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世紀60年代到13世紀70年代建立的以漢族為主體的封建王朝。960年在開封建國,1127年政權南遷後建都臨安(今浙江杭州),1279年被元朝滅亡。習慣上稱1127年前的宋朝為北宋,1127年後的宋朝為南宋。

北宋政治

北宋建國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

  北宋建國和消滅諸割據勢力 五代後周顯德六年(959),後周世宗柴榮病死,他的幼子柴宗訓繼位。次年正月,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陳橋驛(今河南封丘東南陳橋鎮)發動兵變,率軍返回開封,奪取皇位,建立瞭宋朝,改年號為建隆,定都於開封(見陳橋兵變)。

  宋朝建立時,北邊有勁敵遼朝和在遼朝控制下的北漢,南方有吳越、南唐、荊南、南漢、後蜀等割據政權。宋太祖趙匡胤在平定李筠、李重進叛亂後,依照先南後北的戰略方針,首先集中兵力進攻經濟富庶的南方諸國,準備在此後北向收復燕(今北京)雲(今山西大同)等州。

遼 北宋時期形勢圖 遼天慶元年、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

  乾德元年(963),宋太祖出兵荊南,占領江陵府(今湖北江陵),荊南主高繼沖投降,宋軍繼續向湖南進發,擊敗抵禦的守軍,擒湖南主周保權,平定瞭湖南。

  乾德二年至三年,宋軍自劍門、夔峽兩路進攻後蜀,連敗後蜀軍的反抗,迫使後蜀主孟昶歸降。

  開寶三年(970)至四年,宋發兵嶺南,負隅興王府(今廣東廣州)的南漢主劉投降。

  開寶七年至八年,宋發兵進攻南唐,戰艦沿江而下,殲滅南唐軍主力,包圍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南唐主李煜投降。

  宋太宗趙炅繼位後,使用政治壓力,迫使吳越錢俶和割據漳泉二州的陳洪進相繼納土歸附,兩浙、福建亦納入宋的版圖。

  宋太祖曾兩次發兵進攻北漢,未獲克捷。太平興國四年(979)初,宋太宗親率大軍北征,他采用瞭圍城打援的戰法,派潘美等率軍四面合圍太原,並擊敗瞭遼朝援兵,北漢主劉繼元被迫投降。至此,安史之亂以來的兩百多年的藩鎮割據局面,基本上結束瞭。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空前加強 在消滅各封建割據政權的同時,宋太祖、宋太宗還逐步加強瞭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統治。安史之亂以來,藩鎮之所以能夠與中央皇室對抗,主要在他們“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掌握和控制瞭地方的各種權力。為改變這種情況,宋太祖采取如下措施:

  ①稍奪其權。為削弱節度使的行政權力,把節度使駐地以外的州郡──“支郡”直屬京師。同時派遣中央政府的文臣出任知州、知縣,“列郡各得自達於京師,以京官權知”。這一制度逐步推行後,到宋太宗初年,西北邊境州郡也都換上瞭文官。宋代雖然保留瞭節度使的名義,但在北宋初年,事實上已降為某一州郡的長官,後來更徒具空名,而不到節度使駐地赴任。即使如此,宋太祖仍恐州郡長官專權,一面采取三年一易的辦法,使州郡長官頻頻調動,一面又設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權,利用通判與知州之間的相互制約,使一州之政不致為知州把持,防止偏離中央政府的統治軌道。

  ②制其錢谷。宋初於各路設置轉運使,將一路所屬州縣財賦,除“諸州度支經費”外,全部運輸至宋統治中心開封。前此藩鎮以“留州”、“留使”等名目而截留的財物,一律收歸中央。

  ③收其精兵。宋太祖繼承瞭周世宗的許多做法,派遣使臣到各地,選拔藩鎮轄屬的軍隊,“凡其材力伎藝有過人者,皆收補禁兵,聚之京師,以備宿衛”。藩鎮的兵權也逐步被剝奪凈盡。與此同時,在次第削平南方諸國後,下令拆毀江南、荊湖、川峽諸地的城郭,於是可能被藩鎮用來抗拒中央的城防也被撤除瞭。

  在上述變革之下,全國各地的“兵也收瞭,財也收瞭,賞罰刑政一切收瞭”,從而極大地加強瞭中央政府的統治力量。就宋代行政體制看,“收鄉長、鎮將之權悉歸於縣,收縣之權悉歸於州,收州之權悉歸於監司,收監司之權悉歸於朝廷”,“以大系小,絲牽繩連,總合於上”,把中央集權制強化到空前未有的程度。前此那些藩鎮割據勢力被完全鏟除。在宋朝統治的三百餘年中造成一個“無腹心之患”的統一的政治局面。

  軍隊和官僚機構是維護和運轉中央集權制的兩個重要工具,宋太祖、太宗采取種種防微杜漸的政策和措施,極力使這兩個工具適應專制主義的需要,從而表現瞭皇帝權力的空前加強。范浚在《五代論》中指出:“兵權所在,則隨以興;兵權所去,則隨以亡。”這些話揭示瞭唐末五代以來,在政治局面變換中,兵權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從小軍官到殿前都點檢,又從殿前都點檢躍上皇帝寶座的趙匡胤,十分懂得軍事力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宋太祖、太宗所制定的軍事政策便具有瞭極其鮮明的時代特點。

  有關“杯酒釋兵權”的記載雖富有戲劇性,未必全都屬實,但與趙匡胤一道起傢,並作為趙匡胤的義社兄弟的石守信、王審琦等禁軍大將不再掌握軍權,則是極為明確的事實。以後又廢除殿前都點檢和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司,禁軍分別由殿前都指揮司、侍衛馬軍都指揮司和侍衛步軍都指揮司,即所謂三衙統領。禁軍領兵權之析而為三,以名位較低的將領掌握三衙。宋初制軍的這些措施都意味著皇權對軍隊控制的加強。與此同時,宋初還建立瞭不同於前朝的樞密院,設樞密使,主管調動全國軍隊,分掌軍政大權。樞密使與三帥各有所司:“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調兵權與領兵權析而為二,各自獨立,相互制約,有利於皇權的控制。

  宋太祖總結瞭歷代的統治經驗,認為“可以為百代之利者,唯養兵也”,因而確定瞭募兵養兵制度(見募兵制)。宋政府每年招募大量兵士,特別是荒年募兵更成為一項定制,其後的嗣君們謹守不變。被迫離開土地的農民以及流浪漢,所謂“失職獷悍之徒”,還有在死亡線上掙紮的饑民,這些本來足以危害宋專制統治的各種社會力量,通過募兵養兵制度,轉化為維護宋專制統治的軍事力量。

  歷代統治者都依賴軍隊以加強其專制統治。趙宋王朝對軍隊依賴的程度更超過前代。宋東京開封是無險可守的四戰之地,實現其“強幹弱枝”、“由中制外”的政策,就隻能把重兵屯聚在京畿。於是“舉天下之兵宿於京師”,“屯兵於內,連營畿甸”,“以兵為險”,便成為宋王朝的基本方針。趙匡胤之所以重視募兵養兵制度,這是重要原因。宋初統治者雖然從根本上認為養兵“為百代利”,但又恐怕軍隊也可能因這樣那樣的事故而發生變亂,因而又制定瞭許多政策和措施,加以預防,其中主要的有:

  ①兵將分離政策。利用更戍法,將屯駐在開封的禁軍輪番到各地戍守,或移屯就糧,定期更換。名義上使士兵們“習山川勞苦,遠妻孥懷土之戀”,實際上是借著士兵們的經常換防,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以避免對皇權造成威脅。

  ②內外相維政策。宋太祖把全部軍隊分為兩半,一半屯駐京畿,一半戍守各地。宋神宗趙頊對這種做法加以解釋說:“藝祖養兵止二十二萬,京師十萬餘,諸道十萬餘。使京師之兵足以制諸道,則無外亂,合諸道之兵足以當京師,則無內變。內外相制,無偏重之患。”實際上,這種“內外相制”的政策,不僅體現於京師與諸道之間,而且也體現於皇城內外、開封與府畿各縣之間兵力的平衡。在這種政策的作用下,軍事能力無形中削弱瞭不少。

  ③“守內虛外”政策。宋初統治者目睹五代以來內部多變的景象,使他們產生瞭這樣一種想法,“內患”比“外憂”更為可怕。宋太宗曾說:“國傢若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防。惟奸邪無狀,若為內患,深可懼也!”因此,他們總是把假想敵放在國內,沒有把註意力放在邊境。宋朝面對遼朝強大的軍事壓力,並未采取認真、有效的對策。

宋真宗趙恒永定陵全景 河南鞏縣

  對官僚制度和官僚機構,象對待軍隊一樣,宋代的最高統治者們也極盡防制之能事。歷代宰相居中央政府首位,具有“事無不統”的大權。宋太祖唯恐宰相權柄過大,不利於皇帝專制,因而采用分化事權的辦法削弱相權。軍政大權歸樞密院掌握,而財政大權則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僅限於民政瞭。在軍、財、民三權分立中、樞密使與宰相“對掌大政”,“號為二府”,皇帝利用這兩者間的異同,發號施令,獨斷專行。宋初不僅以三權分立的辦法削弱相權,而且還設置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為宰相、樞密使和三司使的“副貳”,與各部門長官發生制約作用,以削弱各部門長官的權力。與此同時,宋又提高瞭禦史臺、諫院等臺諫官的權力和地位,許其風聞言事,糾舉、彈劾各級官員特別是宰執大臣等高級官員,作為皇帝的耳目,以利皇帝的專制統治。臺諫氣焰日盛,宋仁宗趙禎時,宰執大臣的任用去留往往取決於臺諫,因而不少做宰相的不得不屈從於臺諫的意向行事,宰相權勢更加削弱、下降瞭。

  此外,在設官分職、科舉考試制度等方面,也都具有它的時代特點,體現瞭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

  宋太祖、太宗建立的一些制度,大大加強瞭宋朝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造成瞭統一的政治局面,為經濟、文化的高度發展創造瞭良好條件。但是由於“以防弊之政,作立國之法”,一些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政策和措施,轉化成為它的對立面,“冗兵”、“冗官”和“冗費”與日俱增,使宋封建國傢陷於積貧積弱的局勢中。

北宋社會階級結構和賦役制度

  社會階級結構 宋朝將全國居民分為主戶和客戶兩大類。鄉村主、客戶的差別,主要是以土地資產的有無來劃分。主戶是土地和資產占有者。依照占有數額的差別,分為五等。第一等戶大致是占有土地三、四頃到幾十頃、上百頃的大地主,第二、三等戶是土地較少的中、小地主,三等戶中也有自耕農。上三等戶習慣上稱為上戶,大致上屬地主階級。上戶中還包括官戶[ID=guan_nubi]和形勢戶。官戶可以免除差役和雜稅等。第四、五等戶,習慣上稱為“下戶”。第四等戶僅有少量田產,第五等戶田地更少,很多是半自耕農,第四、五等戶占主戶的大多數。鄉村客戶主要是佃農,他們全無田地,主要依靠租種地主的田地為生。宋朝的客戶一般不是地主的“私屬”,也被編入戶籍,成為國傢的正式編戶,交納身丁錢和負擔夫役,部分客戶直接負擔二稅。宋廷逐步明確規定瞭客戶的遷移手續和社會地位。客戶在戶口統計中,約占總戶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地主占有土地、剝削客戶的主要手段是收取地租。租佃關系已經成為宋朝主要的剝削形態。地主和佃客之間訂有口頭或書面租佃契約。宋初比較通行的剝削方法是分成租制,地租一般都占收獲的五成以上。少數客戶自有耕牛,耕種所得一般與地主對分。相當多的客戶沒有耕牛或農具,向地主租賃,一般要把收獲物的六成以上交給地主。另一種剝削方法是定額租制,由地主規定地租定額。在租佃制下,佃客對生產有較多的支配權,但地主可以隨意增租。

  工匠是手工業中的直接生產者。宋朝官營手工業大都采用一種介於征調和雇募之間的“差雇”制,輪流征調工匠服役,給予雇值和食錢,民營手工業則普遍采用和雇制,雇主和工匠之間一般出於雙方情願。官營手工業也有采用和雇制的。有些經濟發達的地區還出現眾多的機戶,如梓州(今四川三臺)有幾千傢,但機戶常被官府或官吏強迫織造匹帛,而且少給或拖欠工錢,以致破產失業。

  州縣城郭內還居住著許多富裕的商人。汴京資產達百萬的富商很多,超過十萬者“比比皆是”。如著名的“大桶張氏”,“以財雄長京師”,許多士大夫也利用一切機會販運貨物,牟取暴利,“日取富足”。社會上逐步改變瞭賤視商人的傳統觀念,商人成為封建國傢的“四民”(士農工商)之一,取得瞭“齊民”的資格。國傢允許商人中的“奇才異行者”參加科舉,也允許其子弟參加科舉。商人還可通過接受朝廷的招募為封建國傢管理稅收,向官府進納錢粟,充當出使隨員,跟宗室或官員聯姻,交結權貴等途徑獲得一官半職。商人一般都要購置土地,把部分商業資本轉化為田產,使自已變成單純的地主或商人兼地主。

樂舞圖 河南禹縣白沙鎮趙大翁墓壁畫

勒索錢帛圖 河南禹縣白沙鎮趙大翁墓壁畫

  替地主、富豪傢庭服役的奴婢,部分來自雇傭,部分來自買賣或抵債,被雇傭的奴婢在法律上被稱為“人力”和“女使”。人力和女使跟雇主一般訂有雇傭契約,寫明期限、工錢或身子錢等項。法律規定,主人不得隨意打死奴婢,不得私刺其面。奴婢的身分地位比前代提高較多,標志著宋代社會中奴隸制殘餘的進一步削弱。

  賦役制度 北宋田賦主要是征收夏秋兩稅,大致按照每畝征收一鬥的定額課取,如江南個別地區仍沿襲十國舊制,畝稅三鬥。各地歷史情況和生產水平不同,因而稅額也有一些差別。夏稅征收錢幣或綢、絹、綿、佈、麥等實物。在實際征收二稅時,還常常采用支移、折變辦法,使納稅戶的負擔更繁重不堪。此外,還有身丁稅(身丁錢)、雜變(沿納)、和糴、和預買、科配等稅目。宋時賦稅苛重,故南宋朱熹也說:“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

  服役方面,分為職役和夫役。宋初職役,實行差法,由鄉村主戶擔任,如衙前主管運送官物、看管府庫等,按照規定,由第一等戶輪流充當。裡正、戶長、鄉書手負責督催官府賦稅,裡正由第一等戶輪差,戶長由第二等戶輪差,鄉書手由第三等或第四等戶輪差。耆長、弓手、壯丁負責社會治安,由第一等或第二等戶輪差耆長,第三等戶輪差弓手,第四等或第五等戶輪差壯丁。第三、四、五等戶還輪差鬥子、掏子、欄頭、秤子、揀子、庫子等役。上等戶常因職役過於繁重,千方百計逃避,將負擔轉嫁給下等戶乃至客戶。夫役是自耕農、佃農負擔的無償勞役,如修浚河道、營建土木、運輸官物等。夫役一般按人丁戶口科差,但官戶享有免役特權,實際負擔夫役的是下戶。客戶作為國傢的編戶,也要按丁口負擔夫役。

  有些上戶采用詭名寄產或詭名挾佃的辦法,把全部或大部田產詭稱獻納於僧寺、道院,或者假立契書,詭稱典賣給官戶、形勢戶。還有一些上戶以及官戶則詭立許多戶名,把產業、人丁化整為零,想方設法,將本戶列入貧下單丁的戶籍,借以避免納稅和服役。因此,繁重的賦稅和夫役,往往落到中、下戶以及客戶身上。他們為瞭避免重負,有的去為商賈、僧道,有的逃亡傭作。

北宋與遼、西夏的和戰

  宋太宗收復燕雲戰爭的失利 太平興國四年(979),宋太宗乘滅北漢之勢,移師遼南京幽都府(今北京),企圖一舉收復為石敬瑭割讓契丹的燕雲地區。

  宋軍初戰獲勝,連下易(今河北易縣)、涿(今河北涿縣)等州,嗣即因遼軍的苦守待援,不得不屯兵於堅城之下。宋太宗率軍於高梁河(今北京西直門外)與遼援軍展開激戰。在耶律休哥、耶律斜軫等軍夾擊之下,宋軍大敗,宋太宗中箭,急乘驢車逃走,從此不再親臨戰場。雍熙三年(986),宋軍再次發動瞭大規模的攻勢戰。東路主力由曹彬率領,自雄州(今河北雄縣)北上,攻涿州;中路田重進軍出飛狐(今河北淶源),攻蔚州(今河北蔚縣);西路軍由潘美、楊業率領出雁門(今山西代縣),攻山後諸州。宋方的戰略意圖是以東路軍牽制住遼的主力,使西、中兩路乘隙攻取山後諸州,然後三路大軍合擊幽都府。

  宋西路軍進展迅速,連下寰(今山西朔縣東)、朔(今山西朔縣)、應(今山西應縣)、雲(今山西大同)四州,中路軍亦攻占瞭蔚州。東路宋軍主力連續受耶律休哥軍的阻擊和騷擾,雖然攻占瞭涿州,而糧道被切斷。在遼承天皇太後親率援軍和耶律休哥軍攻擊下,宋東路軍於岐溝關(今河北淶水東)大敗潰散,傷亡慘重。西、中兩路軍因此被迫撤軍。西路軍楊業由於得不到主帥潘美的支援,在陳傢谷口(今山西寧武東北)戰傷被俘,絕食三日而死。

  宋太宗兩次攻遼失敗,便放棄收復燕雲的打算,隻在河北平原上疏浚、溝通沿邊河道,使西起沉遠泊(今河北保定北)、東達泥沽海口(今天津塘沽南)的屈曲九百裡之地,遍佈塘泊,築堤貯水,沉遠泊以西則依靠種植榆柳林木,設置寨、鋪,派兵戍守,以與遼朝相對峙。

