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艦艇發射攻擊空中目標的導彈,是艦艇主要防空武器之一。它與艦艇上的指揮控制、探測跟蹤、水準穩定、發射系統等構成艦空導彈武器系統。按其射程分為遠端、中程、近程三類;按射高分為高空、中空、低空三類;按作戰使用分為艦艇編隊防空導彈(如美國的“標準”Ⅱ型艦空導彈武器系統)和單艦艇防空導彈(如英國的“海狼”艦空導彈武器系統)。艦空導彈的最大射程達100餘公裡,最大射高20餘公裡,飛行速度為數倍音速。其動力裝置多為固體火箭發動機,也有用衝壓噴氣發動機的。制導方式一般采采用遙控制導或尋的制導,有的采用復合制導。戰鬥部多采用普通裝藥,由近炸或觸發組合式引信起爆。20世紀50年代中期,美國首先將“小獵犬”Ⅰ型艦空導彈裝備於巡洋艦;又陸續發展瞭“黃銅騎士”、“韃靼人”和“標準”等型號的艦空導彈。有些國傢的艦隊也相繼裝備瞭艦空導彈。70年代以來發展的某些艦空導彈,除能打擊飛機和攔截反艦導彈外,還具有打擊水面艦船的能力。1983年初,美國裝備的“宙斯盾”艦空導彈武器系統,采用多功能相控陣雷達和復合制導,能同時對付多個目標。80年代中期,中國海軍裝備瞭艦空導彈。海戰實例表明,艦空導彈是一種有效的艦艇防空武器。其發展方向主要是:增大飛行速度和機動性,擴大作戰空域,提高快速反應、抗幹擾和對付多個目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