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阿拉伯國傢建立的一個地區性國際組織,簡稱“阿拉伯聯盟”。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阿拉伯人民的民族解放運動空前高漲,提出瞭阿拉伯民族解放與統一的要求。1944年9月,在埃及宣導下,7個獨立的阿拉伯國傢──埃及、沙烏地阿拉伯、外約旦(今約旦)、敘利亞、黎巴嫩、伊拉克和阿拉伯葉門的代表在埃及亞歷山大港舉行會議,擬定《亞歷山大議定書》,決定成立阿拉伯國傢聯盟。1945年3月22日,7國代表在開羅舉行會議,通過瞭《阿拉伯國傢聯盟憲章》,聯盟正式成立。隨著阿拉伯國國傢相繼取得獨立,加入阿拉伯國傢聯盟的有利比亞(1953)、蘇丹(1956)、突尼斯和摩洛哥(1958)、科威特(1961)、阿爾及利亞(1962)、民主也門(1967)、卡塔爾、巴林、阿曼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71)、毛裡塔尼亞(1973)、索馬裡(1974)和吉佈提(1977)。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於1976年9月成為聯盟的一個成員。埃及的成員資格在1979年3月31日舉行的阿拉伯國傢外交和經濟部長會議上被中止(1988年恢復)。

  阿拉伯國傢聯盟的宗旨是:致力於阿拉伯民族的事業和利益,捍衛阿拉伯國傢的主權和獨立,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合作與互助,協調阿拉伯國傢反對外來侵略的行動。為瞭保證其宗旨的實施,成立瞭聯盟的最高機構──理事會。理事會由各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個成員國均擁有一票,其決議隻對投贊成票的成員國有約束力。另設有秘書處,負責執行理事會決議。1979年6月起,秘書長由突尼斯的C.卡利比擔任。從1964年起,阿拉伯國傢聯盟不定期召開國傢首腦會議,商討地區性重大問題。1978年的第9次首腦會議決定每年11月召開首腦會議,並可應成員國要求召開緊急首腦會議。1979年3月,阿盟總部由開羅遷至突尼斯市。出版物有《阿拉伯事務》(月刊,阿拉伯文)、《新聞公報》(阿、英文)。

  阿拉伯國傢聯盟成立以來,在捍衛阿拉伯民族利益,反對以色列的擴張侵略,以及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和殖民主義的鬥爭中起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