  遼軍不斷南侵 宋、遼澶淵之盟 在宋取守勢後,遼朝對宋卻展開攻勢。就在宋軍第二次收復燕雲戰爭失利的冬天,遼數萬騎逾燕山南下,宋軍劉廷讓率軍阻擊,分精兵與李繼隆,令其支援,而李繼隆逃至樂壽(今河北獻縣),坐視劉廷讓軍數萬人被殲於君子館(今河北河間北)。自此,遼利用其騎兵優勢不時進擾。咸平二年(999),遼承天皇太後、遼聖宗耶律隆緒率兵南下,宋將傅潛率大軍駐定州(今河北定縣),閉門自守,不敢出戰。次年正月,遼兵到瀛州(今河北河間),大敗宋軍,擒宋將康保裔。咸平六年,望都(今屬河北)之戰,宋將王繼忠兵敗降遼。景德元年(1004),遼承天皇太後、聖宗又以收復瓦橋關(今河北雄縣舊南關)以南地區為名,發兵南下,回避不少城市的攻堅戰,直趨黃河邊的澶州(今河南濮陽附近),對宋的都城開封構成嚴重威脅。

  宋朝大臣王欽若主張放棄東京逃跑,遷都昇州(今江蘇南京),陳堯叟主張遷都益州(今四川成都),隻有新任宰相寇準等少數人力請宋真宗趙恒親往澶州前線督師,以振作士氣。這時寇準倚重的將領,是在歷次抗遼戰鬥中屢立戰功的楊嗣和楊延朗(楊業之子,後改名延昭)。楊延朗上疏,建議“飭諸軍,扼其要路,眾可殲焉,即幽、易數州可襲而取”,但未被采納。宋軍在澶州前線射殺遼南京統軍使蕭撻覽,遼軍士氣大挫。宋真宗進入澶州後,兩軍處於相持局面。

  遼軍的南侵,原是以掠奪財物和進行政治訛詐為目的,及侵入宋境後,因屢受挫敗,就示意願與宋朝議和。這恰好符合瞭宋真宗的意願。他隻盼遼軍能夠盡快北撤,不惜代價。十二月,宋、遼商定和議,交換誓書,約定:①宋朝每年交給遼朝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②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不得收容對方逃亡“盜賊”;③雙方不得創築城堡、改移河道。此外,還約定遼帝稱宋帝為兄,宋帝稱遼帝為弟。這就是所謂澶淵之盟。澶淵之盟後,王欽若轉而在宋真宗面前攻擊寇準,說寇準把宋真宗當作“孤註”一擲,訂立“城下之盟”是大恥辱。宋真宗罷免寇準,改任王旦作相。此後,宋朝裁減河北戍兵一半、沿邊戍兵三分之一。

  宋與西夏的和戰 宋太宗時,占據夏州(今陜西橫山西)一帶的黨項族首領李繼遷受遼封號,稱夏國王。淳化二年(991),宋賜李繼遷名趙保吉,授銀州觀察使。李繼遷不受,攻擾宋沿邊諸州,宋朝下令禁止夏州青白鹽入境,斷絕貿易。此舉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反而使沿邊依靠販賣青白鹽為生的大批熟戶,投奔李繼遷。至道二年(996)春,宋軍護送大批糧草赴靈州(今寧夏靈武西南),在浦洛河為西夏伏兵襲擊,糧草全被奪去。同年秋,李繼遷領兵攻宋靈州。宋太宗派兵分五路去解靈州之圍,宋軍有的半路折回,有的遇敵不戰,僅兩路宋軍進至烏、白池,與夏軍大小戰鬥數十次,宋軍始終不能取勝。關西民夫向靈州運糧,沿途饑渴困苦,遭受攻擊,死十餘萬人。此後數年內,李繼遷相繼攻下靈州、西涼府(今甘肅武威)。

  李繼遷後來戰死,子李德明繼位。他為瞭專力攻取河西諸州,遂改變策略,與宋修好。景德三年(1006),宋冊封李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每年“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錢三萬貫、茶二萬斤,並重開榷場,進行貿易。宋仁宗趙禎即位後,又在邊界增設三處榷場。此外,民間貿易也相當頻繁,出現瞭“商販如織”的景況。

  李德明死後,子元昊繼位,將都城興州(今寧夏銀川)升為興慶府,寶元元年(1038)稱皇帝,國號大夏(西夏),改元天授禮法延祚(見西夏景宗李元昊)。這時,河西地區已全部為西夏所占有,經濟、軍事實力都已比較雄厚,乃撕毀勉強維持瞭三十年的宋夏和約,開始攻宋。宋朝也終止按年“賜”物,禁止沿邊居民與之互市。

  康定元年(1040)至慶歷二年(1042),西夏每年都對宋發動一兩次大規模的進攻。宋朝在西邊駐軍三四十萬,但諸將直接聽命於朝廷,作戰時互不聯絡,互不支援,難以合力攻敵。三川口(今陜西延安西北)之戰、好水川(今寧夏隆德東)之戰、定川寨(今寧夏固原西北)之戰,宋軍大將劉平、石元孫被俘,任福、葛懷敏等戰死,損失慘重。官私屋舍被夏軍焚毀,居民和牲畜屢遭屠掠。宋朝在屢敗之後,雖也在重新部署兵力,表示要整軍決戰,實際上卻希望能與西夏議和。西夏在與宋交戰中雖多次獲勝,但擄掠所獲既抵償不瞭戰爭中的耗費,也抵不上從前依照和約與通過榷場互市從北宋取得的物資。由於民間貿易中斷,西夏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茶、紡織品等都很缺乏,他們也都厭惡戰爭,希望恢復和平互市。加上遼朝不願西夏過分強大,雙方出現瞭嫌隙。衡量利弊,李元昊遂在慶歷四年以如下條件與宋朝媾和:宋冊封元昊為夏國主,夏對宋名義上稱臣,宋每年“賜”夏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兩萬斤,還按年在雙方的節日贈西夏銀兩萬二千兩,絹、帛、衣著兩萬三千匹,茶一萬斤。重開沿邊榷場貿易,恢復民間商販往來。

北宋前期、中期的階級矛盾和農民起義

  川蜀農民起義 宋初,川峽地區保留較為落後的生產關系。土地集中尤其嚴重,豪強地主役使著幾十、幾百乃至幾千傢“旁戶”,世代相承,視同奴隸。旁戶除向豪戶納租外,還負擔官府的賦稅和夫役。宋朝消滅後蜀,除向蜀地人民征收兩稅等“常賦”外,還在成都設置博買務,征調各州農民織作一些精美的絲織品,禁止商人販賣和農民出售,並“掊取”茶利,使川峽人民的生路幾致斷絕。到淳化四年(993)二月,廣大旁戶在王小波領導下,在永康軍青城縣(今四川灌縣南)發動瞭武裝反抗鬥爭(見王小波、李順起義)。

  王小波宣告:“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立即獲得川蜀人民廣泛的響應。起義軍攻占青城,轉戰邛州(今四川邛崍)、蜀州(今四川崇慶)各縣,進而攻打眉州彭山縣。起義軍把貪污害民的彭山縣令齊元振處死,並把他搜括所得金帛散發給農民。起義隊伍發展到一萬多人。王小波在作戰中犧牲,起義軍推舉李順為領袖。李順繼續貫徹均貧富的主張,凡起義軍所到之處,將“鄉裡富人大姓”傢中的財物、糧食,除生活需用外,“一切調發”,分給貧苦農民。

  淳化五年正月,起義軍攻克成都府,李順建國號“大蜀”,年號“應運”,占領瞭劍關以南、巫峽以西的廣大地區。宋太宗極為震驚,立即派遣兩路大軍,分別向劍門(今四川劍閣北)和峽路進軍。李順原想在宋大軍入蜀前,先派兵占領劍門棧道,但未獲成功。宋軍占據棧道,得以長驅直入,李順也在戰鬥中壯烈犧牲。起義軍餘部在張餘、王鸕鶿等人領導下,在川南、川東一帶堅持鬥爭,直到至道二年(996)最後失敗。起義失敗後,宋朝取消瞭成都的博買務,川峽地區的封建生產關系得到瞭一些調整。

  北宋中期的農民和士兵起義 宋真宗初年,益州(今四川成都)戍卒在王均領導下舉行起義,占領益州,建立大蜀國。王均起義失敗後數年,以陳進為首的宜州(今廣西宜山)士兵發動起義,擁立盧成均為南平王,前後堅持鬥爭三四個月。

  宋仁宗、英宗時,小規模的農民起義和士兵鬥爭在各地陸續爆發。其中聲勢較盛的有王倫領導的起義,張海、郭邈山等領導的起義,王則領導的起義。慶歷三年(1043)五月,京東路沂州(今山東臨沂)“捉賊虎翼卒”一百多人在王倫領導下起義,殺死巡檢使朱進,起義士兵數量隨時擴大,南下淮南路。宋廷極為震驚。七月,宋軍圍攻,起義軍戰敗,王倫在采石磯被俘犧牲。同年,陜西大旱,商州(今陜西商縣)農民一千多人,在張海、郭邈山、黨君子、李鐵槍等人領導下起義,活躍於“京西十餘郡,幅員數千裡”,官員紛紛逃竄。駐守光化軍(今湖北老河口市北)的宣毅卒五百多人在邵興率領下嘩變,與起義軍互相配合。邵興進軍至興元府(今陜西漢中),大敗宋軍。宋朝以重兵殘酷鎮壓起義軍,年底,張海、邵興等相繼在作戰中犧牲,起義失敗。慶歷七年十一月,河北路貝州(今河北清河境)宣毅軍小校王則也發動兵變,並且利用彌勒教,與京東路德州(今山東陵縣)、齊州(今山東濟南)士兵和農民秘密聯絡。王則占領貝州後,建國號安陽,稱東平郡王,改年號為德聖(一作得聖),設置官吏。宋朝調集數路兵力,並派遣參知政事文彥博主持鎮壓。經過六十多天的苦戰,起義被殘酷地鎮壓下去。

  廣大農民和地主階級及北宋統治集團的矛盾日益尖銳,農民、士兵的反抗鬥爭“一年多如一年,一火(夥)強如一火”。士兵鬥爭與農民起義互相結合,是這一時期階級鬥爭的顯著特點。

  北宋中期龐大、腐敗的軍隊和官僚機構 宋太祖時選練禁軍,作為正規軍,開寶時(968~976)有禁軍十九萬三千人,廂軍十八萬五千人。宋仁宗時,為對西夏用兵和加強對內鎮壓,各路廣募兵士,禁軍激增至八十多萬人,皇祐元年(1049),總計達一百四十萬人,為宋代的最高數字。宋朝用來養兵的費用,竟達全國財政收入總數的十分之七八。

  宋真宗對遼和議後,兵士平時缺少訓練,不識戰陣,習於驕惰。禁軍領取糧餉,要雇人挑運,陜西沿邊的騎兵,不能披甲上馬。從南方調來的禁軍,自稱不會打仗,見到敵人就怕得要死。河北沿邊的禁軍,“卒驕將惰,糧匱器朽”,將領不是“綺紈少年”,便是“罷職老校”,訓練更是有名無實。邊郡兵士平時坐食軍貯,萬一有警,則“手不能安弦,目不能辨幟”。加上將帥頻繁更換,兵不識將,將不識兵,以致作戰時將領和士兵上下不相附,指揮失靈。宋真宗、仁宗還經常沿用宋太宗制定的“將從中馭”的辦法,自定陣圖,交由將帥臨陣按圖指揮戰鬥,因而屢戰屢敗。

  宋朝官僚機構日益龐大,通過恩蔭(任子)、科舉、進納、軍功、胥吏出職等途徑入仕者不斷增加。真宗時,文武百官為九千七百餘員。宋仁宗皇祐(1049~1054)間,增至一萬七千餘員,還不包括未受差遣的京官、使臣和守選的選人在內。宋英宗時,更增至兩萬四千員。正官之外,等候差遣空缺的人員多到不知其數,“一位未缺,十人競逐,紆朱滿路,襲紫成林”。

  在龐大的官僚機構中,一切因循守舊,以襲守成規相標榜。有人對朝政有所建明,即被指為喜功生事;或者不顧時忌,指事陳說,則被指為“沽激”。官員們以“因循懦默者為得計”,遇事唯恐承擔責任或招人非議,影響官位,腐朽的官氣和暮氣籠罩著整個宋朝政府。與此同時,大臣們競相“廣市田宅,爭求重利”,文武百官無不仿效。宋仁宗時,“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並冒偽,習以為俗,重禁莫能止焉”,“公卿大臣之占田或千頃而不知止”。土地兼並的發展,使地主與封建國傢、農民的矛盾日趨尖銳。

  財政危機 冗兵、冗官,加上最高統治集團的大肆揮霍,使宋王朝的消費逐年增加。據《宋史·食貨志》載,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全國收入一億五千零八十五萬餘,支出一億二千六百七十七萬餘。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全國收入一億二千六百二十五萬餘,“而所出無餘”。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財政已出現赤字。當年,全國收入一億一千六百一十三萬餘,支出一億二千零三十四萬餘,非常支出一千一百五十二萬餘,竟然短缺近一千五百萬(單位均為貫、石、匹、兩等)。國傢財政年年虧空,不斷“發諸宿藏”,以致“百年之積,惟存空簿”。宋朝的財政危機日益加深。

從慶歷新政到王安石變法

  宋朝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嚴重,統治集團面臨危機四伏的局面,士大夫們感到必須采取措施,擺脫困境。早在宋真宗初年,知揚州王禹偁建議對遼和夏州李繼遷“謹邊防,通盟好”;減少官、兵冗員,減輕稅收;嚴格選舉,使入官不濫;淘汰僧尼,減少耗費等。寶元二年(1039),同判禮院宋祁上疏,以為國用不足在於“三冗三費”。“三冗”是全國有定官而無限員,各級官員比前增加五倍;幾十萬廂軍坐耗衣食;僧尼、道士人數日增而沒有限額;“三費”是道場齋醮,百司供費無數;京師多建寺觀,多設徒卒,增添官府衣糧;大臣罷黜,仍帶節度使銜,靡費公用錢。他主張裁減官兵,節省經費。所有這些足以說明,宋朝已經不能隻率由舊章而無所作為地統治下去瞭。

  慶歷新政 慶歷三年(1043),宋仁宗任用范仲淹為參知政事,富弼、韓琦為樞密副使,責成他們條列當世急務,以“興致太平”。范仲淹、富弼在《答手詔條陳十事》奏中認為,當時中心問題是整頓吏治。他們提出內外官吏過於冗濫,其中老朽、病患、貪污、無能的人應一律裁汰,宋仁宗采納瞭這些意見,連續頒佈幾道詔令,規定:①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資升遷的磨勘法。註重以實際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員,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稱職者和在任犯罪者。②嚴格“恩蔭”制。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③改革貢舉制。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改變專以詩賦、墨義取士的舊制,著重策論和操行。④慎選各地長官。由中書、樞密院慎選各路、各州的長官,由各路、各州長官慎選各縣的長官,擇其舉主多者盡先差補。⑤改進職田法。重新規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以“責其廉節”,防止貪贓枉法。⑥“減徭役”。將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陽東)的五縣廢為鎮,又析王屋縣(今河南濟源西)並入河南府,以精簡鄉村役人。范仲淹、富弼還提出“厚農桑”、“修武備”等建議,則並未實施。

  范仲淹的各項政策,在當年和次年上半年陸續頒行全國,號稱慶歷新政。由於這些法令侵犯瞭貴族、官僚的利益,在實施過程中,遭到他們強烈的反對。反對派誣范仲淹等人為朋黨。慶歷五年初,范仲淹、富弼、韓琦、歐陽修等人相繼被罷官出朝,他們的新政隻推行瞭一年零幾個月,便宣告夭折。新政失敗瞭,但社會矛盾並未緩和,財政危機更加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士大夫要求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

  嘉祐四年(1059),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向宋仁宗上《言事書》,要求培植人才,以便改革現行法度。他指出,國傢財力困窮,風俗衰壞,在於沒有合乎先王之政的法度。然要“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於先王之意”,卻又缺乏人才。人才成為當務之急。他主張從教、養、取、任等四個方面“陶冶”人才,使“在位者得其才”,然後“稍視時勢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變更天下之弊法,以趨先王之意”。他還指出,漢、唐、五代所以亂亡,晉武帝所以招致禍亂,皆源於人才不足。《言事書》還指出,當時財政的困窘,決非由於官員之冗濫和官員俸祿之過多,關鍵在於理財不得其道,不能因世之宜而變通;假若能理財得其道、通其變,即使增加官吏俸祿,也不會影響國傢的經費。所以,他主張“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言事書》受到瞭許多士大夫的贊揚,卻未被宋仁宗采納。

  稍後,司馬光、蘇轍、蘇軾等也多次上奏札,提出“斟酌事宜,損益變通”的主張。司馬光的改革主張,主要為裁減禁軍,精加選擇;量材錄用官員,使久其任;減損冗費,節省財用;善於理財,保養財源,使“農盡力”,“工盡巧”,“商賈流通”,皆能樂業安富,然後“上下交足”。他還指出:“上下偷安,不為遠謀,此最國傢之大患也。”蘇軾也提出瞭“課百官”,“安萬民”,“厚貨財”,“訓軍旅”等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各個方面的改革主張。在百姓窮困,官府倉庫空虛,社會危機四伏的情況下,士大夫們“爭言便宜,以變更舊制”。改弦更張,勢所必然。

  王安石變法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寧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任翰林學士兼侍講,次年二月升任參知政事。神宗一心依靠王安石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當時,王安石已成為眾望所歸的人物,士大夫們大都以為隻要王安石登臺執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澤”。

