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治療病態情緒高亢、言語和行為動作顯著增加的躁狂狀態的精神藥物。實際上,目前所指的抗躁狂藥主要是碳酸鋰。某些藥物雖然有時也用來治療躁狂癥,但並非首選藥物,而且習慣上歸屬其他類別,如氯丙嗪和氟呱啶醇屬於抗精神藥;卡馬西平和丙戊酸鈉,則屬抗癲癇藥。

  碳酸鋰在19~20世紀之交用於治療高血壓、痛風、腎結石、癲癇等,但用以治療躁狂癥則始於1940年代,以後由於毒副作用太多,應用日減。1960年代中期,由於碳酸鋰治療躁狂癥和預防防躁狂抑鬱癥成功經驗的報道,也由於血鋰監測手段的發展,其應用進入高潮。

  碳酸鋰有肯定的抗躁狂作用,有肯定的預防躁狂抑鬱癥復發的作用,可能還有抗抑鬱作用,但其治療機理還不太明確。一般認為,碳酸鋰和其他鋰鹽的治療作用在於鋰離子,它可以取代鈉、鉀、鎂、鈣等離子,影響細胞膜泵的功能,使神經細胞興奮性降低。還可以使神經細胞對去甲腎上腺素的回收增加,環磷酸腺苷合成減少,從而使中樞神經遞質去甲腎上腺素的活動減低,這些或許與其抗躁狂作用有關。

  鋰鹽口服後易由腸道吸收。不與蛋白質結合,而以離子形式存在,因此其濃度可用火焰光度儀或原子吸收光度儀準確地測出。在體內,鋰不進行代謝,主要經腎由尿排出,少量由唾液、汗液、乳汁和糞便排出。腎功能不佳者,鋰的廓清率低,血鋰濃度偏高。鋰和鈉有競爭作用,血鈉高,血鋰就低,反之亦然。口服後4小時血鋰濃度達高峰。長期用藥者,半減期約為24小時。

  適應癥主要為躁狂癥,可用以治療和預防其復發。還可用以治療和防止抑鬱癥的復發。對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一組兼有精神分裂癥和情感性精神病兩種病相的精神障礙)及其他精神疾病所致的興奮狀態和沖動行為,也有一定效果。

  嚴重的心、腎疾病,慢性腹瀉,甲狀腺功能減退,以及需限制鈉鹽攝入的病人,禁用碳酸鋰。老年及孕婦宜慎用。

  治療時,最好能以血鋰濃度為監測指標,因為各人的鋰廓清率不同,服用同樣劑量,血濃度可相差數倍。口服給藥,以分次給服為宜。抗復發的維持治療至少一年。

  鋰的副作用以腸胃道反應最為常見,有胃部不適、胃痛、惡心和稀便等。其次為神經系統副作用,如倦怠、軟弱、乏力和雙手的細微震顫等。約10%的長期用藥者有口幹、煩渴、多飲和多尿癥狀,主要是腎臟的尿濃縮功能減退所致,停藥後可以恢復。5~10%的長期用藥者可能發生甲狀腺腫大,部分病人有甲狀腺功能減退。少數病人有心電圖方面的非特異性改變,系因鋰和鉀競爭,造成血鉀降低所致。

  鋰的安全范圍較窄,用藥不當便有可能中毒。劑量過高、發熱、腹瀉、脫水、利尿藥應用,鈉攝入減少、高齡及原先有腎病,是常見的中毒原因。輕度中毒表現為嘔吐、腹瀉、思睡、明顯震顫和腱反射亢進。嚴重者則見意識模糊,肌肉抽動,癲癇發作和心、腎功能障礙。停藥1~2天內血鋰濃度即可降至正常水平,但嚴重中毒者的癥狀需幾個星期方能解除。

  碳酸鋰治療躁狂癥的有效率為80%左右,但常需1周左右方能顯效,所以有些醫生喜歡在療程早期合並應用氯丙嗪或氟哌啶醇,以及早控制麻煩的興奮癥狀。合適的維持治療可使70%的躁狂抑鬱癥患者復發減少。

  除碳酸鋰外,其他常用以治療躁狂癥的藥物還有若幹種。氯丙嗪及氟哌啶醇等抗精神病藥具鎮靜作用,並可註射給藥,常用以治療較為嚴重的或有妄想、幻覺等癥狀的躁狂癥病人;急性癥狀控制後,再改用鋰鹽治療,卡馬西平和丙戊酸鈉屬抗癲癇藥,也具抗躁狂作用,但效果不及鋰鹽。氯丙嗪或氟哌啶醇,臨床上作為次選的抗躁狂藥,用於鋰鹽治療失敗的、頑固的、慢性的或周期復發的躁狂癥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