數,如二項分佈、正態分佈、泊松分佈等。20世紀30年代後,概率論應用現代數學工具,把概率的定義公理化瞭。若在隨機事件體F上定義的實值函數P(·)具有性質:①P(Ω)=1;②對於A∈F,0≤P(A)≤1;③對於任一列兩兩互不相容的隨機事件{An},

,則稱P是隨機事件體F上的概率,並稱樣本空間Ω、隨機事件體F及其上定義的概率P三者(Ω,F,P)為概率空間。

  以概率概念為核心發展起來的數學理論──概率論,始於17世紀中葉,從事這方面研究的代表人物有C.惠更斯、P.費爾瑪、J.貝努利等人。概率論的發展,最初雖然與賭博有關,但在其300多年的歷史中,與社會保險、統計、檢驗等實踐需要有著更密切的聯系,從而不僅積累瞭豐富的內容,而且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技術科學中得到廣泛應用,並為控制論、系統論和信息論等新興學科提供瞭重要的數學方法。而且,由於概率論是以偶然事件出現的規律性為研究對象的,所以它為辯證法中必然性與偶然性對立統一關系提供瞭數學模型,並以數學形式論證瞭偶然事件出現的總體所遵循的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