  王安石主張,為瞭改變國貧的局面,必須采取“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的理財方針。一方面“摧制兼並”,把大商人、官僚、地主的部分剝削收入收歸朝廷,另方面扶植“農民”(地主階級中下層和自耕農),減輕差役,興修農田水利,發展生產,預防農民起義的興起。為此,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條例司撤銷後,由司農寺主持變法的大部分事務。呂惠卿、曾佈等人參與草擬新法,此後陸續制訂瞭均輸、青苗、農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稅、將兵、保甲、保馬等“新法”。各路設提舉常平官,督促州縣推行新法。這些新法按照內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為幾個方面:

  供應國傢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輸法 宋初以來,為瞭供應京城皇室、百官、軍隊的消費,在江南、兩浙、荊湖、淮南等路設置發運使,負責督運各地“上供”物資。發運使隻是照章辦事,完全按照每年的定額,豐年不敢多運,兇年不能少運,經常支出大筆運費,運來一些過剩物品,隻得在京城半價拋售。各司往往隱瞞財富,不肯如實申報朝廷,反而以支移、折變等名目加倍收稅,朝廷調用物資時,又多不管產地和時令,一味強征。這些做法給富商大賈囤積居奇、控制市場提供瞭方便,百姓則被加重賦稅負擔,朝廷仍然財用窘急。

 熙寧二年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以薛向為六路發運使,設置官屬,推行此法。朝廷從內藏庫撥予錢五百萬貫,並撥予上供米三百萬石,以供周轉的費用。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六路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品種、數額以及庫存情況,然後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以便變易蓄買”,貯存備用,借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王安石試圖由朝廷“稍收輕重斂散之權”,調節供求關系,做到“國用可足,民財不匱”。均輸法從增加宋朝“國用”出發,多少改變瞭舊制,增加瞭財政官員的權力,奪取瞭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稍稍減輕瞭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市易法 熙寧五年三月,頒行市易法。在此以前,同管勾秦鳳路經略司機宜文字王韶曾在古渭城(後改名通遠軍,今甘肅隴西)設置市易司,借官錢為本,每年收商利約可一二十萬貫。又有平民魏繼宗上書建議在開封設置常平市易司,管理京師市場,物價賤則稍增價收購,貴則稍減價出售,以便由官府掌握“開闔斂散之權”,達到“商旅以通”、“國用以足”的目的。中書據此制定市易法,在開封設置市易務,以內藏庫等錢一百八十七萬貫作本,控制商業。市易務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價格,收購滯銷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出售,商販向市易務貸款,以產業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出年息二分,半年出息一分。商販向市易務成批地賒購貨物,也出年息二分。後來陸續在杭州、成都、廣州、揚州、潤州(今江蘇鎮江)等幾十個重要城市設立市易務,又將開封市易務升為都提舉市易司,作為市易務的總機構。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壟斷市場方面發揮瞭作用,也增加瞭朝廷的財政收入。

  免行法 熙寧六年七月,正式頒行免行法。開封各行商鋪原來承擔供應官府所需物品的任務,經常被迫用高價收購貨物供官,所以“每糾一人入行,輒訴訟不已”。當年,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向官府交納“免行役錢”,“更不以肉供諸處”的要求。宋神宗命提舉在京市易務呂嘉問和開封府司錄司共同調查各行利害,成立詳定行戶利害條貫所,制訂條法。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此後,宮廷買賣物品,都通過雜賣場、雜買務,並設置市司負責估定物價。

  調整封建國傢、地主和農民關系的政策以及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制置三司條例司頒佈青苗法。宋仁宗時,陜西轉運使李參在當地百姓缺少糧、錢時,讓他們自己估計當年谷、麥產量,先向官府借錢,谷熟後還官,稱“青苗錢”。幾年後,軍糧經常有餘。王安石、呂惠卿等據此經驗,制定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一千五百萬貫石以上的錢谷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依陜西青苗錢法,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借貸者,每五戶或十戶結成一保,由第三等以上戶充當“甲頭”,客戶貸款,須與主戶合保。在河北路,貸款的限額是客戶與第五等戶每戶一貫五百文,第四等戶三貫,第三等戶六貫,第二等戶十貫,第一等戶十五貫。本縣如有剩餘,允許第三等以上戶借貸。如還有剩餘,借貸給有物業抵當的坊郭戶,貸款以適中的糧價折算,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谷物或現錢。凡災傷達五分以上的地區,允許延期歸還。先分派提舉官到河北、京東、淮南三路試行,俟其就緒,然後再在各路推行。

  實行青苗法的目的,是要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並之傢”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跟高利貸者的加倍利息相比,青苗法取息二分或三分,應該說是比較輕的。青苗法限制瞭高利貸者的活動,朝廷也從中獲得大量利息。

  募役法 熙寧四年正月,司農寺擬定的募役法(免役法)先在開封府界試行。同年十月,頒佈全國實施。免役法規定,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衙前等州、縣官府差役的辦法(見職役),改為由州、縣官府出錢雇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雇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上三等戶分八等交納役錢,隨夏、秋兩稅交納,稱免役錢。原來不承擔差役的官戶、女戶、僧道、未成丁戶、坊郭戶等,要按定額的半數交納役錢,稱助役錢。州、縣官府依當地吏役事務簡繁,自定額數,供當地費用;定額之外另加十分之二繳納,稱免役寬剩錢,由各地存留,以備災荒年份,全部免征“役錢”時,即以此錢充用。募役法使原來輪流充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瞭一宗收入。

  方田均稅法 熙寧五年八月,司農寺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和《式》頒行。官僚地主無止境地兼並土地,隱瞞田產和人口,鄉村中、下戶賣掉土地,卻仍負擔重稅。田產不均、賦稅不實,一直是嚴重問題。方田均稅法分為方田和均稅兩部分,規定每年九月由縣官丈量土地,以東南西北各千步為一“方”,計四十一頃六十六畝多。依據方、莊帳籍,檢驗土地肥瘠,分為五等,規定稅額。丈量後,到次年三月向民間公佈,分發方帳、莊帳、甲帖和戶帖四種土地帳帖,作為“地符”。分傢析產、典賣割移,都以現在丈量的田畝為準,由官府登記,發給契書。詭名挾佃者,都予合並改正。同時,各縣以原有稅數為定額,禁止使用合零就整等手段超溢此額。荒地歸於耕佃之傢,不必追查。瘠鹵不毛之地,允許占有佃種。《條約》和《式》頒佈後,派濟州巨野縣尉王曼為指教官,先在京東路實行,再在各路推廣。到元豐八年(1085),開封府界、京東、陜西、河北、河東五路,“已方而見於籍者”共兩百四十八萬餘頃,約為全國納稅土地的半數以上,從而使賦稅的負擔與土地占有的實際情況相符合,官府的田賦收入也得到保證。

  農田水利法 熙寧二年十一月,制置三司條例司頒佈《農田水利利害條約》。這是王安石主張“治水土”以發展農業,增加社會財富的重要措施。條約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修築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如工程浩大,民力不足,可依青苗法,由官府貸款,如官錢不足,州縣官勸諭富室出錢,依例計息,由官府置簿催還。變法派廣泛吸取發展生產的建議,社會地位低下的胥吏、商販、農民、仆隸甚至罪廢者,隻要能講求水利、有利農業,都可直接到東京獻策。興修水利有成績,還要授官嘉獎。在王安石的倡導下,一時形成“四方爭言農田水利”的熱潮。這項新法推行七年後,據統計,全國共興修水利工程一萬零七百九十三處,水利田三十六萬餘頃,疏浚河汊、湖港之類不計其數。福建莆田木蘭陂,在此期間最後建成,溉田一萬多頃。揚州天長縣(今屬江蘇)的三十六陂、宿州臨渙縣(今安徽宿縣西)的橫斜三溝,建成後也溉田九千頃。這時,北方在治理黃、漳等河的同時,還在幾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貧瘠的土壤變成瞭良田。

  鞏固封建統治秩序和整頓、加強軍隊的措施,有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以及建立軍器監等。

  將兵法 作為“強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並軍營,另一方面實行將兵法。自熙寧七年始,在北方各路陸續分設一百多將,每將置正將一人,挑選武藝較高、作戰經驗較多的武官充任,專掌訓練。元豐四年,又在東南的淮東、淮西、浙西、浙東等設十三將。“將”成為軍隊編制的基本單位,正將以下設副將、部將、隊將等。將兵法的實行,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瞭軍隊的戰鬥力。

  保甲法 熙寧三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制》頒行。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或客戶,每十傢(後改為五傢)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傢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為保丁。選取主戶中“物力最高”和“有材幹心力”者充任保長、大保長和都、副保正。農閑時集合保丁,進行軍訓;夜間輪差巡查,維持治安。保甲法隨後推行到全國各路。保甲原屬司農寺,熙寧八年改隸兵部。第二年,實行結隊法對丁保進行軍訓,兩大保編成五十人一隊。這年,各路“義勇、保甲民兵”達七百一十八萬餘人,其中保甲民兵六百九十三萬餘人。王安石組織保甲、訓練保丁的目的有二:一是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與正規軍相參為用,軍隊的缺額不再填補,以節省國傢的大量軍費。年歲稍久,保甲民兵便可以代替大部分軍隊。二是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制起來,以便穩定封建秩序。

  此外,王安石等變法派還改革瞭科舉制、整頓瞭各級學校。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後將近十五年時間。在此期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產生瞭或大或小的弊端,有的是因變法派自已改變瞭初衷,有的是因執行新法出現偏差,但基本上都部分地收到瞭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並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瞭一些限制,使中、上級官員、皇室減少瞭一些特權,而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則減輕瞭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封建國傢也加強瞭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增加瞭財政收入。當時朝廷內外的倉庫所積存的錢粟“無不充衍”。

  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瞭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項新法實施的過程中,都無例外地遭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他們在朝內外利用一切機會,制造事端,造作謠言,掀起陣陣波瀾,使新法不得不在十分艱難的環境下推行。

  新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在西北邊防線上,對西夏展開瞭攻勢。到熙寧六年為止,由王韶采用“招撫”和鎮壓的策略,占領瞭吐蕃部落居住的熙(今甘肅臨洮)、河(今甘肅臨夏東北)等州。王安石罷相後的元豐四年、五年,宋神宗又對西夏發動瞭兩次進攻,第一次攻西夏西平府(今寧夏靈武西南)之戰,宋軍無功而返;第二次永樂城(今陜西米脂西北)之戰,宋軍大敗,士兵、民夫損失二十餘萬人。

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發展

  元祐更化 元豐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趙頊死。十歲的幼子宋哲宗趙煦繼位,宋英宗的皇後高氏以太皇太後身分處理軍國大事。因為新法侵犯瞭皇親國戚的利益,高太後早就反對。她剛一執政,便首先起用在守舊派中享有聲譽的司馬光為宰相,由他主持廢除新法。

  司馬光入朝前,已經上章請求急速罷去保甲、免役和將兵等法。入朝當政後,又上章攻擊王安石“不達政體,專用私見,變亂舊章”,主張全部“更張”新法。有人以為按照古訓“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不宜驟改。司馬光力爭說:“太皇太後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為推翻新法提供瞭理論依據。高太後、司馬光等首先廢罷保甲軍訓和保馬,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新法大部被廢罷。變法派被列為王安石等人的親黨,榜之朝堂,其主要成員蔡確、章惇、呂惠卿、曾佈等先後被貶官。

  司馬光還主張把宋神宗時為瞭對付西夏而建立的熙河蘭會路和在延州(今陜西延安)、慶州(今甘肅慶陽)外圍建立的安疆、葭蘆、浮圖和米脂等堡寨,都送還西夏,他認為這樣做既可免“激令憤怒”,還可以換取雙方短期內相安無事。

  在司馬光廢罷新法的過程中,守舊派中隻有劉摯、王巖叟、劉安世等人完全贊成,而另外一些人則認為有些新法還可繼續施行,如范純仁不主張廢除青苗法,蘇軾、蘇轍、范純仁等人不主張廢除免役法。元祐元年(1086)九月,司馬光死,新法已大都廢罷,變法派也相繼被排擠出朝,新法的存廢已經不容再有爭論。

  蜀洛朔黨爭 司馬光死後,八十一歲的守舊派文彥博繼任左相。守舊派牢固掌握朝政後,開始因人事的傾軋和政見、學術主張的分歧而分化為幾個小集團。崇政殿說書程頤以師道自居,對宋哲宗正色訓誡,又主張一切都用古禮。中書舍人蘇軾認為他不近人情,每加譏諷。程、蘇二人從此尖銳對立。程頤及其門人賈易、朱光庭等被稱“洛黨”。蘇軾、呂陶等被稱為“蜀黨”。劉摯、梁燾、王巖叟、劉安世等被稱為“朔黨”。三黨展開瞭一場混戰。

  元祐四年,蔡確謫居安州(今湖北安陸),賦詩十章,被梁燾等守舊派指為“譏訕”高太後。高太後再貶蔡確新州(今廣東新興)安置。左相范純仁建言“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蔡確貶後,梁燾、劉安世交章彈劾范純仁黨附蔡確,范純仁罷相。元祐六年,左相呂大防和右相劉摯不合,禦史臺官員鄭雍、楊畏依附呂大防,奏劾劉摯交結蔡確和章惇,梁燾、王巖叟雖上疏為劉摯辯護,劉摯卻終於罷相。朱光庭為劉摯辯解,也罷給事中。守舊派內部交訌的結果,政局愈加混亂。

  紹述 元祐八年(1093)九月,高太後病死,宋哲宗始得親政。哲宗早就對高太後不滿,並有志繼續宋神宗的新法。次年三月,左相呂大防被罷免。蘇轍勸宋哲宗不要“輕變”元祐之政、不要再用變法派,哲宗大怒,罷蘇轍門下侍郎。四月,章惇為左相。又改元祐九年為紹聖元年,表示決心恢復新法。

  以章惇為首的變法派再度掌握政權,對守舊派甚至中間派進行打擊。宋哲宗下令追貶司馬光、呂公著等,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等流放到嶺南。韓維等三十人貶官,致仕官文彥博由太師貶為太子少保。中書舍人林希在撰寫對守舊派的貶官制詞中,陰斥高太後“老奸擅國”。

  在打擊守舊派的同時,章惇等人逐步恢復新法。紹聖元年,依照宋神宗時的“條約”,恢復免役法、保甲法。二年,復青苗法。四年,重置市易務。元符元年(1098),“以常平、免役、農田水利、保甲,類著其法,總為一書”,名《常平、免役敕令》,頒行全國。在這段時間內,各項新法基本上按照熙寧、元豐時期的模式進行,隻是為瞭克服熙、豐推行時曾經產生的弊端,並且為瞭消除阻力,對新法也稍稍做瞭一些改革。

  在恢復新法的同時,章惇、曾佈等又主持對西夏的開邊活動。紹聖二年八月,宋朝終止與西夏邊界談判,采取進築堡寨,開拓疆土的戰略,先後築堡寨五十餘所,占據瞭河東路西北,陜西路橫山和天都山一線的戰略要地,屢敗西夏兵,迫使西夏叩關求和。元符二年,又舉兵攻占青唐(今青海西寧),以青唐為鄯州,邈川(今青海樂都)為湟州,卻遭吐蕃族的反抗,宋將種樸陣亡,宋朝被迫放棄青唐等地。

  變法派一方面反擊守舊派和恢復新法,另一方面卻又不斷出現內部分裂。曾佈在王安石初次罷相時,曾上疏攻擊市易法,與呂惠卿、章惇分裂。紹聖初,曾佈又阻撓呂惠卿回朝任職。曾佈還指責章惇引用小人,專恣弄權,攻擊章惇、蔡卞處理元祐黨人“過當”,是“報私怨”,指責章惇、蔡卞各自植黨。章惇和蔡京、蔡卞兄弟原來政見一致,後又發生齟齬,蔡京和蔡卞的權勢日盛。變法派大臣互相傾軋,削弱瞭自已的力量。

宋徽宗、蔡京集團的腐朽統治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病死,無子。宋神宗皇後向氏提議立宋神宗第十一子趙佶。章惇以為趙佶“輕佻”,“不可以君天下”。曾佈、蔡卞等人呵叱章惇,支持向太後。向太後決策,由趙佶即位(宋徽宗),自已“權同處分軍國事”。向太後早就反對新法,當權後,起用韓琦之子、守舊派韓忠彥為左相,曾佈也乘機排除異已,進為右相。變法派大臣章惇、蔡京、蔡卞等人被先後貶斥出朝。

  元符三年七月,宋徽宗親政後,聽從曾佈紹述之說,決定恢復新法,改年號為崇寧,表示崇法熙寧。崇寧元年(1102)五月,韓忠彥罷相。蔡京勾結宦官,重返朝廷,很快取代曾佈任右相。從此,蔡京與童貫、王黼、梁師成、楊戩、朱勔、李彥、高俅等人在宋徽宗統治的二十多年的大部分時間裡,掌握全部軍政大權,成為北宋王朝極度腐朽、黑暗的時期。

  蔡京首先定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蘇軾、蘇轍、程頤等一百二十人為元祐奸黨,又將元符末向太後執政時,主張維持新法和恢復舊法的臣僚,分為正、邪兩類。此後,重定元祐和元符末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為一籍,共三百零九人,刻石文德殿門,頒行全國,稱“元祐黨籍碑”。奸黨名籍中,還包括章惇、張商英、李清臣、陸佃等十名與蔡京意見不合的變法派。章惇因反對立宋徽宗,被指責為“為臣不忠”。被列入黨籍的官員,重者被編管、責降到遠地,輕者則賦閑或謫降,非經特許,不得內徙。其子弟同樣受到種種限制。

