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為謀求霸權而採取的一種外交手段。“均勢”是對立大國或集團之間力量對比未出現一方佔有優勢的客觀反映。

  均勢外交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物, 是從16世紀歐洲的民族國傢爭奪歐陸和海上霸權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的。最早推行這種政策的是英國,16世紀初,英首席大臣 T.沃爾西初支持西班牙同法國作戰,但當西班牙取得支配歐洲的優勢時,轉而傾向法國。K.W.N.L.von梅特涅和O.von俾斯麥是19世紀推行均勢外交的代表人物。梅特涅是以強大大的中歐為支柱,聯合英國,團結普魯士,對沙俄若即若離,其目標是建立奧地利在中歐的霸權。為孤立法國、防止兩線作戰,俾斯麥的均勢結構是拼湊德、俄、奧三皇同盟。均勢外交隻能用於擁有強大實力的大國,小國和弱國往往是列強謀取均勢的籌碼。例如在1814年10月~1815年6月召開的維也納會議上,波蘭和薩克森成為大國“補償原則”的犧牲品。均勢外交不是和平外交的同義語,大國為瞭謀求有利於己的均勢,有時不惜訴諸武力;均勢外交為大國的強權政治服務,企圖削弱對方,增強自己,造成有利於己的國際力量對比,以實現其霸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