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著名國際航運水道。位於中美洲巴拿馬共和國中部。北起加勒比海利蒙灣岸的克裏斯托瓦爾,南至太平洋巴拿馬灣岸的巴爾博亞,長68公裡,加上兩端海灣中深水航道,全長81.8公裡,寬152~304米,水深13.5~26.5米。

  運河地處巴拿馬地峽(南、北美洲分界線)最狹窄的地段,又當塔瓦薩拉山和聖佈拉斯山之間的缺口(海拔84米),北有註入加勒比海的查格雷斯河,南有註入太平註的格蘭德河。運河即利用這些有利條件,鑿通通兩山之間的缺口(現為庫萊佈拉航道)而建成的。因地峽與海面存在高差,大部分河段水面高出海面26米,在南、北出入口處各設3道水閘,以調節水位,為水閘式運河。船隻通過運河如同越過一座水橋。海輪由大西洋航經巴拿馬運河駛向太平洋,首先駛入長約12公裡、寬150米、水深12.6米的利蒙灣深水航道至克裡斯托瓦爾港;通過由3座船閘組成的加通水閘後,水位升高26米,進入加通湖。該湖航道長約38公裡,寬150~300米,深13.7~26.5米,其航向轉為東南,略呈“S”形,航至甘博阿;然後入庫萊佈拉航道,又稱蓋拉特航道,長13公裡,寬152米,水深13.7米;再經佩德羅-米格爾船閘、米拉弗洛雷斯湖小段航道、以及由2座船閘組成的米拉弗洛雷斯水閘,水位復降至海面,抵巴爾博亞;最後是巴拿馬灣深水航道,長13公裡,寬152米,水深13.7米。運河的6座船閘均為雙道對開閘門結構,以便來往船隻可同時對開過往。各船閘閘室一般長305米,寬33.5米,深12.5米。通常通過的船隻限於船體長300米、寬30米,在6萬噸級以下。沿途有較完善的照明設施,可晝夜開放,日通過能力為海輪48艘。船隻通過運河約需8小時,加上編隊、等候時間則為15小時左右。(見彩圖)

巴拿馬運河貝略港水閘

  巴拿馬運河大大縮短瞭太平洋與大西洋之間的航程,方便瞭拉丁美洲東海岸與西海岸以及與亞洲、大洋洲的聯系,具有重要的經濟和戰略意義。例如從紐約到舊金山,經巴拿馬運河比繞道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縮短航程12579公裡;從紐約到日本的橫濱,縮短航程5354公裡。每年通過運河的船隻達15000多艘,總噸位在1.5億噸以上,貨運量占世界海上貨運量的5%。約60多個國傢和地區使用運河,其中美國居首位,其次是日本。貨運構成主要是煤、焦炭、石油、石油產品、谷物、礦石、金屬和硝酸鹽等。運河地區勞務收入和船隻通行稅,為巴拿馬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

  1878年法國首先從哥倫比亞政府(當時巴拿馬為其一省)取得運河開鑿權,1883年正式開工,1899年因財政和技術困難,工程中斷。1902年,美國以4000萬美元收買瞭法國運河公司的全部財產。1903年美國策動巴拿馬脫離哥倫比亞而獨立,隨即簽訂不平等的《美巴條約》,以一次付給1000萬美元和每年交付“租金”25萬美元的代價,取得瞭運河的開鑿權。條約還規定,運河兩岸寬16公裡的地帶(1432平方公裡)即“運河區”,為美國“永久占領和使用”;美國擁有在巴拿馬城和科隆駐紮軍隊和修築防禦工事等特權。運河於1904年再次動工開鑿,1914年8月基本完工,次年正式通航,1920年開始向國際開放。60多年來,美國從運河攫取巨額利潤,而巴拿馬領土被截成兩段,國傢主權受到嚴重損害。巴拿馬人民為收回運河主權,與美國進行瞭不懈鬥爭。1977年9 月兩國簽訂新的《巴拿馬運河條約》與《關於巴拿馬運河永久中立和營運的條約》。條約規定:運河管理機構由巴、美兩國組成的委員會共同領導,原運河區的司法和移民機構、海關、郵電機構均由巴拿馬政府管轄和經營。新條約於1999年年底期滿後,巴拿馬將收回運河和運河區的領土主權。

  巴拿馬運河船室較小,通過時間較長,不能適應大型船舶和快速運輸的需要,目前運河的通航量也已接近飽和。巴拿馬政府計劃修建第二條運河,設計中的新運河將采用水平式方案,建在現運河西側約16公裡處。它北起加勒比海岸的拉加爾托河河口,經加通湖至巴拿馬灣的凱米托河河口,長58公裡(加上向太平洋和大西洋方向分別疏浚35公裡和5公裡,全長98公裡),寬200~400米,水深30多米。一般情況下可通航30萬噸級海輪,高潮時則可通行50萬噸級巨輪。預計新運河將耗資83~200億美元,耗時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