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西方哲學主要流派之一。20世紀20年代產生於德國並在40年代後活躍於法國等西方國傢。它一反西方哲學的理性傳統,主張研究人的現實存在問題,關註現代人的處境。其主導思想是講人生體驗,把孤立的個人的非理性意識活動當作最真實的存在,並作為其哲學的出發點。它是資本主義社會內部矛盾和衝突加劇、兩次世界大戰前後西方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危機的反映。丹麥哲學傢S.克爾凱郭爾被視為存在主義哲學思潮的先驅。德國哲學傢M.海德格爾、K.雅斯貝爾斯,法國哲學傢J.-P.薩特、、A.加繆是存在主義最有影響的代表。

  存在主義者在闡述哲學主張的同時也提出一系列社會倫理和政治思想,形成瞭一套獨特的存在主義的社會政治學說。他們認為,隻有個人的存在才是存在的本真狀態,存在先於本質。因此,人的活動不受任何現成的人性、道德、倫理、法律、輿論的束縛,換言之,不容有決定論,“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一個人隻有無視其他所有人時才是完全自由的,承認他人的存在和他人的自由都是對個人自由的一種限制,“他人就是地獄”。存在主義者認為人們的行為準則,是非善惡的判斷和區分都不受外在因素的制約,全憑個人的自由選擇。每一個人不僅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本質,也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行為。存在主義強調,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面對20世紀的西方社會,存在主義者認為,生活於當今社會的個人已不復是作為真正存在的個人,而是被對象化瞭的、失去瞭個性的、受到他人和社會約束的個人,是一種被他人和社會所吞沒、所扼殺的人,是一種被異化瞭的人。社會則成瞭一些被異化瞭的人的偶然堆積,沒有規律性和目的性。在存在主義者看來,任何集體、國傢、社會,任何物質文明和科學技術,都是異化人的力量,都必然奴役人。為瞭恢復個人的自由,存在主義者號召人們對社會和國傢采取一種棄絕和反抗的態度。

  存在主義反映瞭20世紀西方社會發展中人的心境和人們對社會政治的懷疑和沮喪。它在哲學上是一種主觀唯心主義,在政治上鼓吹絕對自由,割裂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是一種歷史唯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