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主要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癥和精神病的精神藥物(能影響人類認知、情感、行為等精神功能的藥物)。這類藥物在通常的治療劑量時,不影響意識清晰度,但能有效地控制和減輕精神病人的興奮躁動、幻覺、妄想、敵對情緒、思維障礙和奇特行為等精神癥狀。這類藥物曾被稱為強安定藥、神經阻斷藥或抗精神分裂癥藥,但這些名稱都不太妥貼,已較少應用或被廢棄。與其他治療精神病的方法相比,應用抗精神病藥最為簡便而有效,因而已成為首選的治療方法。

  氯丙嗪是抗精精神病的代表藥物,於1951年合成,1952年開始應用於臨床。自此精神病人才真正有瞭現代的藥物治療。此後一大批抗精神病藥相繼問世,至80年代中期臨床應用的抗精神病藥已有近百種,其中較為常用者就有10多種。可按化學結構分類。最常用的抗精神病藥的分類、名稱及治療劑量見附表。

常用的抗精神病藥

  精神分裂癥之類精神病的發病機理迄今未明,本類藥物的治療機理也尚在假說階段。較為公認的假說為:多數抗精神病藥的治療作用與其抗多巴胺作用有關。多巴胺是一種神經遞質,在中樞神經系統中傳遞神經沖動和信息。有些間接的證據表明精神分裂癥的發生可能與中樞神經系統的多巴胺功能亢進有關。臨床上,多數抗精神病藥治療精神分裂癥時所需劑量的大小與它們對多巴胺功能的阻斷作用呈線性相關。此外,抗精神病藥對另一種神經遞質──去甲腎上腺素的阻斷作用,則可能與其他控制精神運動興奮和鎮靜等作用有關。

  抗精神病藥以脂溶性為多,具較高的表面活性,易於腸道吸收,也易於通過血腦屏障,進入大腦。但口服後,75%以上先在肝內代謝破壞,因此能抵達腦部的藥物比例不高,而註射給藥,所需治療劑量便低得多,約為口服時的1/4~1/3。它們的代謝產物種類甚多,如氯丙嗪的代謝物便達160種以上,其中有些具治療作用,有些則無治療作用,這些造成藥物血液濃度監測的困難。藥物進入體循環後,有相當比例分佈並貯存於體內各種部位的脂肪組織之中,以後再緩慢釋放入血,因此,停藥後1~2個月內仍可在血液中測出藥物的存在。排泄以經腎臟由尿排出為主,少量從膽汁、糞便及乳汁中排出。

  抗精神病藥物的主要適應癥為精神分裂癥,特別適用於具興奮躁動、幻覺、妄想、奇特的思維和行為等癥狀的病人,對於表現情感淡漠、孤獨退縮、缺乏意志要求和思維貧乏等癥的病人,雖亦有效,但效果不太理想。此外,還可用以治療躁狂癥、伴有幻覺和妄想的抑鬱癥、反應性精神病和其他急性精神病。因軀體疾病或腦部病變所致的癥狀性或器質性精神病,若無禁忌癥,亦可用本類藥物對癥治療。一般而言,不宜用以治療神經癥。

  嚴重的心血管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急性感染和以往有同種藥物過敏史者,禁用抗精神病藥。甲狀腺功能減退、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重癥肌無力等亦為本類藥物的禁忌癥。白細胞減少癥、青光眼病人、老年人和孕婦均應慎用。

  各種抗精神病藥治療精神病的療效並無多大差別,藥物的選擇主要取決於醫生的經驗和用藥習慣。用於治療精神病時,需要有足夠的劑量和療程。以氯丙嗪治療精神分裂癥為例,治療的有效劑量范圍為每日300~800mg,並持續應用6~8周。精神癥狀控制後,仍需以治療劑量的1/4~1/3,繼續服用1~2年,以防復發。有些病人需要更長的維持治療期。治療其他精神病,所需劑量略低、所需維持治療期也較短。一般均取口服給藥法。嚴重興奮或治療不合作者,可予數天的肌肉或靜脈註射,俟癥狀減輕對治療能合作時,即改為口服給藥。有一類長效制劑,如氟奮乃靜癸酸酯和哌普嗪棕桐酸酯在體內釋放緩慢,僅需每2~4周註射1次,對需長期維持用藥者較為方便。

  抗精神病藥的副作用頗多。其中錐體外系副作用最為常見,這是本類藥物對大腦基底節部分的多巴胺通路的阻斷作用所致。治療初期的錐體外系反應表現為扭轉性運動,如眼球上翻、斜頸、軀幹或四肢的扭轉等,癥狀頗為奇特。中期則以藥源性帕金森氏綜合征為多見,表現為震顫、肌張力增高,動作呆滯和行為緩慢,較重者構音不清,吞咽困難。上述兩類反應均可用安坦、東莨菪堿或苯甲托品等抗膽堿能藥解除。長期用藥可引起所謂遲發性運動障礙的錐體外系副作用,表現為口、面、頦部的不自主運動,如蹙眉、皺額、磨牙、咧齒、吸吮、舐舌、鼓腮和撅嘴等,有些病人還有肢體的不自主動作,抗膽堿能藥治療無效。體位性低血壓也較常見,多見於用藥初期劑量增加,或註射給藥時。其他副作用有倦怠、思睡、頭昏、藥疹、日光過敏性皮炎、口幹、流涎、視力模糊、便秘、浮腫、肥胖、心電圖的ST-T段非特異性改變和肝功能變化等。偶見血白細胞減少和癲癇發作。過量服用本類藥物可致急性中毒,表現為低體溫、低血壓性昏迷。故藥物應妥善保管,以免意外。本類藥物與降壓藥、麻醉藥和安眠藥等聯合應用時,有協同作用,可增強上述藥物的功能。

  自從抗精神病藥問世以來,精神分裂癥等精神病的預後大為改觀,大多數病人的癥狀有可能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得到控制或好轉,多數病人可以門診治療而毋須住院;維持治療能顯著地減少精神病的復發;這些都有大量的科學研究資料證實。但它們的藥理作用復雜,副作用多,治療必須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進行,切忌不按醫囑自行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