  宋徽宗重用蔡京一夥,依仿制置三司條例司設置講議司,商定關於宗室、冗官、國用、商旅、鹽澤等政事。他們借推行新法之名,行聚斂之實,如免役法的恢復,鞏州(今甘肅隴西)的役錢由元豐時每年的四百貫增加到二萬九千餘貫。方田的官員往往在原有稅額外,增加稅數,稱為“蹙剩”,一縣多達幾萬貫。在丈量過程中,賄賂公行,弊端百出。豪右形勢之傢多減免賦役,把負擔都轉嫁到下戶頭上。

  蔡京借口“不患無財,患不能理財”,極力搜括財富。崇寧元年,恢復榷茶法,在產茶州軍設官場專賣,禁止商人、園戶私相貿易。崇寧四年,罷官場,允許商販向園戶買茶販賣,由官府“抽盤”後,批給茶引。政和元年(1111)後,朝廷一年的茶稅收入達四百餘萬貫。每年以一百萬貫供皇帝“私奉”。蔡京還大改鈔鹽法,廢除東南六路官運官賣制,由商人任便向榷貨務出錢買鹽鈔,憑鹽鈔去產地領鹽,再到指定的州縣販賣。鈔法屢次更易,商人出錢買鈔,尚未領鹽,鈔法已變,又須貼錢領新鈔,如無錢更換新鈔,則“已輸錢悉幹沒,數十萬券一夕廢棄,朝為豪商,夕儕流丐”,甚至被迫自盡。朝廷還以賣鹽多寡為州縣官的考核標準,州縣往往強迫百姓按戶等買鹽,有的上戶一傢全年買到上千貫,第三等末戶買到三五十貫。宣和元年(1119)前後,榷貨務歲入淮南和兩浙鹽利,分別為一千四百至一千五百萬貫和七百至八百萬貫,成為朝廷財政的一筆重要收入。宋徽宗見到鹽鈔、茶引成櫃搬入朝廷,得意地說:“此太師(即蔡京)送到朕添支也。”

  宋徽宗還用宦官直接掠奪民間田地。政和六年(1116),由宦官楊戩在京西路設公田所。楊戩死後,宦官李彥又設置西城括田所。李彥等人在京西、京東、京畿、河北等路,以把官地、荒地、逃田、退灘等收歸官府為名,將大量民田指作“天荒”,掠為“公田”,課取“公田錢”,強占的田地共達三萬四千多頃。大批百姓被奪去常產,“愁怨溢路”。

  宋徽宗、蔡京將各地倉貯錢谷搜羅一空。各路每年向朝廷上供的數額,宋神宗時已增加一倍,宋徽宗時重定上供額,又增加到十幾倍。蔡京的親信胡師文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將每年糴買東南糧米的大部分本錢,移作上供,供徽宗揮霍,胡師文因而升戶部侍郎。各路官員競相仿效,倉貯錢物全被搜空。各地官府還千方百計敲詐百姓。西蜀原來稅錢三百文折絹一匹,因輾轉紐折,竟增至二十三貫。對一向不施行支移的地區,加征地裡腳錢,一鬥稅糧的地裡腳錢竟與元豐時正稅相當。此外,還巧立名目,僅絹帛一項,有和買、預買、泛買、常平司和買、應副燕山和買等,米谷一項,有和糴、均糴、補發上供和糴等。名為預買,實不給錢,名為和糴,隻給低價。贓吏猾胥,從中侵漁。大批百姓饑寒轉徙,苦不堪言。

  宋徽宗再次對西夏和青唐用兵。崇寧二年至三年,王厚統兵先後占領吐蕃湟、鄯、廓(今青海尖紮北)等州,瓦解瞭當地吐蕃政權。蔡京還強令王厚招誘西夏卓羅右廂監軍仁多保忠,雙方用兵三年,勝負相當。政和四年,西夏軍攻環慶路,宋以宦官童貫為陜西經略使,戰事再起。童貫襲用以往進築城寨的戰略開邊,但開拓之地有限,城寨多建於不毛之地,難以防守。宋軍與西夏軍屢次舉行大規模戰鬥,互有勝負。宣和元年,童貫令大將劉法率重兵襲取西夏朔方之地,兩軍會戰於統安城,宋軍大敗,劉法被殺。西夏亦為戰爭所困,雙方遂於當年講和休兵。

  宋徽宗、蔡京一夥大肆搜括民財,窮奢極侈,恣意揮霍。宋神宗元豐間左藏庫月支約三十六萬貫,這時增加到一百二十萬貫。宋徽宗初年,杭州設造作局,由童貫主管,每天役使幾千名工匠,為皇室制造奢侈品。所需物料,全向民間征斂。稍後,又在蘇州設應奉局。宋徽宗酷愛奇花異石,蔡京最初命朱勔密取江浙花石進奉,後來所運花石規模不斷擴大,動輒用船數十艘,每十艘編為一“綱”,號花石綱,朱勔仗勢掠奪民間花木、奇石,運到汴京。一塊石頭的運費,民間至用三十萬貫。各路監司、郡守仿效朱勔等人,凡“尺寸之地,入口之味,莫不貢獻”,花石所過,沿途甚至毀橋梁,鑿城郭,州縣官府積存的錢谷,為之一空。大批農民長期被征發當民夫,搬運貢物,不能種田,直到力竭餓死,或者自縊於大車的轅軛下。大批花石樹木運到京城,用來建造延福宮、景龍江和艮嶽。艮嶽用人工築成,周圍十多裡,主峰高九十尺,使用山石以萬計,都由各地限期運來。山上建造館舍臺閣,窮極華侈。徽宗整日在宮中縱情取樂,宮女多至以萬計。

  蔡京第宅宏敞,園內林木參天,與其子蔡攸等第宅相鄰,“極天下土木之工”,金碧相照。蔡京傢蓄養姬妾成群。蔡京生日,各地都要奉獻大宗禮物,稱“生辰綱”。宦官童貫掌握軍權,每得軍需,悉充私藏,傢中金幣寶玉堆積如山。朱勔在蘇州占有甲第、名園,田產跨連郡邑,每年收租十多萬石。童貫、王黼等人公然鬻賣官爵,賄賂公行,門庭若市。京師人說:“三百貫,直通判,五百索(即一貫),直秘閣。”王黼侍妾甚眾,其中有官封者達十八人。其子十四歲便任待制,被稱為“猢猻待制”。

北宋末年的農民起義

  北宋王朝極其腐朽、黑暗的統治,使社會生產受到嚴重破壞。日益眾多的農民破傢蕩產,“人不堪命,遂皆去而為盜”,已成為歷史的必然。

  方臘起義 兩浙路是北宋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封建國傢的財賦,有很大一部分來自這裡。宋徽宗時,應奉局、花石綱之類,又對該地區的廣大農民、工匠大肆搜括和奴役,社會秩序動蕩不定。宣和二年(1120),睦州青溪縣(今浙江淳安西北)農民在方臘領導下發動起義。

  方臘(方十三)是青溪萬年鄉幫源峒地主、保正方有常傢的傭工(一說方臘是漆園主)。十月九日,方臘假托“得天符牒”,率領農民,殺方有常一傢,首揭義旗。遠近農民聞風響應,很快發展到上萬人。起義軍尊稱方臘為“聖公”,改元永樂,置將帥為六等。在起義的頭三個月內,陸續攻占睦(今浙江建德東)、歙(今安徽歙縣)、杭、婺(今浙江金華)、衢(今浙江衢縣)、處(今浙江麗水西北)等六州五十多縣。各地響應起義的,有蘇州石生,湖州歸安(今浙江吳興)陸行兒,婺州蘭溪靈山峒(今浙江蘭溪西南)朱言、吳邦,永康方巖山(今浙江永康東)陳十四等。臺州仙居呂師囊、越州剡縣(今浙江嵊縣)裘日新(仇道人)等,也領導當地摩尼教秘密組織起兵響應。

  宋徽宗於宣和三年正月,派童貫率領京畿禁軍和陜西蕃、漢兵十五萬人南下。宋軍攻杭州,起義軍戰敗,退回青溪。歙州、睦州、青溪相繼落入宋軍之手。方臘帶領餘部退守幫源峒。四月末,宋軍重重包圍幫源,發動總攻。起義軍奮戰,七萬多人壯烈犧牲,方臘力竭被俘。八月,方臘英勇就義。起義軍餘部分散在浙東堅持戰鬥,直到宣和四年三月,最後失敗。

  宋江起義 重和元年(1118),河北、京東遭水災,貧苦農民流離失所,無以為生。宣和元年(1119)十二月稍前,宋江領導京東路的農民舉行起義。起義軍活躍在河北、京東、淮南一帶。大約在方臘起義失敗的前後,宋江等三十六名首領接受瞭宋朝的招安,起義就此失敗。

  張迪、高托山等起義 方臘、宋江等起義失敗後,宋徽宗、蔡京一夥以極大的代價從金朝手中贖回燕京(今北京)及其附近的六州,燕京駐軍和官吏的給養,都攤派在河北、山東、河東百姓頭上,還須運到燕京交納。為瞭運送一石糧食,沿途盤費十幾石到二十幾石,造成這地區百姓的極大災難。隨後,王黼又在全國征收免夫錢,數達六千二百萬貫。州縣官吏對百姓竭澤而漁,急如星火,加上連年災荒,餓殍遍野。宣和五年,河北、京東等路農民遂相繼起義,少者幾百人、幾千人,多者發展到幾萬人、幾十萬人。河北路洺州(今河北永年東)張迪“聚眾數十萬,陷州縣”,曾圍攻浚州(今河南浚縣)五日。劉光世率宋軍鎮壓,張迪犧牲。河北高托山在望仙山起義,號稱三十萬人,轉戰於河北和京東路青(今山東益都)、徐(今屬江蘇)、密(今山東諸城)、沂(今山東臨沂)等州一帶,宣和七年被宋朝楊惟忠、辛興宗軍戰敗,高托山降宋。京東路青州張仙(張先、張萬仙)號“敢熾”,率領起義軍號稱十萬人。同年,在沂州礧鼓山與宋軍作戰,失敗,張仙接受宋朝“招安”。濟南府孫列率領當地農民號稱十萬人,占領鏵子山,靖康元年(1126)被宋梁方平軍戰敗。沂州臨沂的武胡、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東北)的楊天王、鄆州(今山東東平)的李太子、沂州和密州的徐進、水鼓山的劉大郎等率領的農民軍也都號稱萬人以上。這些起義隊伍所到之處,殺地主、官僚,攻打州縣,或則保聚山谷之間,以崇山峻嶺為據點,樹起起義的旗幟,“巡、尉不敢抗,縣、鎮不敢守”。

女真兵馬的南侵和北宋的滅亡

  政和五年(1115),遼朝統治下的女真族貴族首領完顏旻(阿骨打),在混同江(今松花江及同江以東黑龍江)邊建立起奴隸占有制的國傢,國號金。隨後向遼朝進攻,屢敗遼兵。宋徽宗等以為遼朝有必亡之勢,決定聯金滅遼,乘機恢復燕雲。宣和二年(1120),宋、金訂立“海上盟約”:雙方夾擊遼朝,金軍攻取遼的中京大定府(今內蒙古寧城境),宋軍攻取遼的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和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滅遼後,燕雲之地歸宋,宋將原來送與遼的歲幣轉送給金朝。宣和四年,金軍攻占遼中京、西京,由童貫、蔡攸統領的宋軍,接連兩次攻打遼南京,都被遼軍打敗。童貫要求金軍攻遼南京。十二月,金軍由居庸關進軍,一舉攻下遼南京。金朝提出:燕京(遼南京)歸宋,宋將燕京租稅一百萬貫給予金朝。宋徽宗、王黼全部應允照辦。金軍將燕京城內財物和男女擄掠一空而去,宋朝接收的隻是一座殘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為燕山府。

  金軍第一次南侵 在攻打燕京和宋、金交涉燕京歸屬的過程中,宋朝軍事政治的腐朽情況在女真貴族面前已暴露無遺。金軍於宣和七年二月俘獲瞭遼天祚帝,乘勝於十一月侵宋:西路由完顏宗翰率領,從雲中府(今山西大同)進取太原府;東路由完顏宗望(斡離不)率領,由平州(今河北盧龍)進取燕山府。兩路約定在攻下太原、燕山府後,會師於宋朝東京開封府。西路軍在太原城遭到王稟領導下宋朝軍民的頑強抵抗,長期未能攻下。東路軍到達燕山府,宋守將郭藥師投降,金即以降將為向導,長驅南下,渡過黃河,直達東京城下。

  宋徽宗自從聽到金兵南下的消息,即急忙傳位給太子趙桓(宋欽宗),企圖南逃避難。宋欽宗即位,改明年為靖康元年(1126)。這時朝野官民紛紛揭露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李彥、朱勔等“六賊”的罪惡,要求把他們處死。宋欽宗被迫陸續將蔡京等人貶官流放或處斬。

  靖康元年正月,宋欽宗起用瞭主戰派李綱為親征行營使,部署京城的防禦。戰守之具粗備,金完顏宗望部即已抵達城下。宋欽宗派使者去金營求和,完顏宗望提出:宋須交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牛馬騾各一萬頭匹、駝一千頭、雜色緞一百萬匹、絹帛一百萬匹;割讓太原、中山(今河北定縣)、河間三鎮(稱三鎮,即包括其所屬州縣);尊金帝為伯父;以宋親王、宰相作人質,送金軍北渡黃河,才許議和。金軍攻城,李綱親自督戰,多次打退金軍。

  駐守陜西等路的宋軍,聽說開封被圍,立即由種師道、姚平仲等率領前來“勤王”。各地鄉兵和百姓也自動組織起來,迅速向開封集中。種師道等各地援軍達二十多萬,金軍不到六萬人。李綱、種師道主張堅守京城,在敵軍糧盡力疲北撤時,中途邀擊,可以取勝。二月,姚平仲領兵半夜出城劫營失敗,宋欽宗和太宰李邦彥罷免李綱,向金軍謝罪。這些荒謬舉動,激怒瞭東京軍民,太學生陳東等在宣德門上書,要求復用李綱,罷免李邦彥等人,幾萬人來到皇宮前,痛罵李邦彥,砸碎登聞鼓,打死宦官幾十人。宋欽宗不得已宣佈再用李綱為尚書右丞、京城四壁防禦使。李綱復職,下令能殺敵者厚賞,軍民無不奮躍。但宋欽宗卻繼續派使者去金營求和,竟然答應瞭金朝賠款和割讓三鎮的要求。

  完顏宗望見宋朝備戰,勤王軍不斷來援,又因已得三鎮,便撤軍北歸。宋朝兩次出兵救援太原,均被金軍擊破,宋軍主力耗折殆盡。

  金軍第二次南侵 宋朝的最高統治集團雖然把太原、中山、河間三鎮的土地和人民全部割歸金朝,三鎮的人民卻起而抗拒,“懷土顧戀,以死堅守”。北歸的金軍並不能憑靠宋朝最高統治集團的無恥諾言而占有三鎮。因此,究竟應否割讓三鎮的問題,在北宋最高統治集團中也成為重新爭論的議題。於是在靖康元年八月,金軍再次南侵。完顏宗翰和完顏宗望仍分東、西兩路進兵。這時,宋將王稟堅守太原已八個多月,因糧盡援絕,九月初被攻下。東路金軍也於十月初攻入河北路的重鎮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宋欽宗驚慌失措,召集百官商議是否如約割讓三鎮事。這時,種師道已死,李綱貶官,主和派唐恪、耿南仲等控制朝政,堅主割地,遣返各地的勤王軍,撤除京城的防禦工事。金軍渡過黃河,完顏宗翰向宋朝提出,要劃黃河為界,河東、河北地歸金。宋欽宗一一答應,並且親自下詔給兩路百姓,勸諭他們“歸於大金”。

  十一月,金軍前鋒到達東京城外。閏十一月初,金軍攻城。城內兵力有限,士氣不振,宋廷於危急之際竟派郭京帶領“六甲神兵”出戰,大敗逃散,東京城破。宋欽宗派宰相何栗去金營求和,完顏宗翰、完顏宗望要宋徽宗前往商議割地。宋欽宗親去金營求降,獻上降表。從靖康元年十二月起,金軍大肆搜括宋朝宮廷內外的府庫以及官、民戶的金銀錢帛。靖康二年四月,金軍俘虜徽、欽二帝和後妃、皇子、宗室貴戚等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寶璽、輿服、法物、禮器、渾天儀等也被搜羅一空,滿載而去,北宋從此滅亡。

南宋政治

宋政權南遷 南宋初抗金鬥爭

  金軍從開封撤退之前,冊立瞭原北宋宰相張邦昌為楚帝,企圖建立一個完全聽命於女真貴族的傀儡政權,統治黃河以南地區。金軍撤退後,宋廷舊臣不再擁戴張邦昌,張邦昌隻好避位。五月,康王趙構即位於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元年(1127),是為宋高宗。

  宋高宗趙構即位之初,起用當時深孚眾望的抗戰派李綱為相。這時河北、河東地區都有忠義民兵抗擊入侵的金軍。李綱要把這些力量加以組織、領導和使用,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便推薦宗澤任東京留守,張所任河北西路招撫使,王筂為河東經制使,傅亮任經制副使,並提出改革軍制,整頓軍紀,募兵買馬等一系列建策,部署收復河東和河北失地。但趙構、黃潛善、汪伯彥等人,卻隻想用割讓土地和繳納歲幣的辦法,以求金人不再進軍,決不敢作以武力進行抵抗的打算,因而對李綱的謀劃百般阻撓和破壞。李綱任相僅七十五天,即被罷免,張所等抗戰派也相繼被罷免。上書言事、力主抗金的太學生陳東和進士歐陽澈也被殺害。

