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全總。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它是中國共產黨聯繫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重要社會支柱之一。

  沿革 中國工會在中國工人運動發展的基礎上誕生。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不久,就成立瞭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作為全國工會的通信聯絡機關,張國燾、鄧中夏先後任主任。1922年5月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瞭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確定籌備全國性工會組織。19225年5月1日在廣州召開瞭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正式成立瞭中華全國總工會。1937年日本入侵中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進行第二次合作,建立瞭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為瞭團結抗日,暫停使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名稱,在陜甘寧邊區成立陜甘寧邊區總工會和各抗日根據地總工會。解放戰爭時期邊區總工會和各根據地總工會聯合為解放區總工會。1948年8月1日由解放區總工會和國民黨統治區工會在哈爾濱聯合召開瞭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決定恢復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工會成立後,為維護工人階級的利益,組織和帶領工人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鬥爭和政治鬥爭,掀起瞭多次大罷工。在國民黨統治區和抗日戰爭時期的淪陷區,組織工人開展瞭各種形式的合法的和地下的革命鬥爭;在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帶領工人參加革命和建設,為民主革命的勝利作出瞭巨大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全總團結帶領廣大職工,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並致力於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高職工的思想覺悟和文化技術水平,改善和豐富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有力地推動瞭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1978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開展瞭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全國各級工會組織投身改革,推動改革,代表職工參政議政,逐步加強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訂國傢和地方法律以及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廣泛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技術交流、技術協作、技術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工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豐富職工文化生活。全總對外遵循獨立自主、廣泛聯系的方針,到1990年底與130多個國傢和地區的工會組織建立和發展瞭友好關系。

中國工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1988年10月)

  工會的社會職能與改革 1988年10月召開的中國工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工會要遵循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更好地表達和維護職工群眾具體利益的指導原則,履行以下社會職能:①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權利;②吸引職工參加改革,努力完成經濟與社會發展任務;③代表職工參與國傢和社會事務的管理,參與企業、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④引導和教育職工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素質。工會工作的方針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立足改革全局,把發展社會生產力和維護職工具體利益結合起來,增強基層活力,實現工會的群眾化、民主化,團結教育廣大職工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奮鬥。工會改革的目標是:把中國工會建設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獨立自主、充分民主、職工信賴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在國傢的社會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社會政治團體。工會改革的主要內容是:進一步明確工會的社會職能,理順工會與共產黨、工會與政府、工會與企事業行政方面的關系,以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為中心環節,密切工會與群眾的關系,改革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活動方式,實現工會的群眾化、民主化。

  組織機構 中國工會實行產業和地方相結合的原則,各產業建立全國的和地方的產業工會組織。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市、縣的地方總工會,分別成為當地產業工會和地方工會的領導機關。中國工會受同級共產黨委員會和它的上級工會的雙重領導,以同級共產黨委員會領導為主。中國工會的最高領導機關是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1次,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委員會負責貫徹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討論和決定有關職工群眾的重大問題,領導全國工會工作。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主席團。主席團下設書記處,書記處在主席團領導下主持全總的日常工作。據1990年底統計,在全總領導下有17個全國性產業工會和30個省級地方總工會。全國共有基層工會組織60.6萬個,工會會員10135.6萬人。全總機關報為《工人日報》,1949年7月創辦;機關刊物為《中國工運》(月刊),1952年7月創刊。

  全總歷屆領導人是:1925年5月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推選林偉民為委員長,劉少奇等為副委員長。1926年5月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推選蘇兆征為委員長,劉少奇為秘書長。1927年6月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選舉蘇兆征為委員長。1929年11月第五次全國勞動大會選舉項英為委員長。1948年8月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選舉陳雲為全總主席。中國工會1953年5月“七大”和1957年12月“八大”選舉賴若愚為主席;1958年賴若愚逝世,劉寧一接任主席。1978年10月“九大”、1983年10月“十大”和1988年11月“十一大”倪志福當選連任主席。

  1985年2月,全總決定為及時獎勵在四個現代化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分別頒發“五一勞動獎章”和“五一勞動獎狀”,並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至1990年底,全總已向5268個先進職工(包括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授予“五一勞動獎章”,向938個先進集體授予“五一勞動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