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元朝政府組織的將南方糧食由海路的調運。元朝首都大都和北方部分地區的糧食供應主要取自南方,南方的糧食經海道運至直沽(今天津),再經河道運達大都。至元十九年(1282),元廷採用太傅、丞相伯顏的建議,命羅璧、朱清和張瑄載糧四萬餘石由海道北上。次年,立二萬戶府管理海運。數年後,運數增至五十餘萬石,於是糧食運輸逐步以海運為主,傳統的內河運輸退居次要地位。二十四年,立行泉府司專領海運,並增置二萬戶府。二十八年,行泉府司撤銷後,原四萬戶府削減為二,以朱清、張瑄為首。。三十年,又增立萬戶府一,提調香莎糯米的征收和運輸。大德七年(1303),朱清、張瑄以“叛逆”罪名被殺,三萬戶府合而為一,稱海道都漕運萬戶府,於平江府(今江蘇蘇州)開司署事。經調整,萬戶府下按地區分設七個千戶所。與海運有關的北方接運系統,於至元二十五年定局,在直沽河西務(今天津市武清縣西北北運河西岸)設都漕運使司,負責接受南來的糧食物資及所屬各倉公務;在大都設立京畿都漕運使司,負責將前司接納的糧食物資運赴大都各倉。

  漕糧主要取江南官田歲入。歲運之數,至元、大德年間為百餘萬石,後來增至三百餘萬石。元代歲運的最高額為天歷二年(1329)的三百五十餘萬石。隨著元代政治的衰敝和農民起義的爆發,海運日益衰落,約從至正十二年(1352)起,正常的漕糧征集和運輸告終,元王朝僅僅依靠江浙的張士誠、方國珍和福建的陳友定每年運來的數十萬石糧食,維持供應,直至滅亡。

元代海運主航道示意圖

  海上航道前後有三次變更:第一次航道從至元十九年(1282)沿用到二十八年,主要是傍海岸航行,遇沙擱淺,艱難曲折,航期長達兩月餘。二十九年,朱清聘請長興(今屬浙江)人李福開辟新航道,部分取遠洋航行,路線較為徑直,航期半月至月餘。三十年,海運千戶殷明略又開新航路,自劉傢港(今江蘇太倉縣瀏河鎮)開洋至崇明三沙(今上海崇明西北),東行入黑水洋(江蘇北邊以東一帶海面)至成山(今山東榮成縣成山角),然後西北航行入直沽。此路線主要取遠洋航行,順風十日即可駛達。有時糧船也從山東半島或直沽口外分道駛往遼東。此外,福建至浙江、江蘇之間也常有糧船往返。漕糧分春夏二運,至元三十年新航道開辟前,一般是正月集糧,二月起航,四月至直沽,五月回帆運夏糧,八月重返本港。新航道開辟後,起運時間一般為三月。

  在航行實踐中,勞動人民在航途上樹立航標,確立港口導航制,編出通俗的口訣,對水文和氣象進行預測預報,為開發中國東部海域的航運作出瞭貢獻。同時,海運的開通和發展,加強瞭南北物資和文化的交流,促進瞭造船技術的提高和外貿事業的發展,沿海城鎮也由此而繁榮,對元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都產生過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元朝統治階級也因海運而因循茍且,依賴江南,忽視瞭對北方地區的開發和治理。

  

參考書目

 章巽:《元“海運”航路考》,《地理學報》22卷第1期,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