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闡述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和策略的主要政治著作。1940年1月發表於延安《中國文化》創刊號上,後多次印行單行本。全文共15節,分別論述瞭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問題。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論述瞭中國革命的發展階段、性質、領導權和國體、政體等問題。

  關於中國革命的發展階段問題,毛澤東指出中國社會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革命的進程必須分兩步走,第一步是民主主義的革命,第二步是社會主義的革命。這是性質不同的兩兩個階段,隻有經過民主革命階段的勝利,才能進一步實現社會主義革命階段的任務。放棄後一階段的任務或混淆兩個階段的任務都是錯誤的。

《新民主主義論》書影

  在革命的性質問題上,毛澤東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和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中國的民主主義革命已不再屬於舊范疇的民主主義革命,而是中國式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這種革命徹底打擊帝國主義,它不為帝國主義所允許,卻為社會主義所允許,為社會主義國傢和處於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國際無產階級所支持。因此,這種革命不再是舊的資產階級革命,而是無產階級社會主義世界革命的一部分。

  在革命領導權問題上,毛澤東認為中國資產階級具有革命性和妥協性的雙重特點。中國近代歷史表明,他們不可能充當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領導者,五四運動後的中國無產階級已經成為覺悟的獨立的政治力量。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領導者,隻能是中國的無產階級及其先鋒隊──中國共產黨。

  關於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的國傢構成和政權組織,毛澤東認為它隻能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們聯合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產階級、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小資產階級是決定國傢命運的基本力量,而無產階級則是領導力量。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一方面和舊形式的、歐美式的資本主義共和國相區別,另一方面也和蘇聯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共和國相區別,是過渡的第三種形式的國傢。新民主主義的政權構成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國體和民主集中制的政體構成瞭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

  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科學地論述瞭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社會進行革命鬥爭的基本問題,系統地提出瞭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批駁瞭國民黨的一個主義、一個國傢的謬論,是中國共產黨人運用馬克思主義分析和解決中國革命具體問題的典范。它為中國人民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奠定瞭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