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開元以後長期戍守邊遠地區的雇傭兵。又稱長征健兒、長行健兒、兵防健兒。系由臨時募行的征人演變而來。唐初,出於兵募的征人出征作戰,事罷即歸,一般不擔負經常性的戍守任務。鎮戍防人主要由府兵充當。隨著軍事形勢的變化,軍鎮、守捉設置日益增多,由府兵充當防人的制度已不能適應當時的鎮防需要。因而從高宗顯慶時起,也徵發兵募充當鎮兵。以後鎮防兵募逐漸由不定期變成定期,由臨時性變成定制,期限一般為二年、三年。期滿復員,由本州差遣另一批兵募番代。大致在玄宗開元二年(714)),鎮防兵募已有“健兒”的稱號。那時番期已延長為四年、六年,原來定期差遣兵募輪番為鎮兵的制度,開元初已難以繼續下去。唐朝便經常在即將復員的征行人中召募自願留鎮者,給以賞賜。開元二十五年,下詔令天下諸軍鎮所需兵額一律於各種征行人及客戶中召募丁壯為長征健兒,允許攜帶傢口,到軍後,給以田地房屋,以便久住。次年又下令遣返原有鎮兵,停止各州差遣兵募出戍。

  長征健兒終身免除課役,裝備、給養全由國傢供應,因此,又叫官健。安史之亂以後,內地也遍設軍鎮。軍鎮之兵多為官健,且各州州兵也有一部分是官健。官健主要任務為出征和軍鎮防守,但也有少數到關中備禦吐蕃,稱防秋兵。唐代後期宿衛京師的也有官健。官健絕大多數來源於無產業戶,不事生產,往往父死子補,兄終弟代,世代為兵。久之,成為一股特殊勢力。唐代後期,藩鎮割據所依靠的軍事力量主要就是官健。

  長征健兒(官健)代替輪番鎮防的府兵及兵募,與長從宿衛(盜騎)代替府兵輪番宿衛京師,是唐代兵制變革中的兩個重要內容。這種變革使召募制的雇傭兵、職業兵代替瞭征兵制的義務兵,是中國中古兵制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參考書目

 唐長孺:《唐書兵志箋正》卷1,科學出版社,北京,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