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於1918年。原名鄉村黨,1972年該黨在昆士蘭州改稱國傢黨,1975年在全國範圍更名國傢鄉村黨,1982年改用現名。

  19世紀中葉澳大利亞的淘金熱促進瞭當地農業的發展。19世紀30年代全澳範圍的經濟蕭條嚴重影響農業生產。農場主和畜牧場主為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組織瞭一些協會,進而尋求他們在政治上的代表。澳大利亞農牧場主決定組織自己的政黨。該黨3/4的成員是農牧場主。1923年鄉村黨領袖E.佩奇與國傢主義黨領導人S.佈魯魯斯組成聯合政府。執政期間成立瞭聯邦科學和工業研究組織、聯邦衛生部、發展和移民委員會,通過失業工人保險法,強調對初級產品實行保證價格。在澳大利亞議會中,鄉村黨在平衡黨派力量上經常起決定作用。1949~1972年和1975~1983年與自由黨聯合執政。領導機關是中央委員會。黨員約8萬人,領袖是I.M.辛克萊。機關報《鄉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