  女真貴族的燒殺擄掠,在北方強制推行奴隸制等行徑,激起北方人民的武裝反抗。河東地區的人民用紅巾作標志,組織武裝,到處襲擊金軍。澤州(今山西晉城)和潞州(今山西長治)一帶的忠義民軍,曾猛攻金軍大寨,金左副元帥完顏宗翰幾乎被俘。女真貴族痛恨紅巾軍,逐捕最急,每每妄殺平民以泄憤,而紅巾軍卻愈益壯大。河北慶源府(今河北趙縣)五馬山(在今河北贊皇)上,有官員趙邦傑和馬擴領導一支抗金隊伍,他們擁立自稱信王趙榛的人作號召,人數達十萬以上,各地的許多抗金武裝聞風響應。河北西路招撫司都統制王彥,率軍渡河,攻占瞭新鄉縣城,後被金軍打敗,王彥率部轉移到共城(今河南輝縣)西山。他的部屬都在面部刺上“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以表示與金軍鬥爭到底的決心,這支軍隊從此便以“八字軍”著稱。兩河忠義民兵紛紛接受王彥的領導,隊伍擴大到十萬以上,屢次打敗金軍。此外,如幽燕地區的劉立蕓、楊浩和智和禪師、劉裡忙等人也分別組織抗金隊伍。張榮領導的梁山泊水軍,陜西邵興(後改名邵隆)和邵翼組織的義兵,也都各自為戰,奮勇抗金。

  趙構和黃潛善、汪伯彥對北方人民的抗金鬥爭,實際上采取敵視態度。他們將“行在”遷往揚州,以求茍安享樂。隻有留守開封的宗澤,把那些歸附在他的旗幟下的各地農民起義軍加以組合,並和黃河以北的忠義民兵取得密切聯系,整頓防禦,以加強作戰實力,建炎元年冬和二年春,宗澤率軍擊退金軍的大舉進攻。但是,他收復失地的計劃一直得不到趙構的批準,幾次籲請趙構返回東京,也未被采納,積憤成疾,與世長辭。接任東京留守的杜充,一反宗澤所為。北方人民抗金武裝也遭受挫折,先後為金軍擊破。

  建炎二年秋至三年春,金軍又發動攻勢,前鋒直指揚州,趙構倉皇逃往江南。抵達杭州不久,苗傅和劉正彥發動政變,逼迫趙構退位。呂頤浩和張浚聯絡韓世忠、劉光世和張俊起兵“勤王”,政變宣告失敗。東京留守杜充放棄開封,率軍退往江南的建康府(今江蘇南京)。當年冬,金將完顏宗弼率大軍渡江,占領建康府,杜充投降,趙構又自杭州出奔,漂泊於海上。金軍追至明州(今浙江寧波),沿途遭受南宋軍民的不斷襲擊,遂於建炎四年春在大肆擄掠後北撤。韓世忠在黃天蕩一帶攔截金軍,相持四十天之後,金軍以火攻破韓世忠軍,才得回到建康。嶽飛率部克復瞭建康府,金軍退至長江以北。紹興元年(1131),張榮的梁山泊水軍在泰州(今屬江蘇)縮頭湖擊敗金將完顏昌,俘獲完顏昌之婿蒲察鶻拔魯。金軍又被迫放棄淮東。

  金朝在建炎四年九月冊立劉豫為“大齊皇帝”,建立傀儡政權,與南宋對峙,並集結重兵,攻打川陜。同月,宋川陜宣撫處置使張浚命都統制劉錫率五路軍馬,與金完顏宗輔(訛裡朵)、完顏宗弼、完顏婁室所部在富平(今屬陜西)舉行大規模會戰,宋軍潰敗,陜西五路大部喪失。都統吳玠率軍扼守大散關附近的和尚原(今陜西寶雞附近),屏蔽西川。紹興元年十月,完顏宗弼大軍猛攻和尚原,吳玠率軍頑強抵禦,重創金軍,完顏宗弼身中兩箭,金軍遭受自滅遼破宋以來的首次慘敗。三年正月,金軍攻下金州(今陜西安康)。吳玠領兵至饒風關(今陜西石泉西)抵敵,戰敗。四年二月至三月,吳玠軍又在仙人關(今甘肅徽縣南),再次大破完顏宗弼的重兵。金軍退守鳳翔,暫時不敢窺伺四川。

  紹興四年五月至七月,嶽飛出師反擊偽齊,連克郢州(今湖北鐘祥)、隨州(今湖北隨縣)和襄陽府(今湖北襄樊),並於襄陽府附近擊敗偽齊悍將李成的反撲。嶽飛派遣部將王貴和張憲進兵鄧州(今河南鄧縣),擊敗金、齊聯軍幾萬人,又攻占唐州(今河南唐河)和信陽軍(今河南信陽)。屯兵鄂州(今湖北武昌)。嶽飛按照預定計劃勝利地收復襄陽六郡,這是南宋建立政權以來第一次收復大片失地。

  紹興四年九月,金、齊聯軍自泗州(今江蘇盱眙)和楚州(今江蘇淮安)兩地渡淮,大舉南侵。十月,金軍一支前鋒在揚州大儀鎮(今江蘇揚州西北)遭遇韓世忠軍伏擊。金與偽齊聯軍進攻廬州城(今安徽合肥),嶽飛奉命領軍救援,在廬州城下又破敵軍。

韓世忠抗金部隊番號款城磚 江蘇揚州出土

  經過抗金將士四五年的艱苦奮戰,南宋的統治才得以穩定下來。紹興六年,宰相兼都督張浚部署韓世忠進攻淮陽軍(今江蘇邳縣西),不克。嶽飛率軍連破鎮汝軍、虢州(今河南盧氏)、商州(今陜西商縣)和順州(今河南嵩縣西南),兵臨蔡州(今河南汝南)。偽齊向金朝求援,遭到回絕,不惜孤註一擲,分兵進犯兩淮。偽齊軍在藕塘(今安徽定遠東南)等地分別遭到楊沂中等軍攔擊,大敗而逃。嶽飛軍又在唐、鄧等州擊破金與偽齊聯軍的分路進攻,再次兵臨蔡州,打退瞭敵人的追兵。

  紹興七年,宋廷罷免畏敵怯戰的淮西軍主將劉光世,但由於處置失策,副都統制酈瓊裹脅大部分淮西軍叛變、投降偽齊,一時朝野震驚。宰相張浚引咎辭職。趙構遂取消嶽飛的北伐計劃。金完顏昌等人得勢,廢除劉豫的偽齊政權,向趙構誘降。紹興八年三月,趙構任用秦檜為相,決意求和。趙構和秦檜進行極其屈辱的乞和活動,招致廣大人民和很多士大夫的強烈反對,群情激憤。李綱、張浚、韓世忠、嶽飛等人紛紛反對“議和”,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奏,要求斬秦檜之流,以謝天下,趙構罷免主張抗戰的官員,放逐胡銓,起用主和派,控制輿論,接受稱臣納貢的和議條件,派秦檜代表自己跪受金朝詔書。金朝將陜西、河南歸還宋朝。

金 南宋時期形勢圖(一) 金皇統二年,南宋紹興十二年(1142年)

  完顏宗弼在金朝政治鬥爭中得勢,殺完顏昌等人,於紹興十年撕毀和約,分兵四路,大舉南侵,迅速奪取陜西、河南之地,進逼兩淮。趙構被迫命令各軍抵抗。新任東京副留守劉錡率領王彥舊部八字軍進駐順昌府(今安徽阜陽),以少擊眾,大敗完顏宗弼的金軍主力。完顏宗弼退守汴京,宋軍分路出擊。韓世忠軍奪據海州(今江蘇連雲港)等地。陜西吳璘、楊政、郭浩等軍屢敗金兵,後因田晟在涇州(今甘肅涇川北)戰敗,宋軍退守川口要隘。金軍也因傷亡較多,退守鳳翔府,不再出戰。嶽飛早先已制定瞭“連接河朔”的戰略方針,積極與北方忠義民兵保持密切聯系。他派梁興、趙雲、董榮等人深入黃河以北地區,組織遊擊軍,廣泛出擊,襲擾金軍,親率主力北上,連克蔡州(今河南汝南)、潁昌府(今河南許昌)、淮寧府(今河南淮陽)、鄭州(今屬河南)、河南府(今河南洛陽東)等地,宋將張俊擁兵自重,玩敵怯戰,到達宿州(今安徽宿縣)、亳州(今安徽亳縣)後,旋即退師,使嶽飛處於孤軍深入、兵力分散的境地。金帥完顏宗弼乘機大舉反撲。郾城之戰,嶽飛軍以少擊眾,迎頭痛擊,大敗金朝主力騎兵。接著,王貴、嶽雲等又在潁昌大敗金兵,形勢對宋朝極為有利。嶽飛上書趙構,要求各路宋軍乘勝進軍,收復失地。黃河以北的廣大人民也聞風響應,不少州縣已為忠義軍所攻占。趙構和秦檜卻急令各路大軍停止進擊,撤回原來駐地,嶽飛被迫班師,金朝重占河南之地。韓世忠、劉錡等軍也紛紛從前線撤回。剛開到前線的楊沂中軍也在宿州潰敗。

宋高宗《賜嶽飛手敕》

  紹興十一年春,金軍攻打淮西。在柘皋鎮(今安徽巢縣北)被楊沂中、劉錡、王德等軍擊敗,宋軍收復廬州。金軍回兵攻下濠州(今安徽鳳陽),又分別打敗韓世忠、張俊、楊沂中等援軍,嶽飛的援軍趕來,金軍退回淮北。九月,吳璘等軍隨後攻取秦州(今甘肅天水)、隴州(今陜西隴縣)等地,並在剡傢灣等戰役中屢獲勝捷。盡管如此,也未能改變宋廷妥協茍安的決策。

  趙構和秦檜采用陰謀手段,解除嶽飛、韓世忠等大將的兵柄,並且設置冤獄,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力主抗金的嶽飛和戰將張憲、嶽雲,迫令抗戰派韓世忠等人退閑。

  當年十一月,以趙構和秦檜為首的投降派和金朝議定屈辱的和約,其主要條款是:①南宋稱臣於金,並且要“世世子孫,謹守臣節”。②宋金兩國,東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今陜西寶雞西南)為界,中間唐州(今河南唐河)、鄧州(今河南鄧縣)、商州(今陜西商縣)和秦州之大半皆屬金朝。③南宋每年向金朝輸納銀三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這就是所謂的“紹興和議”。

投降派的黑暗統治 人民的反抗

  土地兼並的加劇 南宋土地兼並和土地集中的現象,達到十分驚人的地步。由於很多農民喪失土地,以至在南宋戶口統計中出現瞭大批的“無產稅戶”。南宋初年,長江下遊的很多圩田,無不被豪傢所霸占。著名的建康府(今江蘇南京)永豐圩,收租達三萬石,數十年間,總是輾轉於皇室、大將、權臣手中。在歸屬秦檜時的某年,大水沖壞圩岸,秦檜竟強迫四個州的民夫,為自己修築。永豐圩成為一方的民間大害。大將張俊霸占的田地橫跨不少州縣,在解除兵權傢居後,歲收租米六十萬斛。秦檜死後,號稱傢道式微,至宋孝宗時,其子孫仍能收租十萬斛。淮東土豪張拐腿傢,歲收租谷七十萬斛。南宋中期,宋廷沒收權臣韓侂胄及其黨羽們的田地,每年可得租米七十二萬二千七百餘斛,還有錢一百三十一萬五千餘貫。南宋後期,出現瞭年入租米百萬斛的豪富,這是前所未有的記錄。南宋官田在墾田總額中的比例不大,但往往被官員和豪強地主占佃,而不納租課,故官府常出賣官田。

  南宋地租的主要形式,仍舊是實物分成租和定額租。定額租依田地肥瘠不等,達每畝一至兩石。正額地租之外,地主對佃客還有各種名目的剝削,如強迫佃客代納賦稅,收租時還附加耗米,大鬥收租,強迫送禮等類。不少地主還用“佃”的辦法,驅逐舊佃客,以提高地租額。高利貸也是一種重要的剝削方式,地主通過放債,強奪佃客的房屋、農具、種子和口糧,甚至強迫佃客妻女作奴婢。官府為地主督租,也成為南宋時較常見的現象。很多繳納不起地租的佃客,慘遭官府的拘捕和監禁,甚至死於非命。

  苛捐雜稅的加重 北宋賦稅的繁重,本已超過前代,而南宋又超過北宋。南宋初,浩大的軍費開支成為增稅的借口。宋高宗以愛養生靈作標榜,實現屈辱的和議後,人民的負擔依然節節上升,直到南宋晚期,一直保持著有增無減的勢頭。南宋統治者一方面加重舊稅稅額,另一方面又新增許多苛捐雜稅。

  南宋比較普遍地以大鬥、大斛、鬥面、斛面、加耗、呈樣、預借、重催等手段加重百姓兩稅負擔,大鬥和大斛使納稅額增加幾成至一倍,鬥面和斛面是將量器內的糧食平面堆高,所謂“斛面坡陀鬥面高”,有的地區甚至超過正稅額。加耗米有的甚至為正稅四倍。呈樣又稱樣米,是官員以檢查糧食質量為借口而進行的勒索。預借由預收兩三年的稅額發展到六七年的稅額。重催是繳納兩稅後,官府不予承認,而重疊催稅。北宋時的和買絹帛,到南宋初不僅完全成為官府不支分文的正式賦稅,而且在東南地區,又與夏稅䌷絹綿等,以高價折錢輸納,稱為折帛錢。南宋的和糴糧草也與北宋相似,實際上官府少給或不給價錢,特別到南宋晚期,農民的和糴負擔愈加沉重。

南宋新增的苛捐雜稅,名目繁多,特別是一些地區性的賦稅,不可勝數。北宋末創設的經制錢,加上南宋初創始的總制錢,合稱經總制錢。其下有很多繁瑣苛細的稅目。在宋寧宗前期,銅、鐵錢年收總額近兩千萬貫,成為宋廷一筆重要的財政來源。月樁錢是為供應軍事開支,而勒令各州縣政府按月解送的一種橫斂。州縣無所從出,巧立名目,向民間榨取。如在江南西路,則有麯引錢,白納醋錢,賣紙錢,戶長甲帖錢,保正牌限錢,折納牛皮、牛筋、牛角錢,訴訟贏者有歡喜錢,輸者有罰錢等苛繁稅目。宋寧宗時,東南各路月樁錢仍達三百九十多萬貫。版帳錢也是南宋初創設的重賦,以供應軍費為名,由各州縣搜刮無名目的雜斂拼湊成數。其中以兩浙路的稅額最重,如常熟縣(今屬江蘇)的版帳錢達九十二萬八千多貫。

建州經制銀鋌文字:“建州起淳祐六年經制銀,赴湖廣總所交榷司””

  廣大的自耕農、半自耕農和佃農,是賦稅的直接或間接承擔者,官戶[ID=guan_nubi]、寺院和鄉村上戶雖然擁有大部分田產,卻千方百計逃避賦稅。南宋政府為瞭保證賦稅收入的穩定,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以核實各地的田產。宋高宗時,在南宋的大部統治區實行經界法,丈量田地,劃分田畝等級,重定稅額。自南宋中期至後期,也在某些地區實行經界法,或令各地實行手實法和推排法。但由於官員和地主通同作弊,這些清查田產的措施,往往不能起到查核隱產,均平賦稅,減輕下戶負擔的作用。

潮州經總銀鋌文字:“潮州經總銀,鄂州交納”

  投降派的黑暗統治 金朝不許南宋隨便罷免首相,以保證秦檜相位的穩固。大將張俊追隨秦檜,參與降金和殺害嶽飛,得以獨掌樞密院。宋、金和議後,秦檜又指使禦史彈劾,迫使張俊去位。從此秦檜便獨攬大政十多年。趙構寵用的醫官王繼先和宦官張去為也很有權勢,與秦檜狼狽為奸,互相勾結。嶽飛部將牛皋對宋金和議表示不滿,人民抗金武裝首領出身的邵隆反對割地,被先後毒死。不僅很多抗戰派被貶逐流放,就是秦檜的黨羽,隻要稍不合意,也動輒貶逐流放。趙構和秦檜采用高壓手段鉗制抗金輿論,任命秦檜兒子秦熺主編官史日歷,恣意篡改史實,並嚴禁私史,大興文字獄,實行特務統治。特務機關皇城司的邏卒佈滿臨安府(今浙江杭州),發現稍有不滿言論者,即處以毒刑。趙構和秦檜還大力提倡點綴“昇平”,凡進獻歌頌他們降金行徑的文字者,即予升官。在竭力搜刮民脂民膏的基礎上,投降派紛紛營造豪華的宮殿和大宅,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官場貪賄成風,各地官員賄賂秦檜的禮品不可勝數,其傢財富為宋朝左藏庫的數倍。

  紹興二十五年,秦檜病危,企圖由秦熺繼承相位。趙構對秦檜的專權業已十分猜忌,乘機命秦檜祖孫三代退閑。秦檜死後,朝野紛紛揭露秦檜一夥的罪惡,趙構貶黜一批秦檜親黨,也為一些受打擊的官員平反,卻仍然委任投降派萬俟卨、湯思退等人掌政,並下詔聲明前此與金議和皆“斷自朕志”,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以維持屈辱的宋金紹興和議。

