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的工作步驟。國傢行政機關為瞭作出行政決策,將相互聯繫的工作步驟,按照一定的邏輯次序排列出來,稱行政決策程式。決策程式所包含的具體步驟,隨著決策問題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整個程式的基本輪廓變動不大。最早提出行政決策程式的是美國行政學傢H.A.西蒙。他在《新管理決策科學》一書中闡述瞭行政決策的5個程式:①仔細分析目標,使決策有明確的方向;②探求可供選擇的方法,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③衡量每種選擇的全部代價,避免過高的行政支出;④判斷每種決策的效果,使決策獲得得最大的效益;⑤對每種選擇作出分析比較,以便抉擇一個優先的行動。美國學者C.E.林德佈洛姆主張從現實出發確定決策程序。他認為決策者受智力和信息限制,決策隻能根據現狀漸進地加以改變。他在《民主的智力》一書中提出決策有4個程序:①識別問題的性質;②對過去相似問題的解決辦法進行調查評價;③對可用的少數方法進行評價。④選擇某種解決問題的方法,但不使現狀發生強烈變化。它是介乎理性綜合決策與現實漸進決策之間的混合審視決策。美國學者A.埃宗尼在《行政評論》上提出另一種決策方法,其程序是先對現實問題系統分析,然後將問題的范圍縮小,隻對具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理性決策。

  行政決策程序的中心問題是為行政決策提供合理有效的工作過程,使決策者掌握決策程序中各個步驟之間的邏輯關系,從而實現行政決策的目標。行政決策程序是一種嚴格的邏輯表現,即先從弄清行政問題的性質入手,從而探求解決問題的可行辦法,然後通過對比分析作出最優選擇,最後應用成本 -效益分析法,即通過對決策耗費與決策收益的比較分析,作出行政決策的最終評價。但有些決策程序過於重視細節,步驟重疊,另一些決策程序又忽視人的因素,不能發揮決策者的選擇作用和判斷作用。

  

參考書目

 H.A.Simon, Administrative Beravior,A Study of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i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3rd ed.,The Free Press,N.Y.,1976.

 H.A.Simon,The New Science of Management Deci-sions, Harper and Row,N.Y.,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