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全國臺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各族同胞的愛國民眾團體。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之後,為促進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儘快結束骨肉同胞長期分離的局面,經居住在祖國大陸17個省、市的50多位臺灣同胞的倡議和籌備,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開瞭全國臺灣同胞第一次代表會議,正式成立瞭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會議通過瞭《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章程》,規定其宗旨是: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廣泛聯絡國內外臺灣同胞,增進鄉親友誼,,同心同德,積極促進全民族的大團結,為臺灣早日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為振興中華,建設現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繁榮的偉大祖國而貢獻力量。會議還選舉產生瞭全國臺聯第一屆理事會。1985年3月6日全國臺聯召開第二次代表會議,確定臺聯的方針和任務是:努力開創臺聯工作新局面,使臺聯成為海內外臺胞滿意的“臺胞之傢”。1988年2月27日,全國臺聯舉行第三次代表會議,會議提出要積極協助居住在祖國大陸的臺灣同胞返鄉探親、掃墓、旅遊和進行各項交流活動。1991年5月11~15日,全國臺聯舉行第四次代表會議,通過瞭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章程修改草案。修改後的章程規定,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其宗旨是:高舉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旗幟,團結聯絡居住在大陸的臺灣同胞,在愛國統一的旗幟下,廣泛團結聯絡臺灣島內、港澳及國外的臺灣同胞,增進鄉親情誼,同心同德,積極促進全民族的大團結,為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實現臺灣與大陸的和平統一,為振興中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為增進臺灣人民的福祉而貢獻力量。

  全國臺聯成立後,積極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廣泛聯絡海內外臺灣同胞及民眾團體,幫助臺灣同胞瞭解政府對臺灣的方針政策和祖國大陸的情況,向政府反映國內外臺灣同胞的願望和建議,維護臺灣同胞的合法權益,促進臺灣同胞同大陸同胞的各項交流活動,熱情接待從臺灣、港澳及國外前來祖國大陸的臺灣鄉親,為他們尋祖、探親、訪友、旅遊、經商、投資、建廠、興辦公益事業以及從事學術、文化、體育等交流活動提供服務,增強臺灣各族同胞同祖國大陸各族同胞的愛國團結。全國臺聯密切聯絡居住在祖國大陸的臺灣同胞,向他們宣傳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時介紹臺灣的情況,鼓勵他們勤奮學習,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為祖國多作貢獻;瞭解和反映他們在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予以妥善處理;通過種種途徑幫助他們與臺灣島內親人建立聯系。

  全國臺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臺灣同胞代表會議,每3年召開1次。代表會議選舉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並聘請顧問。全國臺聯設辦公廳、聯絡部、國內部、宣傳部、研究室、《臺聲》雜志社和隸屬全國臺聯的經濟實體──中國同源公司。到1989年,除西藏外,大陸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臺胞比較集中的68個地、市、縣相繼建立瞭臺聯。全國臺聯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臺聯有業務上的指導關系。全國臺聯歷任會長及在職時間為:林麗韞(1981年12月~1991年5月)、張克輝(1991年5月~  )。1983年開始發行綜合刊物《臺聲》(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