  人民的起義和反抗 在金軍南侵過程中,從前線敗退下來的宋朝潰兵、遊寇,如李成、孔彥舟、曹成等各領叛亂武裝數萬人,流竄各地,到處殺掠,殘害百姓。加之金兵的屠戮,官府和地主的加強壓榨,廣大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故不斷爆發地區性的武裝起義。在信州貴溪、弋陽一帶(今屬江西),王宗石利用摩尼教,發動起義,信州和饒州的貧苦農民紛紛加入,起義軍迅速發展成幾萬人的隊伍。宋廷派劉光世軍前往鎮壓,王宗石等二十多名領袖戰敗被俘,二十萬無辜平民慘遭屠殺。福建路范汝為、葉鐵等人領導農民起義,攻占建州(今福建建甌),前後堅持三年,起義軍勒令地主“計其歲入之數”交納租稅。否則,便剝奪其種糧、牛畜,而驅逐出境。趙構派韓世忠以優勢兵力圍攻建州,城破後,范汝為投火自盡。起義軍餘部在范忠領導下,又繼續戰鬥瞭近一年,最後失敗。其他如婺州(今浙江金華)有和尚居正領導的起義,虔州(今江西贛州)有陳顒、羅閑十等幾百支起義隊伍,約十多萬人,互相聯絡,共同反對官軍,後被嶽飛鎮壓下去。南安軍(今江西大餘)有吳忠、宋破壇、劉洞天等起義軍,荊湖南路有鄧裝、胡元奭等起義軍,李冬至在郴州宜章(今屬湖南)起義,殺入廣東路,號稱“平天大王”。這是宋朝小規模農民起義很頻繁的時期。

  當時規模最大的,是洞庭湖濱的鐘相、楊麼起義。鼎州(今湖南常德)人鐘相在北宋末宣傳“等貴賤,均貧富”的思想,組織民眾,建炎四年發動起義,攻占瞭洞庭湖周圍的十九縣。鐘相建立大楚政權,自稱楚王,立年號天載,設置將相官屬。起義軍鎮壓官吏、儒生、僧道、巫醫、卜祝等人,奪取他們的財物。鐘相被匪徒孔彥舟殺害後,楊麼繼續領導鬥爭,並宣佈一律免除稅賦差科,不受官司法令束縛。起義軍實行陸耕水戰,憑借水軍優勢,發揮車船威力,屢次痛擊官軍。紹興五年,宋廷派遣嶽飛率兵鎮壓。嶽飛采用政治誘降為主,軍事進攻為輔的策略,最後瓦解和消滅瞭這支起義軍。紹興和議後,投降派的黑暗統治,進一步激起人民群眾的強烈反抗。從紹興十三年起,福建路出現管天下、伍黑龍、滿山紅等多支起義隊伍,攻打漳、泉、汀(今福建長汀)、建(今福建建甌)等州,屢次擊敗宋軍,紹興十六年被福建安撫使薛弼鎮壓下去。紹興十九年,汀、漳、泉州的何白旗的起義軍曾發展到江南西路和廣南東路境內,次年,起義失敗。紹興十四年,宣州涇縣(今屬安徽)摩尼教徒在俞一領導下舉行起義,遭到秦檜之兄、知宣州秦梓的血腥鎮壓。甚至偏僻的海南島也發生陳集成起義,反抗貪官的暴斂。臨安府還發生瞭軍校施全行刺秦檜的著名事件,施全被捕殺。

紹興末到隆興初的抗金鬥爭

  金海陵王完顏亮即位後,策劃滅宋,占據江南。趙構被迫部署戰備、起用宿將劉錡等人,組建江州(今江西九江)、荊南府(今湖北江陵)等禦前諸軍。紹興三十一年(1161),完顏亮部署大軍,分道攻宋,這時,金朝後方的廣大人民都群起反抗。在濟南府一帶有耿京、辛棄疾等人領導的起義軍,在膠東有開趙等人領導的起義軍,在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有王友直領導的起義軍。在宋金接壤地區,如海州(今江蘇連雲港)的魏勝,泗州(今江蘇盱眙)的夏俊和張政,潁州(今安徽阜陽)的孟俊,陳州(今河南淮陽)的陳亨祖,鄧州(今河南鄧縣)的李雄,都克復州府,歸附宋朝。宋將李寶率水軍北上,先後與魏勝和開趙等軍取得聯系,一舉殲滅瞭停泊在膠西縣陳傢島(或作唐島,今山東青島附近)一帶,準備自海上進攻臨安府的金朝艦隊,使金海陵王南侵計劃受到嚴重打擊。這是世界歷史上首次使用火藥兵器的著名海戰。

  金海陵王完顏亮親率大軍渡淮,宋淮西大將王權不戰而遁,統制姚興以寡敵眾,力戰陣亡,劉錡軍也戰敗退回鎮江。金軍企圖由采石(今屬安徽馬鞍山市)渡江,督視江淮軍馬府參謀軍事虞允文憑借南方的水軍優勢,督率宋軍,迎擊於采石江中,金軍渡江失敗,移軍揚州(見采石之戰)。這時,金世宗完顏雍已在東京遼陽府(今屬遼寧)另立政權,宣佈廢黜金海陵王。金海陵王強令所部再次渡江,於是揚州金軍發生內訌,金海陵王被殺,金軍北撤。成閔率宋軍尾隨,卻不敢交鋒,使金軍主力全師而返。

  駐守鄂州(今湖北武漢武昌)、荊南府(今湖北江陵)和襄陽府(今湖北襄樊)一帶的宋軍,與義軍互相配合,擊退中路金軍的進犯,並先後克復蔡州(今河南汝南)等地,由於後援不繼,統制趙樽等奉命班師,蔡州復被金軍攻陷。

  四川宣撫使吳璘率軍出川,攻占陜西秦(今甘肅天水)、隴(今陜西隴縣)、鞏(今甘肅隴西)、蘭(今屬甘肅)等州大片失地。金州都統制王彥收復商(今陜西商縣)、虢(今河南靈寶)等州,連戰克捷。興元都統制姚仲在原州(今甘肅鎮原)戰敗。金將徒單合喜得到增援,率軍爭奪陜西,與吳璘軍在德順軍(今甘肅靜寧)交戰,勝負未分,宋廷迫令吳璘班師,遭到金軍追擊,宋軍大敗,原來已收復的地區,又被金軍奪去。

  紹興三十二年,趙構傳位予宋孝宗趙眘。孝宗銳意抗金,他剛即位,便宣佈給嶽飛父子昭雪,召回抗戰派張浚、胡銓等人,同時驅逐朝中的秦檜黨人。隆興元年(1163),張浚出任樞密使、都督江淮軍馬,派大將李顯忠和邵宏淵出師北上,連破靈璧縣(今屬安徽)和虹縣(今安徽泗縣),進據宿州州治符離縣(今安徽宿縣)。金將紇石烈志寧指揮大軍反攻,邵宏淵坐觀李顯忠與金軍激戰,李顯忠失利,宋軍各部相繼棄城潰逃,損失慘重。符離戰敗後,主和派官員紛紛攻擊張浚,抗戰派、參知政事辛次膺辭官。宋孝宗被迫遣使與金軍議和,並重新任用秦檜餘黨湯思退為相。隆興二年,湯思退使用陰謀手段,排擠張浚出朝,撤銷海州(今江蘇連雲港)、泗州(今江蘇盱眙)等處的戍守,並暗通消息,請金朝出動重兵脅迫議和。金軍遂再次渡淮南侵,魏勝率義軍在淮陰縣(今屬江蘇)勇敢抗擊,鎮江府都統制劉寶在楚州(今江蘇淮安)拒不救援,魏勝戰死。金軍攻陷楚州、濠州(今安徽鳳陽)、滁州(今安徽滁縣)等地。宋孝宗廢黜湯思退,被迫與金朝簽訂和約。南宋皇帝不再對金帝稱臣,改稱侄,為侄叔關系,每年繳納銀絹各二十萬兩、匹,雙方各守舊疆,這就是“隆興和議”。

宋孝宗時的政治概況

  “隆興和議”後,宋孝宗並不甘心向金朝屈服,他進行整軍和理財,準備再次北伐。乾道五年(1169),起用抗戰派大臣虞允文為右相兼樞密使,虞允文推薦范成大出使金朝,提出索取北宋皇帝陵寢所在地和更定接受金朝國書禮儀的要求,但遭到金朝的拒絕。宋孝宗還按照虞允文的建議,大力簡汰各支屯駐大軍的老弱殘兵,加強訓練,多次親自閱兵,取得一定成效。侍衛馬軍司的軍隊移屯建康府(今江蘇南京)。虞允文再任四川宣撫使,積極選練兵士,增加軍儲,添置馬匹,聯絡北方抗金武裝,計劃由四川和東南同時出兵,在河南會師。淳熙元年(1174),虞允文病故,北伐計劃遂告中輟。宋孝宗設置左藏封樁庫,逐年儲備,主要作為戰備軍需,至淳熙十年,中央和地方庫存錢幣達四千七百多萬貫,其中左藏封樁庫達三千多萬貫,是宋神宗以後的又一次高額儲備記錄。

  宋孝宗雖圖治心切,然而在某些方面受制於太上皇趙構,又不得不依賴於腐敗的軍事官僚機構,難以有多大的建樹。宋孝宗鑒於秦檜專權的教訓,躬親政務,設法限制和貶抑宰相事權,重用親信曾覿、龍大淵、張說、王抃和宦官甘昇,卻導致這班人的招權納賄。各地官府的橫征暴斂有增無減,豪紳官僚對土地兼並和掠奪的狀況也並無改變。

  宋孝宗時階級矛盾仍然相當尖銳,小規模農民起義時常爆發,在宋孝宗即位之初,廣南西路爆發王宣和鐘玉起義,李雲起義。乾道元年,因官府向各地農戶強制配賣乳香,郴州宜章縣弓手李金組織群眾,發動起義,攻破郴州(今湖南郴縣)和桂陽軍(今湖南桂陽),並南下廣南東路,圍攻連州(今廣東連縣)、英州(今廣東英德)等地,宋朝從荊襄前線抽調精兵到湖南鎮壓,李金被俘,起義失敗。淳熙二年,荊湖北路的茶農、茶販在賴文政領導下舉行起義,起義軍轉入荊湖南路,又進入江南西路,多次擊敗官軍,並南下廣南東路。江西提刑辛棄疾結集大批民兵配合官軍,扼殺瞭起義。六年,南宋政府用“和糴”名義向民間大量搜刮糧米,在郴州又爆發陳峒領導的起義。起義軍攻克連州、道州(今湖南道縣)、桂陽軍所屬諸縣。廣南西路境內也爆發瞭李接起義,起義者張貼榜文,宣佈十年之內不收賦稅,各地人民紛紛參加起義,稱李接為“李王”,罵官軍是賊。起義群眾陸續攻下容州(今廣西容縣)、雷州(今廣東海康)、高州(今廣東高州東北)、化州(今屬廣東)、貴州(今廣西貴縣)、鬱林州(今廣西玉林)等地。所到之處,開發倉廩,賑施貧乏。十一年,汀州(今福建長汀)又爆發薑大老起義,這些起義都遭到官軍的殘酷鎮壓。

慶元黨禁 開禧北伐

  宋孝宗在位二十七年,因倦於政事,傳位給四十多歲的兒子宋光宗趙惇,自己當太上皇。宋光宗患有精神病,並受制於李皇後,與太上皇的關系日益緊張。紹熙五年(1194)宋孝宗病死後,連葬禮也無法進行,朝中騷動。宗室趙汝愚和外戚韓侂胄等共同策劃,取得宋高宗吳皇後的贊同,迫令宋光宗退位,當太上皇。立其次子趙擴為皇帝,是為宋寧宗。宋寧宗即位後韓侂胄和趙汝愚兩派展開瞭激烈的鬥爭。

  宰相趙汝愚倡導理學,引薦朱熹,朱熹亦為趙汝愚謀劃,企圖阻止韓侂胄參預朝政,韓侂胄設法貶逐趙汝愚、朱熹一派。慶元二年(1196),宋廷宣佈程朱理學為“偽學”,毀禁理學傢的“語錄”之類書籍,科舉考試稍涉義理之學者一律不取。三年,將趙汝愚、朱熹一派及其同情者定為“逆黨”,開列“偽學逆黨”黨籍,共計五十九人。名列黨籍者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凡與他們有關系的人員,也都不許擔任官職,不許參加科舉考試,這就是慶元黨禁。黨禁持續時間不長,至嘉泰二年(1202),即宣佈弛禁,不僅已死的趙汝愚和朱熹得到“追復”,其他諸人也相繼復官。

  開禧二年(1206)身任平章軍國事的韓侂胄在沒有作充分準備的情況下,貿然發動北伐戰爭,江陵府(今屬湖北)副都統制皇甫斌敗於唐州(今河南唐河),江州(今江西九江)都統制王大節攻蔡州(今河南汝南)不克,全軍大潰。池州(今安徽貴池)副都統制郭倬與主管侍衛馬軍行司公事李汝翼敗於宿州(今安徽宿州)。建康府(今江蘇南京)都統制李爽敗於壽州(今安徽鳳臺)。唯有勇將畢再遇屢獲勝捷,亦無補敗局。金軍乘勝分路南下,攻破光化軍(今湖北光化西北)、棗陽軍(今湖北棗陽)、信陽軍(今河南信陽)、隨州(今湖北隨縣),又渡過淮河,攻陷安豐軍(今安徽壽縣)、濠州(今安徽鳳陽)、滁州(今安徽滁州)、真州(今江蘇儀征)等地。四川宣撫副使吳曦叛變,向金稱臣,進獻誓表和四川圖志,割讓關外西和州(今甘肅西和)、成州(今甘肅成縣)、鳳州(今陜西鳳縣東北)、階州(今甘肅武都)四郡。金冊封吳曦為蜀國王。吳曦的這種降敵行徑,受到四川官員和將領的強烈抵制,四川宣撫副使司隨軍轉運使安丙與監興州合江倉楊巨源、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等人互相聯絡,闖入偽宮,誅殺吳曦,平定瞭這次叛亂。隨後,李好義等出兵克復關外四州,擊破金軍。新任四川宣撫副使安丙不許乘勝北伐,卻制造內部紛爭,派人殺害楊巨源,吳曦原部將王喜指使黨羽劉昌國毒死李好義。

  韓侂胄因軍事失利,向金朝議和。這時金軍實際上已無力繼續作戰,主力撤回淮河以北,隻留下一軍在濠州待和。宋朝使臣到金營,金朝提出斬韓侂胄等人,作為和議條件。韓侂胄見議和不成,決定再次整兵出戰。朝中主和派禮部侍郎史彌遠與楊皇後及後兄楊次山等勾結,指使權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等秘密殺死韓侂胄。嘉定元年(1208),主和派完全遵照金朝的要求,與金重訂和約,改金宋叔侄之國為伯侄之國,歲幣由銀絹各二十萬兩、匹增至各三十萬兩、匹,宋朝另付犒軍銀三百萬兩。

嘉定時的政治概況 宋與蒙古聯合滅金

  嘉定元年(1208),史彌遠任丞相,開始長期專擅朝政。韓侂胄擅權於前,史彌遠專政於後,統治階級更加奢侈腐朽:結黨營私,賄賂公行,很多通過行賄而得的州縣官員,都爭相搜刮民脂民膏。在開禧用兵之後,因巨額的軍費和賠款,南宋又出現財政危機,並長期持續,年年加重。史彌遠等人乞靈於濫發紙幣。宋孝宗時,曾規定東南會子每界發行一千萬貫。到宋寧宗慶元時,改為每界發行三千萬貫。第十一界發行額為三千六百三十二萬餘貫,第十二界為四千七百五十八萬餘貫,第十三界為五千五百四十八萬貫。宋廷還規定不再以金、銀、銅錢等兌換東南會子,而在東南會子兌界之際,以舊會子兩貫折換新會子一貫,造成瞭會子充斥,幣值跌落,物價飛漲,民生憔悴的局面。

  宋寧宗時,爆發瞭多次起義反抗事件。廣州大奚山島人民依靠煮鹽捕魚為生,官府藉口搜捕私鹽,派人上島騷擾,慶元三年(1197),島民一千多人奮起反抗,兵鋒直指廣州城下。官軍進行鎮壓,全島一萬人口,皆遭屠戮。嘉定元年,郴州(今湖南郴縣)黑風峒瑤族首領羅世傳和漢族舉人李元礪領導武裝反抗,縱橫於荊湖南路、江南西路和廣南西路,發展到幾萬人,屢敗官軍,但兩人先後接受招安,又發生內訌,終於被統治者各個擊破。十二年,因官吏克扣軍俸,四川爆發軍士張福、莫簡領導的“紅巾隊”起義,攻破不少州府,直逼成都,後遭優勢的官軍包圍,紅巾隊失敗,莫簡自殺,張福被害。此外,武官羅日願因痛恨史彌遠的降金政策,秘密結約宮廷內外下級官兵、臨安府府學生等,企圖發動政變,殺掉史彌遠等投降派官員。因被告密,羅日願等人遭捕殺。

金 南宋時期形勢圖(二) 金泰和八年、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

  宋金議和後,金朝很快遭受新興蒙古族的軍事攻擊,遷都南京開封(今河南開封),茍延殘喘。嘉定七年,宋朝因真德秀的提議,停止向金朝輸納歲幣。十年,金宣宗決定分兵南侵,企圖擴充疆土,補償對蒙古戰爭的損失。從此,宋金戰爭又綿延瞭十多年。在四川戰場,金軍攻陷皂郊堡(今甘肅天水西南)後,宋利州統制王逸率領官軍和忠義民兵收復,繼攻秦州。沔州(今陜西略陽)都統制劉昌祖下令退師,並解散抗金忠義民兵,招致宋軍大潰敗。興元府(今陜西漢中)都統制吳政奮勇抗擊,打敗金軍,而戰死於黃牛堡(今陜西寶雞西南)。新任沔州都統制張威於大安軍(今陜西寧強大安鎮)殲滅金軍精銳,金軍退遁。安丙再任四川宣撫使,聯合西夏夾攻金軍,夏兵攻鞏州(今甘肅隴西)不下,退兵。安丙部署各軍分路北伐,也師出無功。在京湖戰場,制置使趙方督率扈再興、孟宗政等力拒金兵,金軍屢攻棗陽軍(今湖北棗陽)、樊城等地,都以失敗告終。宋軍反攻唐州(今河南唐河)、鄧州(今河南鄧縣),亦不能下。在山東和兩淮戰場,金朝統治下的山東地區,爆發楊安兒、楊妙真、李全等領導的起義,以紅襖作標志,稱紅襖軍,占據山東絕大部分地區。李全等各支起義軍配合宋軍,擊破金軍對兩淮地區的大舉進犯。由於宋朝軍民的堅決抵抗,金宣宗南侵計劃宣告破產。金哀宗即位,決定改變戰略,結束侵宋戰爭,宣佈“更不南伐”,並派使臣到宋“通好”。

