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來自空中或外太空的敵飛行器進行鬥爭的措施和行動。包括建立各種防空體系,進行反空中偵察、反空襲作戰,實施對空隱蔽、偽裝、防護和消除空襲後果等。現代防空主要是對敵方各型飛機、巡航導彈、彈道導彈和軍用航天器進行防禦。它平時保衛國傢領空安全,戰時掩護國傢轉入戰時體制,保衛國傢重要目標,保障軍隊行動自由以及保衛人民群眾的安全。防空對戰爭的進程和結局具有重大影響,在戰略上有重要地位。

  分類 防空按手段不同,可分為積極防空和消極防空。使用飛機、高射炮、地空導彈、攔阻氣球、電子對抗裝備等防空兵器和裝備,直接消滅、阻滯、幹擾敵飛行器的行動,稱積極防空。采取構築防空工事,疏散隱蔽人員、物資,燈火管制,偽裝及消除空襲後果等的行動,稱消極防空。防空按組織和任務不同,又可分為國土防空、野戰防空和人民防空。為保衛國傢領土和重要目標的安全,所采取的防空措施和行動,稱國土防空;在國土防空中,保衛重要地區安全的防空,稱要地防空。軍隊在野戰條件下進行有組織的防空鬥爭,稱野戰防空;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防備敵人空中襲擊、消除空襲後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動,稱人民防空。上述各種防空,各有側重又相互聯系,相輔相成地完成防空任務。

  簡史 隨著氣球、飛艇用於軍事,19世紀後期就出現瞭對空射擊活動。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飛艇、飛機用於空襲、偵察對方戰場目標和後方城市,於是許多國傢建立瞭專門的防空指揮機構,對空觀測組織和戰鬥機、高射炮、探照燈、攔阻氣球等防空部隊,並采取瞭隱蔽、消防、救護等防空措施,以保衛城市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逐步出現瞭要地防空和人民防空。戰後,各國不斷改進防空兵器,特別是30年代中期出現瞭雷達,對防空效能的提高起瞭重大作用。防空的組織、指揮和戰鬥保障初步形成系統。許多國傢及時研究總結瞭防空活動經驗,防空理論開始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轟炸機的大量使用和V-1、V-2導彈用於空襲,進一步推動瞭防空的發展,出現瞭裝有軍用雷達的截擊機和由雷達控制的高射炮、探照燈。戰爭期間電子對抗裝備也開始用於防空,在一些國傢建立瞭以雷達為主體的空情報知系統。戰爭後期,噴氣式戰鬥機開始用於防空作戰。英、蘇等國逐步形成瞭以保衛要地為骨幹的全國防空體系,並將各種防空兵力、兵器組成防空戰役兵團,在不列顛之戰和莫斯科會戰中進行瞭戰役規模的防空作戰。防空理論在實踐中有瞭很大發展,防空在戰爭中已具有戰略意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噴氣式轟炸機、戰略導彈、航天兵器的出現及核武器的迅速發展,促使很多國傢大力發展防空兵器和改善防空體系,出現瞭防空導彈系統和防空指揮半自動化系統。防空的規模、范圍更加增大,出現瞭點、線、面相結合的區域防空。如北大西洋條約組織的成員國在北美、歐洲部分地區,華沙條約組織的成員國在東歐地區,都建立瞭大縱深、多層次的多國聯合的區域防空體系。隨著空襲、防空兵器的發展和越南、中東、馬爾維納斯群島(福克蘭群島)等戰爭的實踐經驗積累,防空理論也進一步發展充實,防空在現代戰爭中的作用增大,戰略意義顯著提高。

  中國有組織的防空開始於抗日戰爭之前,國民黨政府於1934年成立防空處,組建防空學校,在南京周圍設置對空監視哨,組織防空演習。1935年開始陸續組建高射炮、探照燈、防空情報等部隊。抗日戰爭爆發後,發佈瞭防空法,在南京及許多戰區成立防空司令部,在南京、上海、武漢、重慶等要地部署高射炮、戰鬥機,抗擊日機空襲,取得一些戰果。

