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開始設立的各種藝能之士供職的機構。自唐玄宗李隆基選擅長文詞的朝臣入居翰林以起草詔制後,演變為草擬機密詔制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翰林學士。

  唐代翰林院何時設置,目前尚無定論,史載多見於唐玄宗時。當時在翰林院供職的有詞學、經術、合煉(煉丹)、僧、道、卜、祝、術、藝、書、弈等各色人才,稱為待詔,即聽候皇帝隨時召見和差遣。其中詞學之士最受重視。起草詔制本是中書舍人的專職,但在唐代初期已有他官被召草擬詔制的事例,唐高宗、武後時的的北門學士劉懿之、周思茂、元萬頃等尤為著名,僅當時還沒有設專門機構。唐玄宗感到中書舍人草擬詔制的制度難以保守機密和應付急需,因此,他挑選擅長文學的親信官員如張說、張九齡、徐安貞等人充翰林院待詔,以備起草急詔(兼撰擬詩文),又稱翰林供奉。

  翰林院設置在宮內深處,麟德殿之西,比屬於中書省的中書舍人院更接近於寢宮內殿(這是在長安大明宮內的情況,皇帝若住在興慶宮、西內或東都時,翰林院的位置也比中書舍人院密近)。大致由於待詔翰林的各色人才很雜,不能保證機密不外泄,故開元二十六年(738),又在原翰林院之南另建翰林學士院,專供草擬詔制者居住,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學士院建立之後,待詔於原翰林院的文學之士仍稱供奉或待詔,也有學士與待詔二名兼稱者,如天寶七載(748)所立的《封北嶽安天王碑》,撰者李荃自題銜名為“直翰林院學士供奉”;大詩人李白被稱為翰林學士,也被稱為翰林供奉。這種待詔於舊翰林院的文學藝能之士長期存在,而且為數甚多,據《順宗實錄》記載,順宗即位後,曾一次即罷翰林陰陽、星、卜、醫、相、覆棋諸待詔者三十二人,可見人數之眾。而順宗所倚以主持政策的王叔文是翰林棋待詔,王伾是詩書待詔(見二王八司馬)。

  學士本是文學儒生的泛稱,後來隨著各類機構的設置而成為一種差遣職,如唐代有弘文館、崇賢館、集賢院等學士。張說入充翰林院待詔時也是集賢院學士。供職於翰林學士院的學士也是差遣職,本身並無秩品,都帶本官,上自尚書(三品),下至校書郎(九品),均可充任,也有中書舍人充任的。初置時並無員額,少或一兩人,多或五六人,由皇帝遴選。後來依照中書舍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擇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承旨”。安史之亂以後,軍事頻繁,“深謀密詔,皆從中出”,翰林學士於其間起著極大作用,地位愈來愈重要,不但在草擬詔制方面分割瞭中書舍人之權,也在參謀密計方面分割瞭宰相之權。唐德宗時翰林學士陸贄因此被稱為“內相”。唐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

  學士院設置之後,與中書舍人院有瞭明確分工。學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將相大臣、宣佈大赦、號令征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制,稱為“內制”,用白麻紙書寫,故又稱“白麻”;中書舍人所起草的則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稱為“外制”,用黃麻紙書寫,故又稱“黃麻”。有時翰林學士缺人,也臨時召取中書舍人代草內制,但不經常。此外,還有專侍皇帝讀書寫字的侍讀學士、侍書學士,則不負起草詔制之責。

  翰林學士地位的增高,引起皇帝的猜忌,敬宗寶歷二年(826)曾打算別置東頭學士以抑之,由於敬宗不久被宦官所殺,這個計劃沒有實現,但反映瞭封建文官由卑而高,由親而疏的發展規律。

  學士院有兩名由宦官充任的學士院使(或稱翰林院使),在皇帝與翰林學士間起傳達聯系的作用,在政治上有很大影響,這是唐代後期宦官專政情況下的產物。

  後晉天福五年(940)曾宣佈廢除翰林學士,將草擬詔制之權歸還中書舍人,但不久又恢復。

  宋沿唐制設學士院,也稱翰林學士院,有時亦稱為翰林院。北宋前期各政府機構大多名不副實,學士院則仍遵行唐制為草擬內制之所,翰林學士亦依舊例為六員,但通常少於此數,偶設七員,其第七員翰林學士,號稱“員外學士”。宋亦以翰林學士資深者一人為翰林學士承旨,但不常設置。翰林學士實際上充當皇帝顧問,很多宰相都從翰林學士中選拔。

  北宋前期的翰林學士,亦如唐代無秩品,以其他寄祿官充任。有時領其他差遣,類同貼職,則不草擬內制。在學士院草擬內制的翰林學士,加知制誥銜,如寄祿官至中書舍人則不加知制誥銜,一般都隻稱為翰林學士。常見的知制誥,通常是指任職於舍人院草擬外制的知制誥。翰林學士大多由草擬外制的知制誥選任,不再召試制詞。

  元豐改制後,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成為正式官員,正三品,並且不任其他官職,專司草擬內制之職,例帶知制誥銜。由於草擬外制的知制誥已廢,所以,北宋後期及南宋的知制誥,都是翰林學士的加銜。翰林學士定額為兩員。

  如果其他官員入學士院草擬內制而未任命為翰林學士者,稱為直學士院、直翰林院,簡稱“直院”。遇學士院全缺翰林學士,而以其他官員臨時代行其職,宋初曾稱為權祗應翰林院事,後稱權直學士院、權直翰林院、學士院權直、翰林權直,簡稱“權直”。如官位高於翰林學士,則稱為權翰林學士、權學士院。

  由於唐代學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時亦稱學士院為翰林院。宋代亦另有專掌藝學供奉之事的翰林院,則與學士院之又稱為翰林院者無關。

  西夏設翰林學士院,官員有學士等。遼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漢文文書及刑獄諸事,長官為翰林學士及翰林學士承旨等。金天德三年(1151),置翰林學士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等,掌起草詔書等事。元代設翰林兼國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員與金代同,分掌制誥文字、纂修國史及譯寫文字。

  明翰林院掌制誥史冊文翰之事。設掌院學士(正五品),下屬有侍講學士(正六品)、侍讀學士(正六品)、世襲五經博士(正八品)以及介於官與非官之間的六科庶吉士。入翰林院者官品雖低,卻被目為清貴之選。明朝翰林若得入直文淵閣參預機密,則更是貴極人臣。清因明制,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正五品)兩人,滿員、漢員各一人,由大學士、六部尚書或侍郎內特簡。掌院學士下設侍讀學士(從五品)、侍講學士(從五品),滿、漢各三人;聖裔太常寺博士(正七品),以孔氏衍聖公第三子承襲;世襲五經博士(正八品);六科庶吉士。

  清掌院學士無文學撰述之責,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的名義長官,與唐宋之翰林學士有所不同。侍講以上諸官亦僅具空名,並不任講書之職。擔任講書者須另外選派,加經筵官之銜。世襲五經博士的設置,也意在照顧孔子及朱子的子孫,以奉祀其先人,實際不任職務。故清代翰林院諸官極為閑散。但翰林官亦是清華之極選。仕為翰林官者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接近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優待厚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