  嘉定十七年,宋寧宗病死。宋寧宗原先立宗室子趙竑為皇子,史彌遠得知趙竑痛恨他專權禍國,乃擁立另一宗室子趙昀即帝位(宋理宗),廢趙竑為濟王,出居湖州(今浙江吳興)。後因湖州人潘壬、潘丙擁立趙竑為帝,史彌遠派兵捕殺,又逼令趙竑自縊。宋理宗和史彌遠鞏固瞭自己的地位。宋理宗即位後的最初九年,事實上隻是權相史彌遠的傀儡,朝政昏暗如故。

  山東抗金的紅襖軍,在宋寧宗末年,已發生分化,李全和楊妙真夫婦不再反抗女真統治者,隻是發展個人實力,企圖並吞紅襖軍的其他各支部伍,打算占據揚州,然後渡江奪取南宋“行在”臨安府。後因兵敗,又投降蒙古。另一首領彭義斌則堅持抗金,並與蒙古軍進行鬥爭。他曾向南宋當局建議收拾李全,南北互相配合,克復中原,而隻圖茍安一隅的宋廷卻置之不理。最後,彭義斌在贊皇縣(今屬河北)五馬山與蒙古軍激戰,壯烈犧牲。李全叛變後,占據楚州,隨後又進攻揚州,淮東安撫副使趙范和提點刑獄趙葵兄弟率宋軍迎戰,紹定四年(1231),李全戰敗被殺。

  紹定六年,史彌遠病死,宋理宗親政。當年北方形勢發生急劇變化,蒙古軍包圍金朝都城南京開封,金哀宗出逃蔡州。蒙古約宋朝出兵夾擊,滅金後河南地歸還宋朝。七月,宋將孟珙出兵,殲滅金將武仙重兵,與蒙古軍聯合包圍蔡州,端平元年(1234)正月,宋軍與蒙古軍攻破蔡州,金朝滅亡。

南宋後期抗元鬥爭 南宋滅亡

  南宋軍民抗蒙 宋理宗趙昀親政之初,尚希望有所作為,任用一批被史彌遠排斥的知名之士,企圖利用金朝滅亡之機,占據黃河以南地區。端平元年(1234),趙葵、全子才等率軍進駐原北宋三京,即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和南京應天府(見北宋四京與南宋行在,三城已被蒙古兵擄掠一空,宋軍乏食。蒙古兵反攻洛陽,宋軍潰敗。蒙古遂對南宋發動進攻。

  端平二年,蒙古皇子闊端和曲出分路進攻四川與襄漢。宋將曹友聞在大安軍陽平關(今陜西寧強西北)擊退蒙古軍。曲出軍攻破棗陽軍和郢州(今湖北鐘祥),而未能奪取襄陽府。三年,蒙古軍再攻四川,曹友聞在陽平關戰死,蒙古軍長驅入川,除川東的夔州路外,絕大部分州縣失陷,人民慘遭屠掠。闊端雖旋即撤軍,而南宋仍不能控制川北的蜀道天險,處於無險可守的狀態。宋襄陽府的南軍(原南宋正規軍)與北軍(新募的中原兵)發生沖突,北軍縱火焚毀府庫,投降蒙古,南軍亦在撤離時大肆搶掠,蒙古軍進而占領襄陽。

  嘉熙元年(1237)、二年,杜杲先後在安豐軍(今安徽壽縣)和廬州(今安徽合肥)大破進犯的蒙古軍。蒙古宗王口溫不花領兵進攻黃州(今湖北黃岡),宋將孟珙帶兵奮戰,擊退蒙古軍。接著孟珙與蒙古軍大戰三次,收復信陽軍,攻打襄樊,後又攻下光化軍、蔡州等地。孟珙以江陵府為軍事大本營,大興屯田,訓練軍隊,經理荊襄,策應四川,屢破蒙古軍。時值蒙古大軍進行第二次西征,未能全力攻宋,戰局暫時穩定下來。

  南宋失蜀道天險後,蒙古軍經常出沒成都平原,進行殺掠破壞,宋朝被迫將四川的首府自成都府遷往重慶府,四川制置副使彭大雅修築府城。淳祐二年(1242),餘玠出任四川安撫制置使,他采納冉璡、冉璞兄弟的建議,大規模因山築壘,將各州治所移入山城,特別是將合州治所遷入釣魚山城(今重慶合川東),建成強固的軍事要塞。餘玠還在成都平原興置屯田,積貯糧食,教練軍旅,屢次擊退蒙古軍的侵擾。餘玠守蜀十年,未能實現恢復全蜀的宿願,最後因遭受丞相謝方叔等人的讒誣,服毒自殺。宋理宗、謝方叔委任餘晦接替餘玠,四川形勢惡化。在荊襄戰場,淳祐十一年,京湖安撫制置使李曾伯部署將士,收復瞭襄陽府和樊城,並重新修築城防。

  蒙哥即汗位後,開始集中兵力,進攻南宋。寶祐六年(1258),蒙哥大舉侵宋,他親率主力入四川,命忽必烈率軍攻打鄂州(今湖北武漢市武昌),兀良合臺自雲南入交阯,北上攻打潭州(今湖南長沙),蒙哥軍在四川節節推進,擊破宋軍的頑強阻擊,兵臨合州釣魚山城下。開慶元年(1259),宋將王堅率軍民死守釣魚城,重創蒙古軍,蒙哥戰死於軍中,蒙古軍被迫撤圍退兵(見釣魚城之戰)。忽必烈軍猛攻鄂州不克。兀良合臺兵臨潭州,向士璧率軍民頑強抵抗,兀良合臺遂撤兵北上。賈似道督師救援,卻私自暗中求和,願意向蒙古稱臣納貢,雙方劃長江為界。忽必烈已知蒙哥汗死訊,急欲北返,爭奪皇位,遂答應賈似道的議和條件而撤兵。賈似道在事後隱瞞求和真相,謊報鄂州大捷,並貶斥和殺害印應飛、向士璧、曹世雄等有功人員,將王堅調離四川,使之抑鬱而死。

  腐敗的統治 宋理宗在位期間,農民反抗鬥爭依然相當激烈。紹定二年(1229),汀州(今福建長汀)爆發瞭晏夢彪領導的農民起義,贛州爆發陳三搶和張魔王起義,江南西路、福建路和廣南東路農民紛紛“截發刺字”,起而響應。這支起義軍被鎮壓以後,另一領袖小張魔王仍堅持鬥爭。

  面對蒙古強大的軍事壓力,南宋國政卻愈益腐敗。宋理宗沉溺於聲色,寵信閻貴妃和宦官董宋臣、盧允昇。丞相董槐主張對外戚、執法官和皇城司士卒嚴加約束,遭到外戚等的怨恨。侍禦史丁大全與董宋臣、盧允昇相勾結,彈劾董槐,並派兵劫持董槐出朝。兩年後,丁大全竊據相位。開慶元年(1259),丁大全因隱匿軍情不報,被彈劾罷官。宋理宗賈妃之弟賈似道以前線統兵大臣的身分,於軍中拜右相。景定元年(1260),賈似道進而排擠左相吳潛出朝,獨擅朝政。景定五年,宋理宗死去,宋度宗趙禥即位。度宗更加昏庸荒淫。尊奉賈似道為“師臣”,又加以平章軍國重事的頭銜。宋度宗和賈似道過著極端糜爛的生活,不理政務,卻又不準其他丞相和執政大臣問政,一切朝政,全由賈似道門客廖瑩中和堂吏翁應龍辦理。文天祥、李芾等正直的士大夫,都受到排斥或迫害。賈似道嫉功害能,潼川府路安撫使劉整等武將叛變降敵,南宋疆土日蹙,民窮財匱,而軍隊卻又不斷擴充,賈似道為瞭籌措軍糧,解決財政的困窘,在景定四年頒佈“公田法”。規定凡占田二百畝以上的官戶和民戶,一律由政府抽買三分之一,事實上,強買不限於大戶逾限之田,小戶的田地也在強買之列,官府一般隻支付會子、官告和度牒。會子在貶值之餘,大抵都成廢紙。官府買到公田後,設公田莊,按規定,公田地租比原先私人地租減五分之一,由於官吏和莊官從中作弊,不少公田地租卻高於原來私人地租。公田法實施於浙西,在民間造成極大禍害。宋廷後又取消莊官,改為召富戶承佃公田,形成官府、佃主和租戶三級租佃關系。各種繁重的賦役,給民間造成極大的騷擾和痛苦,南宋已至不可收拾的地步。

  南宋滅亡 忽必烈北返,奪取汗位,在1271年改國號大元。此前,忽必烈已接受南宋降將劉整的建議,將軍事主攻方向轉移至襄陽府和樊城,並編練瞭強大的水軍,從而確定瞭消滅南宋的戰略部署。咸淳四年(1268),蒙古軍開始包圍襄樊,宋軍屢次救援,都被擊敗。八年,民兵領袖張順和張貴率壯士三千人,乘輕舟順流轉戰,突破重圍,直抵襄陽城中,而張順和張貴先後戰死。九年,元軍切斷襄陽府和樊城的浮橋聯絡,攻破樊城。守將范天順和牛富英勇犧牲,襄陽守將呂文煥降元(見襄樊之戰)。襄、樊失陷後,南宋朝野震驚,而賈似道仍專持國柄,拒絕一切救亡建策。十年,宋度宗病死,賈似道擁立全後的幼子趙即位,是為宋恭帝。

  元朝丞相伯顏統率大軍沿漢水和長江東下,水陸並進,擊破南宋部署在長江、漢水一帶的大量舟師,鄂州都統制程鵬飛等獻城投降。黃州、蘄州(今湖北蘄春)、江州(今江西九江)、六安軍、安慶府、池州(今安徽貴池)等地宋守臣相繼降元。德祐元年(1275),賈似道抽調諸路精兵十三萬集結蕪湖,又派使者前往求和,情願稱臣納幣,伯顏不許。兩軍遂於魯港、丁傢洲一帶(今安徽銅陵附近)開戰,在元軍攻擊之下,宋全軍潰敗,賈似道自魯港乘小船逃到揚州。元軍乘勢縱擊,進陷建康府。由於宋軍水陸主力的瓦解,賈似道被革職貶斥遠方,宋廷下詔各地起兵“勤王”。賈似道在流放途中被押解官殺死。江南西路安撫使文天祥、郢州守將張世傑等起兵救援臨安府。張世傑受命指揮都督府各軍,克復浙西各郡,在鎮江府附近的焦山,集結大批水軍,元軍以火箭攻擊,破南宋水軍,進逼臨安府。宋理宗謝後、宋度宗全後不顧文天祥、張世傑等人的反對,於德祐二年帶宋恭帝出降。但守淮東的李庭芝和薑才,守潭州(今湖南長沙)的李芾,守重慶府的張玨,守靜江府(今廣西桂林)的馬塈等,都堅持抗戰,不屈而死。

宋朝帝系表

  文天祥、張世傑、陸秀夫等人擁立宋度宗的兩個幼子趙昰和趙昺,在江南西路、福建路和廣南東路一帶繼續抗元,圖謀恢復。宋端宗趙昰於福州即位,改元景炎(1276),因元軍進逼,由張世傑、陸秀夫護衛,逃往海中,病死於硇洲(今廣東雷州灣硇洲島)。文天祥在贛州戰敗,轉戰到海豐北的五坡嶺被俘。張世傑和陸秀夫擁立趙昺為帝,改元祥興(1278),退至南海中崖山(今廣東新會縣南海中),作為最後據點。祥興二年,元朝水軍向崖山發起猛攻,宋軍失敗,陸秀夫抱幼帝趙昺投海而死,張世傑率部乘船突圍後,遭遇大風,溺死海中,南宋滅亡。文天祥被押解元朝大都(今北京),拒絕元世祖忽必烈的親自勸降,英勇就義。

宋朝政治制度

  宋朝統治者為防止藩鎮割據的重現和大臣、外戚、女後、宗室、宦官的擅權,鎮壓勞動人民的反抗,以及防禦遼、夏等侵擾,把政治、軍事、財政大權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包括職官、軍事、科舉、法律等制度。

官制

  宋朝在宮城內設置中書門下,作為中樞部門的首腦官署和正副宰相集體處理政事的最高權力機構,或稱政事堂。中書門下的長官在北宋前期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分散宰相的事權,增設參知政事,作為副宰相。宋神宗趙頊元豐官制改革,撤銷中書門下,將其職權分歸門下、中書、尚書三省,以尚書左、右仆射各兼門下、中書侍郎為正宰相,再設門下、中書侍郎各一人,尚書左、右丞各一人為副宰相。宋徽宗趙佶時,蔡京為相,自稱太師,總領門下、中書、尚書三省之事,改尚書左、右仆射為太宰、少宰,作為宰相。南宋時,改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復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宋哲宗元祐時,設平章軍國重事或同平章軍國事,以處“老臣碩德”,位居宰相之上,每數日一朝,非朝日不到都堂。宋寧宗時,韓侂胄任“平章軍國事”,每三日一朝,宰相不再掌印。南宋末年,賈似道專權,任“平章軍國重事”,左、右丞相實際上屈居於類似副宰相的地位。

  宋朝設置樞密院,作為主管全國軍政的最高機構。樞密院與中書門下對掌文、武大權,稱為東、西“二府”。其長官稱樞密使或知樞密院事,副長官稱樞密副使或同知樞密院事等。

  主管財政的最高機構,北宋前期稱“三司”,即鹽鐵、度支、戶部三部。其長官稱三司使,號稱“計相”。宋神宗改革官制,撤銷三司,將三司的大部分職權歸戶部和工部。南宋增設總領所,負責供應數路或一路各軍錢糧,並參預軍政。其長官稱“總領某路財賦軍馬錢糧”,簡稱總領。

  北宋前期,宰相主管民政,樞密使主管軍政,三司使主管財政。宋神宗官制改革後,宰相實際兼管財政。南宋時,宰相又兼任樞密使,兼管軍政。這樣,宰相再次握有民政、財政和軍政的大權。

  專管監察的機構是禦史臺,其長官稱禦史中丞,副長官稱侍禦史知雜事,主管糾察百官,肅正綱紀。臺官有彈劾權,可以上疏言事,評論朝政,彈劾官員,還準許“風聞”論事。專管規諫諷諭的機構是諫院。宋仁宗趙禎時始單獨置院,其長官稱知諫院事或左、右諫議大夫,凡朝政缺失、百官任非其人、各級官府辦事違失,都可諫正。臺、諫官都以言事彈劾為責,其職權本無多大差別,這一狀況導致後世臺、諫的合流。

  為皇帝起草制誥、赦敕、國書和宮廷內所用文書的機構是翰林學士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直學士院等。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或知制誥分掌“內制”和“外制”,總稱“兩制”,翰林學士等還侍奉皇帝,充當顧問。

  宋初的最高司法機構是大理寺和刑部。宋太宗趙炅時,設置有“審刑院”,其長官稱知審刑院事,官屬有詳議官。各地奏案先經大理寺裁決,報告審刑院復查,寫出奏稿,上呈中書。中書申奏皇帝論決,宋神宗改革官制,審刑院並入刑部。

  三省六部,即門下省、中書省和尚書省以及吏、戶、禮、兵、刑、工等六部。北宋前期,三省的名譽長官“門下侍中”、“中書令”和“尚書令”,也極少委任過,而另外各委派一名官員判本省事。尚書省所轄六部,也各另派官員一人至二人判本部事,本官不管本職,而且新設一些機構分割瞭各部的大部分職權。如審官院代行吏部考校京朝官的職權,太常禮院和禮儀院代行禮部的禮儀之權,三司代行戶、工部的大部分職權,審刑院代行刑部復審大理寺所定案牘之事等。直到宋神宗改革官制,以三省代替中書門下,六部各設尚書和侍郎,主管本部事務,三省六部才行使相應的職權。

  宋朝的地方政府機構實行州(府、軍、監)、縣二級制(見府、州、軍、監)。宋初沿襲唐制,將全國劃分為十多道。宋太宗時改道為路,路作為朝廷派出機構的轄區,在州、縣之上(見兩宋路制)。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分為二十三路。北宋前期,各路皆置轉運使和提點刑獄,有些路常置安撫使,各設官衙辦事。安撫使司俗稱“帥司”,由本路最重要的州府長官兼任,主管一路的軍政,也兼管民政、司法和財政等。轉運使司俗稱“漕司”,主管所領州縣的水陸轉運和財政稅收,兼管司法和民政等。提點刑獄司俗稱“憲司”,主管一路的司法,兼管財政等。宋神宗時,增設提舉常平司,俗稱“倉司”,主管本路常平、義倉、免役、市易、坊場、河渡、水利之事,南宋時與提舉茶鹽司合並,增管茶鹽。此外,又設提舉坑冶、茶馬、市舶等司,漕、倉、憲等司總稱監司。監司號稱“外臺”,具有監察職能,權任頗重。

  各州(府、軍、監)直屬朝廷,由朝廷委派京、朝官管理州郡事,稱“知某州軍州事”,表示全權管理本州的軍、民之政,知州可直接向朝廷奏事,多用文人,並經常調換。知州以外,設“通判某州軍州事”同領州事,裁處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等事,行文與知州聯署。其官屬有錄事、司戶、司法、司理等各曹參軍。錄事參軍主管州衙庶務,糾察各曹稽違;司戶參軍主管戶籍、賦役、倉庫受納;司法參軍主管議法斷刑;司理參軍主管審訊獄訟。此外,還有節度掌書記、判官、推官等幕職官以及州學教授。

