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戰略導彈部隊駐紮、訓練、試驗和作戰的基地。它是國傢戰略部署的重要組成部分。導彈基地按用途可分為作戰基地、訓練基地和試驗基地,通常設有導彈發射陣地、指揮所(發射控制中心)、物質技術保障中心、機場、通信系統、動力供應系統和警衛系統等。導彈基地的主要任務是:對導彈和技術裝備進行儲存保管和維護保養,使之處於良好戰備狀態,能隨時實施導彈核突擊(見核突擊);進行實彈發射訓練;對導彈進行飛行試驗。

  導彈基地是隨著導彈技術的發展,戰戰略思想的演變而不斷發展變化的。20世紀50年代一些國傢初建的導彈基地設施多在地面或半地下,60年代開始轉建於地下,其發射陣地采用地下井式(見導彈發射井)。70年代,由於戰略偵察技術的發展,導彈數量的增加,命中精度的提高,特別是分導式多彈頭導彈等的出現,地下發射井成瞭易被發現和摧毀的目標。對此,一些國傢采取瞭加固地下井、增加發射裝置、修築假陣地等措施。

  導彈基地的佈點和部署,是依據國傢戰略方向和作戰指導思想,導彈、核武器的性能和所能承擔的作戰任務以及地形情況等,經過勘察和綜合研究確定的。基地幅員一般為10000~60000平方公裡,發射陣地之間距離通常為數公裡至十幾公裡。導彈基地兵力配置多少,取決於其任務和導彈種類、數量以及自動化程度等。例如美國“民兵”導彈基地配置一個轄3個或4個中隊的導彈聯隊,裝備150枚或200枚導彈,每個中隊轄5個小隊,每個小隊有10個導彈發射井,裝備10枚導彈,配一個發射控制中心;而“大力神”導彈基地,則配置一個隻轄兩個中隊的導彈聯隊,裝備18枚導彈,每個中隊轄3個小隊,每個小隊有3個發射井,裝備3枚導彈,每井配一個發射控制室。一些國傢為提高導彈快速反應能力和生存能力,平時就將導彈豎在地下井內,實行不間斷的戰鬥值班,使導彈處於待命發射狀態;組織嚴密警戒和防空,對暴露的特征明顯的設施采取專門偽裝和防護措施。

  以地下井為發射陣地的導彈基地,雖然對地下井已采取瞭加固措施,但其生存能力仍是有限的。因此,一些國傢都在加緊研制和裝備機動(地面或地下)發射的導彈,探討新的發射陣地建築形式,以提高導彈基地的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