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決策概念、原理、學說等的總稱。“決策”一詞通常指從多種可能中作出選擇和決定。行政決策理論是用以指導和闡釋行政決策的理論依據。

  行政決策理論形成於20世紀30~40年代。首先提出行政決策觀點的是美國學者L.古立克。他在《組織理論》一文中認為決策是行政的主要功能之一。其後,美國學者C.I.巴納德在《行政領導的功能》一書中,認為行政決策是實現組織目標的重要戰略因素。這些觀點對後來行政決策理論頗有影響。但行政決策理論體系的形形成,並使其在行政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則是由美國行政學傢H.A.西蒙實現的。1944年他先在《決策與行政組織》一文中提出瞭決策理論的輪廓。3年後,他出版瞭《行政行為──在行政組織中決策程序的研究》,成為決策理論方面最早的專著。此後,他繼續研究決策理論和實際決策技術(包括運籌學、計算機學),為決策學成為新的管理學科奠定瞭基礎。

  行政決策理論的種類較多,不同學者闡述問題的角度也各不相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論包括以下幾種。

  完全理性決策論 又稱客觀理性決策論。代表人物有英國經濟學傢J.邊沁、美國科學管理學傢F.W.泰勒等。他們認為人是堅持尋求最大價值的經濟人。經濟人具有最大限度的理性,能為實現組織和個人目標而作出最優的選擇。其在決策上的表現是:決策前能全盤考慮一切行動,以及這些行動所產生的影響;決策者根據自身的價值標準,選擇最大價值的行動為對策。這種理論隻是假設人在完全理性下決策,而不是在實際決策中的狀態。

  連續有限比較決策論 代表人物是西蒙。他認為人的實際行動不可能合於完全理性,決策者是具有有限理性的行政人,不可能預見一切結果,隻能在供選擇的方案中選出一個“滿意的”方案。“行政人”對行政環境的看法簡化,往往不能抓住決策環境中的各種復雜因素,而隻能看到有限幾個方案及其部分結果。事實上,理性程度對決策者有很大影響,但不應忽視組織因素對決策的作用。

  理性、組織決策論 代表人物有美國組織學者J.G.馬奇。他承認個人理性的存在,並認為由於人的理性受個人智慧與能力所限,必須借助組織的作用。通過組織分工,每個決策者可以明確自己的工作,瞭解較多的行動方案和行動結果。組織提供個人以一定的引導,使決策有明確的方向。組織運用權力和溝通的方法,使決策者便於選擇有利的行動方案,進而增加決策的理性。而衡量決策者理性的根據,是組織目標而不是個人目標。

  現實漸進決策論 代表人物是美國的政治經濟學者C.E.林德佈洛姆。他的理論的基點不是人的理性,而是人所面臨的現實,並對現實所作漸進的改變。他認為決策者不可能擁有人類的全部智慧和有關決策的全部信息,決策的時間、費用又有限,故決策者隻能采用應付局面的辦法,在“有偏袒的相互調整中”作出決策。該理論要求決策程序簡化,決策實用、可行並符合利益集團的要求,力求解決現實問題。這種理論強調現實和漸進改變,受到瞭行政決策者的重視。

  非理性決策論 代表人物有奧地利心理學傢S.弗洛伊德和意大利社會學傢V.帕累托等。該理論的基點既不是人的理性,也不是人所面臨的現實,而是人的情欲。他們認為人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受潛意識的支配,許多決策行為往往表現出不自覺、不理性的情欲,表現為決策者在處理問題時常常感情用事,從而作出不明智的安排。

  行政決策理論的發展趨勢是:①強調人的判斷對決策的影響。如行為決策論探討決策者尋求次優行為的方法;社會判斷論認為決策者受不同性質環境的影響會造成判斷上的失實;歸屬決策論強調決策者在環境變量的作用下會受偶然因素的影響。②行政決策理論應用范圍擴大。如將決策方法應用於行政管理的有效性的分析;把決策理論引入突發性危機的研究;把決策理論應用於政策分析領域,以研究導致政策失誤的原因和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