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4年1月,英國殖民者迫使馬來半島霹靂王室在邦咯島簽訂的條約。1874年1月中旬,英國海峽殖民地總督A.克拉克趁馬來亞霹靂邦的封建主因爭奪蘇丹繼承權發生內訌之際,以“調解”為名,將霹靂王室的部分成員、大臣哄騙到邦咯島,運用軟硬兼施的手段,迫使他們在預先擬好的邦咯條約上簽字。邦咯條約共14條。條約規定,副王羅闍阿卜杜拉成為霹靂蘇丹;英國有權向霹靂王室派遣駐紮官,除涉及馬來亞宗教與風俗問題之外,蘇丹必須在所有問題上聽從駐紮官的意見;駐紮官還有權徵收賦稅和管管理行政事務;駐紮官的費用從霹靂稅收中支付。此外,條約還重新規定把已被英國侵占的天定和邦咯兩島割讓給英國。

  邦咯條約使霹靂的政治、經濟和行政大權都落入英國駐紮官之手,使霹靂成為英國的保護邦。霹靂蘇丹隻不過是一個傀儡。

  克拉克總督不久又迫使雪蘭莪、森美蘭等地的封建統治者接受英國派遣的駐紮官。

  邦咯條約開創瞭英國以駐紮官的方式在馬來半島各邦進行殖民統治的所謂“駐紮官制度”,使馬來亞各邦逐步淪為英國的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