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

  中國明末清初的思想傢、哲學傢。字而農,號薑齋。晚年隱居湘西蒸左的石船山,學者稱他為船山先生。湖南衡陽人,出身於沒落地主知識份子傢庭。青年時代,他關心國傢大事,註重研究政治、經濟、歷史、地理等。24歲考中舉人,農民起義軍領袖張張獻忠曾以王父作為人質,逼迫他參加起義軍。由於階級的局限性,王夫之自殘身體,拒絕同農民起義軍合作。明亡,他在衡山舉兵抗清,失敗後,隱匿於湘西山區,閉門著書。他著述甚多,後人編為《船山遺書》,刊行的共70種。

  在歷史觀上,王夫之堅持發展變化的觀點,認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是發展變化的,新事物不斷代替舊事物,今日的風雷不同於昨天的風雷,今日的日月不同於昨天的日月。推進事物不斷進步是最高的道德。他認為政治也要“更新而趨時”。他厚今薄古,認為儒傢道徒鼓吹的三皇五帝的盛世是誇大之詞,指出太昊、軒轅以前的社會和禽獸夷狄差不多。對於被指為“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他認為比唐、虞、三代要好些。

  王夫之主張“公天下”,反對“傢天下”。他反對把皇傢一傢一姓的私利和人民的利益劃等號,認為一姓的興亡是私事,別人用不著去關心;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死問題才是人人應該關心的公事。從“公天下”的觀點出發,他認為歷史上的典章制度隻要是對人民有利,雖對皇傢不利,也是好制度。反之,如對皇傢有利,而對人民不利,就不是好制度。他用這個標準評價郡縣制度,認為它優於分封制度。他說:“郡縣者,非天子之利也,國傢所以不長也。而為天下計,則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讀通鑒論》卷一)。他反對封建衛道士關於王朝正統的說法,認為天下並非一傢的私有物,無所謂正統與非正統。判斷一個政權的順逆是非,不是看它姓張姓王,而是看它的政績,“以德之順逆定天命之去留”(《讀通鑒論·敘論一》)。王夫之主張寬以養民,任教而不任法。他認為法治在歷史上雖起過積極作用,但屬“一事之得”,不能當作普遍原則來推行。他反對豪強大地主,主張輕徭薄賦,藏富於民。

  在哲學上,王夫之是個樸素的唯物主義者,認為整個世界統一於物質實體的“氣”,氣的千變萬化產生有形的人體和萬物。他還提出“氣”的聚散變化,其本體不為之損益的宇宙守恒的論斷。在道器關系上,他強調“天下惟器而已矣”,離開瞭具體事物,根本就不可能先驗地存在該事物的道理,“無其器則無其道”。王夫之的歷史觀對引導後人向前看、向往革新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