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防化保障任務的專業兵種。亦稱防化學兵。由防化、噴火、發煙部隊、分隊組成。其主要任務是:指導部隊對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生化武器的群眾性防護,實施核觀測、化學觀察和化學、輻射偵察,實施劑量、沾染檢查,實施消毒和消除沾染,組織實施煙幕保障,並以噴火分隊直接配合步兵戰鬥。在其他一些國傢稱為化學兵,還擔負使用化學武器的任務。

  在抗日戰爭時期,侵華日軍多次使用化學武器襲擊抗日軍民,八路軍於1939年在中國人民抗日軍事事政治大學設立過防化學隊,培訓防化骨幹,組織指導部隊實施防毒教育和采取簡易辦法進行防護。解放戰爭後期,華東野戰軍第7、第9、第13縱隊分別組建瞭防化分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適應現代條件下作戰的需要,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50年組建防化兵,相繼成立領導機構和院校,建立各級防化部門和防化、噴火、發煙部隊、分隊,並不斷改進裝備,提高瞭防化保障能力。在作戰中,防化兵經受瞭鍛煉,特別是噴火分隊發揮瞭顯著的作用。

  化學兵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為使用化學武器而專門建立的。1915年春,德國在戰爭部設立A10局,進行毒氣試驗,並將第31工兵團改編為“毒氣施放團”,於4月向英、法聯軍首次實施大規模毒氣襲擊。英軍隨即組建第1化學兵旅,於9月向德軍實施毒氣襲擊。其他有些交戰國也相繼組建化學兵部隊、分隊。對毒氣的防護,起初由軍隊醫務部門負責。隨著化學武器和防護手段的發展,大戰結束前,各主要參戰國先後組建化學兵的領導機構和防毒分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化學武器已發展到主要由炮兵、火箭兵和航空兵投射,化學兵參與組織並直接擔負使用任務。核武器出現後,化學兵擴大瞭任務范圍,改進瞭編制、裝備。各國化學兵的組織編制不盡相同。如蘇軍團以上單位都設有化學兵主任及業務機構,編有化學兵部隊、分隊,營設有化學指導員。美軍旅以上設有化學兵專職人員和防護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