  中國人民軍隊自1927年8月1日誕生後,即在作戰活動中,組織瞭隱蔽疏散防空和使用輕武器對空射擊。1933年,在工農紅軍總部成立瞭防空科,培訓瞭防空人員,組建瞭防空分隊。在土地革命戰爭和抗日戰爭時期的防空作戰中,人民軍隊曾多次擊落敵機。1945年成立第一支高射炮部隊,1949年組建飛行隊和防空情報組織,同年建立瞭空軍。為粉碎國民黨空軍對沿海城市的空襲,在沿海一些軍區和主要城市成立瞭防空指揮機構。1950年組建瞭雷達、探照燈部隊,成立防空司令部,全國主要大城市相繼建立防空系統。1955年8月,防空司令部擴建為防空軍後,以防空軍為主組織國土防空。1957年5月,防空軍與空軍合並,國土防空遂由空軍組織,並逐步在全國范圍完善瞭防空體系。50~60年代,中國大陸的防空,主要是打擊美國和國民黨空軍的單批單架飛機的偵察、竄擾活動,經歷瞭由晝間到夜間,由中空到低空又到高空,由無電子幹擾到有電子幹擾等一系列針鋒相對的鬥爭。防空部隊積極貫徹執行瞭毛澤東提出的“全力以赴,務殲入侵之敵”的方針,邊作戰、邊建設,逐步改善防空體系,在實踐中初步形成中國的防空理論,不斷改進防空措施,至1969年止,取得瞭擊落美制國民黨飛機RB-57D、U-2、P2V、RF-101、F-4B等99架的戰果,並於1959年10月,首創世界防空史上使用地空導彈擊落敵機的戰例,較好地完成瞭保衛領空安全、保衛社會主義建設的光榮使命。

  在朝鮮戰爭中,中國人民志願軍和朝鮮人民軍積極抗擊瞭美國空軍在朝鮮北部和中朝邊境地區的大規模空襲。中國人民志願軍空軍在世界上首次大量使用噴氣式殲擊機進行防空作戰,航空兵與地面防空部隊共擊落美機2600餘架,對掩護交通運輸、保衛重要目標、配合地面部隊作戰起瞭一定作用,為戰爭的勝利作出瞭貢獻。

  基本原則與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空襲和防空實踐、理論的發展,防空基本原則與要求逐步完善:國土防空、野戰防空、人民防空緊密結合,建立和完善現代化、統一的防空體系;各種防空兵力、兵器兼蓄並用,通過統一指揮,發揮各自的優長,經濟合理的使用,密切協同,發揮整體威力;各種防空兵力、兵器,按照統一佈局、分區負責的原則,集中使用、重點設防、重點守備和廣泛機動,將主要力量用於主要方向和重要地區(目標),形成有一定縱深、梯次的環形防禦,並構成高、中、低空,遠、中、近程相結合的對空火力配系,能在較遠的距離開始對敵空襲兵器進行連續截擊;積極打擊,嚴密防護,以積極的戰鬥、戰役行動抗擊敵空襲,殲敵空襲兵力、兵器於空中,或將敵空襲兵器消滅在基地或發射場上;以隱蔽、疏散、偽裝和防護等措施,保持防空體系的穩定性和生存力,減少敵空襲的危害;保持高度的戒備和快速反應能力,能在任何復雜、困難的情況下實施防空作戰,對來自敵方的空襲,迅速作出有效的反應,破壞其突然襲擊。

  組織與實施 各國防空的組織形式不盡相同,有些國傢設立單獨的或各軍種、兵種聯合的防空司令部,有些國傢成立獨立的防空軍,多數國傢以空軍為主,統一組織國土防空,指揮國土防空部隊。防空的主要力量是殲擊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導彈兵、雷達兵和電子對抗部隊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防空,是由空軍和其他軍種、兵種及民兵的防空力量,在全國人民的密切配合下,發揮整體威力、實行對空防禦的人民戰爭來達成的。

  現代化的綜合防空體系主要包括:情報預警系統、指揮控制系統、防空武器系統以及相應的保障勤務系統和人民防空系統等。情報預警系統,由預警衛星、預警機、警戒雷達、無線電技術偵察和光學觀測儀器以及自動化情報傳遞設備組成,以多種手段盡早發現、識別和跟蹤敵空襲兵器,並將目標信息迅速傳至指揮控制系統,提供及時、準確的情報;指揮控制系統,由指揮中心控制的引導、制導雷達,軍用電子計算機及各種通信設備組成,人工或自動搜集和處理空中情報,判定目標性質,選定最佳作戰方案,指揮防空作戰;防空武器系統,由殲擊機、地空導彈、高射炮、攔阻氣球、電子對抗裝備等組成,它根據指揮控制系統提供的作戰方案及跟蹤與攔截數據,對敵空襲兵器實施攔截和幹擾。目前,美、蘇等國建立瞭防飛機、防導彈、防航天兵器的三位一體的防空體系實施防空,但對彈道導彈和航天兵器的攔截,技術還不成熟。

  發展趨勢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空襲威脅的增大,今後防空將進一步完善現代化情報預警系統,采用新型雷達、預警飛機、偵察衛星等,使其具有全方向、全高度的對空警戒能力;大力發展新型防空武器,使其具有應用范圍廣、反應快、威力大、精確度高等作戰性能,提高反導彈、反航天兵器等能力;改善指揮控制系統,充分利用新技術,實現指揮全自動化,發展機載、衛星指揮控制系統,提高效能,增強穩定性;大力發展電子對抗新技術,廣泛開展電子鬥爭;加強防護和實施更加廣泛的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