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全國工商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業界組織的人民團體,民間的對內對外商會,各級工商聯的全國性組織。它是中國愛國統一戰線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成單位之一,是一支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

  1949年,工商界作為一個方面參加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和第一屆政協全體會議。1951年10月,周恩來總理在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的《政治報告》中提出成立工商業聯合會,隨即召開工商界人士座談會,商談籌組事宜,次年組組成全國工商聯籌備委員會。1952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工商業聯合會組織通則》,規定瞭工商聯的組織構成和基本任務。在此之前,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全國各大中城市接收和改組瞭舊商會、工業會和同業公會,成立瞭工商聯。各地工商聯團結領導廣大會員,進行愛國守法經營教育,協助政府恢復生產、穩定市場、開展稅收、安排就業、協調勞資關系,對恢復國民經濟起瞭促進作用。

  1953年10月,全國工商聯舉行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宣告正式成立。工商聯成立後,認真參與中國共產黨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的討論學習和國傢經濟建設方針政策的制訂和執行,配合共產黨和政府貫徹和平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方針和贖買政策,推動加工訂貨、統購包銷和經銷代銷以至公私合營的開展,組織工商界接受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參加“抗美援朝”和“五反運動”(反對行賄、偷稅漏稅、盜騙國傢財產、偷工減料、盜竊國傢經濟情報),對促進社會生產、實現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作出瞭有益的貢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工商聯的領導人直接參加瞭國傢政權和人民政協的工作,有一批負責人擔任瞭人民政權的領導職務。1956年12月和1959年12月,全國工商聯先後召開瞭第二屆和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推動會員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發揮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專長,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1979年10月和1983年11月又先後召開瞭第四屆和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修訂瞭章程;明確新時期工商聯的任務是:團結和組織全體會員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臺灣回歸祖國,為加強同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的聯系和增進同各國人民的友誼,推動會員積極參加改革、開放而貢獻力量。1988年11月,全國工商聯召開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進一步明確瞭新時期工商聯是統一戰線組織和對內對外的民間商會。它的主要特征是統戰性、民間性和經濟性的統一,具體體現為:廣泛聯系、團結海內外工商業界,發揮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作用,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工商業界的合法權益;參與國傢大政方針、重大經濟和社會決策的協商,特別是對經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建議,發揮民主監督職能;舉薦人才參加國傢政權機關,參加人民政協的活動;向會員和社會提供經濟、技術、法律等服務和進行政治思想教育,促進振興中華、統一祖國大業的發展。

  工商聯按國傢行政區劃設置組織,全國設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全國工商聯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1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後,執行委員會是最高領導機關,負責貫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對外代表工商聯。執行委員會選舉主席1人、副主席若幹人、秘書長1人和常務委員若幹人,組成常務委員會。在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行使執行委員會的職權,常務委員會對執行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工商聯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地方各級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工商聯的會員有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到1990年底,全國縣級以上地方組織有1786個,會員58萬多。

  全國工商聯歷屆領導人及在職時間為:第一至第三屆主任委員陳叔通(1953年10月~1966年2月),第四屆主任委員、第五屆主席胡子昂(1979年10月~1988年4月),第六屆主席榮毅仁(1988年4月~  )、名譽主席胡子昂。全國工商聯主辦的報刊有《中華工商時報》(每周兩期),1989年10月創辦;《中國工商》(月刊),1953年5月創刊(原名《工商界》,1958年改名為《新工商》,1986年1月改現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