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皇俄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掠奪中國西北領土的條約。中國的西部疆界原在巴勒喀什池(今蘇聯巴爾喀什湖)。自18世紀初葉起,沙俄不斷進窺該地以東以南地區。1860年(咸豐十年),它通過《北京條約》,強行規定中俄西段邊界的走向,把清朝設在境內城鎮附近的常駐卡倫指為分界標誌,把中國的內湖齋桑泊和特莫爾圖淖爾(今蘇聯伊塞克湖)指為界湖。根據該條約,自1862年8月(同治元年七月)起,清朝勘界大臣明誼和沙俄政府全權代表巴佈科夫、紮哈羅夫等,在塔爾巴哈臺(今新疆塔城)開始勘勘分邊界的談判。談判前,俄方出兵強占中國境內山隘、要津,壘石立界,制造既成事實。談判過程中,俄方態度蠻橫,硬要清政府接受常駐卡倫外中國領土歸俄國的劃界方案,並多次出動軍隊襲擊博羅胡吉爾等卡倫,甚至揚言攻取喀什噶爾和伊犁,致使談判長期中斷。1864年10月,中俄雙方在原地重開談判。在俄方武力威逼下,10月7日明誼代表清政府簽訂勘界議定書《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該約共十條,具體劃定瞭從沙賓達巴哈山口(今蘇聯境內)起至浩罕邊界為止的中俄西段邊界。據此,沙俄割占瞭中國西北邊疆四十四萬多平方公裡的領土,包括齋桑泊和特穆爾圖淖爾等廣大地區。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