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病證。指胎兒死於子宮內。死胎可發生於妊娠任何時期。如胎死日久不能自行產出者,稱為“胎死不下”,如在臨產而胎死者稱為“死產”。死胎的臨床表現是:胎動停止,子宮不再繼續增大反而縮小,伴見陰道出血,口有惡臭,小腹疼痛,唇舌青黯等癥狀。死胎的發生主要由感受邪毒、驚嚇刺激、跌撲損傷、誤服藥物或臨產時接生不慎等引起。治療原則以下死胎為主。

  死胎的記載首見於漢代陳壽著《三國志·華佗傳》,稱李某妻病,華佗用湯藥與針刺使一男性死胎娩出出。唐代《千金要方》對死胎的病因、病機及內服、外敷方藥均有較多記載。明代萬全(密齋)《萬氏女科》指出臨產時處理失當可致死產。迨至現代,由於醫療設備先進,死胎的診斷水平大有提高。1970年後研制成功的天花粉針劑和蕪花萜針劑治療死胎有確切的療效。

  死胎可因母體氣血虛弱不能養胎,也可因孕後不慎跌撲閃挫,或負重,或過度疲勞,或誤食有毒的藥品,或臨產及產時處理失當而致。

  死胎應依據癥狀、體征並結合舌苔、脈象辨證論治。①氣血虛弱。胎死胞中,久而不下,下腹部冷痛,陰道分泌物如赤豆水樣,面色蒼白,精神萎靡,神疲乏力,氣短懶言,飲食不佳,口出臭氣,舌淡而青,脈弦澀無力。治宜益氣養血、活血下胎,方用救母丹加減。②氣滯血瘀。胎死胞中,下腹部疼痛,脹滿,胸悶泛惡。陰道流紫黑色血水,口中穢臭,唇舌紫黯,脈沉澀。治宜行氣活血、祛瘀下胎,方用脫花煎加減。

  死胎是妊娠期的常見病,一旦明確診斷。應即治療,以防發生死胎綜合征即死胎不下繼發感染,並出現子宮收縮乏力性子宮出血或凝血功能障礙的出血。為防誤診,除婦科檢查外,還應做B型超聲波、X光攝片檢查及有關生化檢查,以防將胎萎不長誤診為死胎。其治療方法除上述方藥外,目前多采用天花粉針刺或蕪花萜針劑治療,預後良好。對於胎死腹中引起出血較多者,可行刮宮術,以及時止血;對因感染而發熱者應同時用抗菌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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