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中在水下遂行作戰任務的兵種。包括魚雷潛艇部隊、導彈潛艇部隊和潛艇基地、勤務艦船部隊、分隊等。一般以若幹艘裝備性能相同的潛艇編成支隊、中隊或分艦隊。潛艇部隊,在美、英、法、日等國,隸屬於艦隊或艦隊的潛艇部隊司令部;在蘇聯,隸屬於艦隊的區艦隊、分艦隊,或編為潛艇區艦隊、分艦隊,直接隸屬於艦隊。潛艇部隊既能獨立作戰,也可與海軍航空兵或水面艦艇部隊協同作戰。主要任務是:消滅敵方大、中型運輸艦船和戰鬥艦艇,破壞、摧毀敵方基地、港口及其他陸上重要目標,進行偵察、反反潛、佈雷和巡邏等。

  20世紀初,出現具有作戰能力的潛艇後,俄、英、法、美、德等國海軍組建瞭潛艇部隊,當時隻進行近岸防禦作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一些國傢的潛艇部隊開始在海洋中作戰,襲擊水面艦艇和運輸船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潛艇部隊已發展成為海軍的重要作戰兵種。德、美、英等國的海軍都編有潛艇部隊司令部,下轄潛艇部隊,廣泛用於海洋交通線上巡洋遊獵或在指定海區襲擊敵運輸艦船和軍艦。戰後,約有30多個國傢的海軍建立潛艇部隊。美、蘇、英、法等國裝備瞭核動力潛艇,使潛艇部隊的隱蔽性、自給力、續航力和突擊威力大為提高,戰略核導彈潛艇部隊已成為戰略核打擊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的潛艇部隊於50年代初建立,60年代開始裝備國產潛艇,70年代裝備瞭核動力潛艇和導彈潛艇,已發展成為海軍的一個重要兵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