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之一,對氣、血、痰、食、水、蟲等積聚的實邪,使之消散的治療方法。治療作用主要是消散臟腑、經絡、肌肉的實邪。消法應用範圍較廣,凡食積、痞塊、積聚、蓄水、痰核、瘰鬁癰腫初起等證,均可用消法。由於致病原因和病情的不同,消散的方法有消食化滯、消痞化積、軟堅散結、消腫潰堅等。

  消法常同其他方法配合使用。若因痞滿積聚,日久漸積,臨床見證虛實兼夾,消法可與補法配合使用,通稱為消補兼施;若積滯內停,氣機運化不暢,氣機阻滯,又可加重積積滯,消法可配合理氣法使用;對於食積難化,病程稍短,體質較好,消法又可同下法配合運用。

  消法與下法同是治療蓄積實邪,但在具體運用上有所不同。下法對於燥結、宿食、停痰、留飲、瘀阻等實邪,在病勢緊迫,形證俱實,有可能必須急於排除的情況下使用;消法則是對漸積而成的實邪,邪堅病固,來勢較緩,尤其是氣血積聚而成的癥瘕痞塊,不可能迅急排除病情的情況下使用。下法是猛攻急下,消法是漸消緩散,法不同,用藥也各異。

  消法雖較瀉下法緩和,但仍屬祛邪之法,對於純虛無實之證應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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