  各縣設知縣或縣令,還有丞、主簿、尉等。宋初設判縣事,為一縣之長。後常以京、朝官領縣者稱知縣事,以選人宰縣者為縣令。知縣或縣令主管一縣民政、司法、財政,如有駐軍則兼兵馬都監或監押。宋仁宗初,始置縣丞,以選人充任。後以京、朝官充縣丞者,稱知縣丞。丞為縣的副長官。主簿主管本縣出納官物,銷註簿書。尉的職位在主簿之下,俸祿相同,主管閱習弓手,維持治安,後命兼巡捉私茶、鹽、礬等。

  宋代實行官、職和差遣分離的制度(見官、職、差遣)。宋初利用唐代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組合而成官階,隻用以定品秩、俸祿、章服和序遷,因此又稱為“階官”或“寄祿官”,宋神宗改革官制時,文官(京朝官)定為二十五階,宋徽宗時增為三十七階(包括選人),還改定武官共五十二階。差遣是指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即“職事官”。

  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秘閣等的職銜,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是授予較高級官員的清高的頭銜。官、職和差遣的分離,導致大批冗員的出現。

  宋代還把文官按官階劃分為“幕職州縣官”、“京官”和“升朝官”三大類。幕職州縣官又稱選人,是低級文官的總稱。其寄祿官有兩使職官、初等職官、令錄、判司簿尉共四等七階,宋徽宗時改為承直郎至迪功郎共七階。京官是比選人品級略高而不常參的低級文官的總稱,其寄祿官共有承務郎到宣教郎等五階。宋神宗官制改革,廢除京官之稱,改為“承務郎以上”。升朝官是可以參加朝見、宴坐的中上級文官的總稱,其寄祿官有通直郎到開府儀同三司等二十五階。選人經過考核和一定員數舉主的推薦,達到一定考數(任職滿一年為一考),便能升為京朝官。選人升為京朝官稱為“改官”,是每個官員仕宦生涯中的一件大事。武官也按官階分成使臣、諸司使、橫班。另有節度使到刺史等,實際成為另一種官階。

  宋代保留瞭前代的一些附加性官銜,如散階、封爵、食邑、勛官和檢校官等,都已成為榮譽頭銜。爵有王、嗣王、郡王到各縣開國子、開國男共十二級。隻要官資及格,該封開國男以上者,即給予食邑二百戶以上達一萬戶;又官資及格,給予食實封一百戶以上到一千戶。每食實封一戶,每日計錢二十五文,隨月俸領取。勛官有上柱國、柱國到雲騎尉、武騎尉共十二等。檢校官有太師、太尉、太傅、太保、司徒等十九級。文臣任樞密使,都帶檢校太尉、太傅。

  北宋前期的官品沿襲唐制,文官共九品,有正、從,自正四品以下,又分為上、下,共三十等。但官品和官職多不相稱。宋神宗官制改革,正名責實,減少瞭官品的等級,改為九品正、從十八級。

  朝廷對各級官員制訂瞭磨勘(考核勞績過失)、敘遷、蔭補等法。宋初廢除按歲月敘遷之制。宋太宗時,設審官院和考課院分掌京朝官和幕職州縣官的考課事宜。宋神宗官制改革,設吏部四選分掌文、武官的考課、差遣等事。宋真宗趙恒時,還規定文臣(京朝官)任滿三年、武臣四年(後改為五年)磨勘升轉本官階一次,幕職州縣官在改為京朝官時也實行磨勘。此後,為減少冗員,不斷加嚴磨勘條件,如延長磨勘年限、規定遷轉的止法、限止每年磨勘轉官的員數、增加舉主等。磨勘的標準有多種。以舉官當否、勸課農桑、增墾田疇等“七事”考核監司。以德義有聞、清謹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等“四善”和“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為治事之最;農桑墾殖,水利興修,為勸課之最;屏除奸盜,人獲安處,賑恤困窮,不致流移,為撫養之最”等“三最”考核州縣長官。考核分為三等,七事中具有五項者列為上等,具有三項者列為中等,不足兩項者列為下等。朝廷按官員考績以定升遷。其中宰執、侍從和卿列館職、科舉出身的文官有優先權,可以超資升轉,其餘蔭補出身、雜流等隻能逐資轉官。有軍功的武官,自武翼郎以上,每轉一官,即雙轉兩官。在遇朝廷舉行郊祀或明堂大典、皇帝生日以及本人致仕、奏進遺表等情況下,中、上級官員還可蔭補其親屬、門客以官銜或差遣。如《慶元條法事類》記載,遇大禮時,宰相可蔭補緦麻以上親十人,執政官可蔭補八人,節度使等可蔭補六人。

照州管內觀察使印牌 印牌為監印而設,持牌取印

  宋代中、上級官員的待遇比較優厚,有俸祿、職田、祠祿、恩賞等。俸祿分為正俸、添支、職錢、祿粟、衣賜(春冬服、冬綿),還有傔人(隨從)衣糧,以及茶酒、廚料、薪炭、飼芻之給等。在北宋前期,宰相、樞密使月俸三百貫(每石米價約六七百文到一千文),祿粟月一百石,春、冬衣共賜綾四十匹、絹六十匹,冬綿一百兩,隨身傔人的衣糧七十人,每月給薪一千二百束,每年給炭一千六百秤、鹽七石,節度使月俸四百貫,祿粟月一百五十石等,待遇最高。待遇最低者為內侍省宦官“郢、唐、復州內品”,月俸僅三百文,而“入內小黃門”等祿粟僅一石。宋神宗改革官制,分別階官和職事官,用階官定俸祿,階官的俸祿稱為“料錢”。在京職事官自禦史中丞、開封府尹以下至律學正,改給“職錢”,每月為一百貫至十四貫不等。部分在京職事官在料錢外,另支職錢。其中又照顧到階官的高低,職錢略有增減。這些俸錢一般都半給現錢、半予折支,很多官員還可支取公用錢(公使錢)。外任地方官還配給職田,自三四十頃至一二頃不等。宋神宗後,一些下臺的或勢將下臺的官員有的還被授予或自請擔任宮觀官、監嶽廟等閑官,坐領“祠祿”。此外,朝廷的各種臨時賞賜,也成為官員的又一重要經濟收入。

軍制

  宋太祖趙匡胤在奪取到政權後,即對五代諸王朝實施的中央軍政結構逐步進行瞭一些調整,一般由文臣主持的樞密院,統管軍政。還設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合稱三衙,三衙武帥在平時分掌禁兵(禁軍)和廂兵(廂軍),但無權調遣。樞密院和三衙分掌“發兵之權”和“握兵之重”,互相牽制。禁軍用以“守京師,備征戍”,在出外征戰或沿邊戍守時,又臨時設立部署(後改名總管)、鈐轄、都監之類統兵官。後來,又往往派文臣任經略使、經略安撫使、安撫使等,或兼任總管之類,統轄副總管等武將。“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帥臣主兵柄”,是北宋的軍事統轄體制。

  禁軍有復雜的番號和等級,大致分上禁軍、中禁軍和下禁軍三等。按照規定,禁軍有廂、軍、指揮(營)和都四級軍事編制單位,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是指揮一級。禁軍在調動、屯戍和作戰時,往往打亂廂和軍的編制,而以指揮作為基本單位。臨時拼湊的各種番號的禁軍指揮,與部署之類統兵官之間,“兵不知將,將不知兵”,成為北宋軍事能力軟弱的重要原因。北宋初,禁軍是中央軍,實行更戍法,由京城輪流出戍外地,隸屬部署司者,稱“駐泊”,隸屬各州者,稱“屯駐”,因某地糧草價賤,即暫往該地駐紮,稱“就糧”。實行更戍法,主要是為防范軍隊與地方,武將與軍士之間發生密切的關系,威脅皇權,後又陸續在各地設置就糧禁軍,作為地方軍,不回駐京城,但也實行更戍法。北宋初還實行內外相制的辦法:以一半兵力駐守京師,一半兵力輪流出戍外地。由於就糧禁軍的不斷增設,到宋仁宗時,開封禁軍僅為南北方各地就糧禁軍之半,即使如此,開封兵力仍比任何一路多得多,也足以內外相制。

  除禁軍外,北宋尚有廂軍、鄉兵、蕃兵、土兵和弓手。廂軍駐紮各地或隸屬某些機構,往往不加訓練,隻服雜役。在陜西、河東路與西夏接壤地區,宋朝編組少數民族壯丁充蕃兵,其編制實際上依其大大小小的部族為單位。蕃兵是北宋西北地方軍,很有戰鬥力。宋朝在各地設置多種鄉兵,如河北、河東和陜西的義勇,河東和陜西的弓箭手,廣西的土丁,廣東的槍手,江西和福建的槍仗手等,王安石變法時的保甲也是鄉兵。鄉兵大都是按戶籍編組各地壯丁,也有少數鄉兵實行招募。鄉兵不算正式軍隊編制,平時從事生產,僅在參加軍事行動時發放錢糧。少數鄉兵,如陜西和河東的弓箭手之類,也有相當戰鬥力。土兵為宋神宗時所設,隸屬各地巡檢司。弓手原為吏役,隸屬各縣尉司。宋神宗時,將弓手由輪差改為雇募後,南宋人也將弓手作為一種軍隊。“弓手為縣之巡徼,土兵為鄉之控扼”,都屬地方治安部隊。南宋時,因河東、陜西相繼失陷,蕃兵事實上已撤銷,而廂軍、鄉兵、土兵、弓手等仍保留。

  宋朝實行募兵制,經常采取災年招兵的辦法,企圖將“天下失職獷悍之徒”招收為兵,用以防范人民的起義和反抗。但在兵源缺乏的情況下,也抓夫充軍。罪犯也是宋軍軍士的重要來源。此外,還鼓勵營伍子弟接替父兄從軍。宋太祖曾挑選壯士作為“兵樣”,分送各地依此募兵。後又改用“等長杖”,主要按被募者的身長,分配於各等禁軍,而短弱者則充廂軍。兵士須在臉部、手部等處刺字,以防逃亡。兵士的傢屬一般居住於軍營。宋朝制定詳細的軍法,其中最重要的是“階級法”,規定各級官兵之間嚴格的隸屬關系,兵士對上級稍有冒犯,便須處死或流放,連上告也得判刑。軍士逃亡,按規定需處以嚴刑。宋朝軍法雖嚴,因軍政腐敗,特別是對犯法的武將,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情況屢見不鮮。官兵俸祿等級繁多,正俸有料錢、月糧、春冬衣等名目,還有如招刺利物、郊賞、特支、軍賞、口券等各種補助。由於軍政腐敗,官員刻剝和私役軍士的情況十分普遍,很多軍士兼營他業以維生。

  北宋各代養禁軍、廂軍達數十萬人至一百幾十萬人,維持瞭一支前朝未有的龐大而冗濫的常備軍。軍中老弱眾多,訓練頗差,編制也往往不滿員,嚴重地影響瞭戰鬥力。軍費占據財政開支的大部分,盡管宋廷竭澤而漁,仍出現長時期的財政危機。

  宋神宗時實行將兵法,在四川以外各路和開封府各縣設置一百幾十將。每將大都有幾千兵力,包括各種番號的若幹禁軍指揮,而事實上已打亂瞭原有的編制,稱系將禁軍。各地不編組為將的禁軍稱不系將禁軍,降居次要地位。留駐京城的禁軍稱在京禁軍。編組系將禁軍,旨在加強軍訓,並作為征戰時的機動主力。北宋後期,系將禁軍逐漸形成將、部、隊三級編制,不久又在將之上設軍。此後,統制、統領等臨時差遣也演變為軍一級的統兵官。

  北宋和南宋之交,禁軍大部潰散,南宋重新編組正規軍,稱屯駐大軍。南方各地原有的系將禁軍和不系將禁軍,淪為與廂軍相類的雜役兵。但在軍情緊急時,仍可抽調禁軍壯卒,軍士又分成揀中和不揀中兩等。屯駐大軍幾經改組,番號也屢有更易。紹興十一年(1141),宋廷用陰謀手段解除嶽飛、韓世忠等大將兵柄後,陸續在沿江和川陜交界設置十支屯駐大軍,各軍番號為某州府駐紮禦前諸軍,統兵官為都統制和副都統制。北宋的三衙統兵制度已經廢除,三衙的三支軍隊,實際上也是屯駐大軍。這十三支正規軍下設軍、將等軍事編制單位。屯駐大軍改變瞭禁軍番號和等級繁多的狀況,其軍士一般分效用和軍兵兩級。效用軍俸較高,很多效用實際上不刺字,效用和軍兵內部又分若幹等級。各屯駐大軍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隊人”,充輜重、火頭等非戰鬥人員。

  宋軍以步兵為主,弓弩是主要兵器。騎兵缺馬的情況相當嚴重,宋朝不重視騎兵建設,往往將騎兵作為步兵的附庸。南宋因防江和防海之需,水軍規模大於北宋,自長江中遊、下遊至沿海各州,大都部署水軍。水軍在對抗金、元的戰爭中起著重大作用。宋朝已進入冷、熱兵器並用時期,特別到南宋中、後期,成批生產的火藥武器,已在宋軍兵器中占有相當的比重。火藥兵器不僅應用於陸戰,也應用於水戰。

  宋寧宗開禧北伐失敗後,三衙和十都統制司的正規軍體制逐漸破壞。一般由文臣任制置使、安撫制置使、宣撫使等,主持各大軍區,逐步改變這類官員以往節制軍事軟弱無力的狀態,在事實上取代和剝奪瞭十都統制司的統兵權和指揮權。各大軍區的制置使等,又在屯駐大軍之外,另外創建很多番號的新軍,這些新軍的兵力不斷擴充,逐漸成為南宋後期的正規軍主力。各屯駐大軍兵力相應漸次減削,僅占正規軍的一小部分。

科舉制

  宋太祖至宋真宗朝,在革除唐代科舉制弊病的基礎上,建立起一套相當完整、嚴密的科舉制,成為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北宋前期,貢舉設進士、諸科(包括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傳、三禮、學究、明法等科)和明經,另外還有制舉、武舉、童子舉等科。熙寧四年(1071)後,廢罷明經、諸科和制舉,命諸科舉人改應進士科,另設新科明法。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進士科分為詩賦進士、經義進士兩科,又設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原屬制舉科目之一)等科。紹聖時,恢復熙寧之制。後一度設八行、宏詞等科。南宋設詩賦進士、經義進士、武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學宏詞等科。宋代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的科目。

  宋代實行解試、省試和殿試三級考試制。解試又稱鄉貢,由地方官府考試舉人,然後將合格舉人貢送朝廷。解試包括州試(鄉試)、轉運司試(漕試)、國子監試(太學試)等幾種方式,在省試前一年秋季,擇日考試,舉人解試合格,由州或轉運司、國子監等按照解額解送禮部,參加省試。省試由尚書省禮部主管,宋英宗後每三年舉行一次,在春季選日考試各地舉人,連試三日,合格者由禮部奏名朝廷,參加殿試。自開寶六年(973)開始,由皇帝親臨殿陛復試禮部奏名合格舉人。從此,每次省試後,必定舉行殿試,殿試所定名次與省試有所不同,舉人殿試合格才算真正“登科”。

  除解試、省試、殿試外,南宋時四川還舉行與省試相當的類省試,以照顧遠離臨安的四川舉人。

  為瞭防止考官作弊,在解試和省試時,規定有關官員的子弟、親戚、門客必須回避,另派考官設場屋考試,稱“別頭試”。如由官府用公牒送到別處貢院考試,稱“牒試”。現任官員參加貢舉考試,稱“鎖廳試”。

  各級考試程式逐步完備。如省試,在開考前數日,考官進入貢院,直到考畢,不得外出或會見親友,稱為“鎖院”。舉人事先向貢院交納試紙和傢狀,加蓋官印。在考場內,舉人按座位榜對號入座,按貢院刻印的試題考試。封彌院將試卷卷頭上的舉人姓名、鄉貫糊住,編成字號,謄錄院負責謄寫試卷副本;對讀所負責校勘。考官根據副本審批定等,再送知舉官等覆審並決定名次。這種考試程式比唐代嚴密得多。

  考試內容,因科目而異,如北宋前期,進士科考試詩、賦、論各一首,時務策五道,貼《論語》十貼,答《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後來允許用作文或撰賦代替,稱“贖貼”。宋神宗熙寧四年後,停試詩賦、貼經、墨義,改考經義和論、策。新科明法考律令大義和斷案。宋哲宗元祐四年,對經義進士考試本經義三道、《論語》義一道等,兼考論、策;對詩賦進士考試詩、賦,也兼考論、策。此後,各科考試內容還有一些變化。

  參加科舉考試的各科士人,通稱“舉人”。舉人沒有出身,隻享有免除本人丁役、身丁錢米的特權;曾赴省試的舉人,可以贖免徒以下的公罪和杖以下的私罪。舉人殿試合格,按五甲(或五等),授予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等。前三名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對於多次參加省試或殿試的落第舉人,隻要達到規定的舉數及年齡,由禮部另立名籍奏申朝廷,參加殿試,稱“特奏名”。經過簡單的考試,授予本科一定的出身或文學、助教等。

  宋代科舉向士大夫廣泛開放,除嚴禁有“大逆人”近親、“不孝”、“不悌”、“工商雜類”、僧道還俗、廢疾、吏胥、犯私罪等人應試外,對於各科舉人,不重門第,考試合格,就可錄取。

  兩宋三百餘年間,貢舉登科者共有十一萬多人,平均每次錄取的人數為唐代的十倍左右。更重要的是,唐代登科後,還要經過吏部身、言、書、判的考試,才能走上仕途,宋代士人及第即可釋褐入官,因而更能夠吸引廣大知識分子參加科舉,“以一日之長”,“決取終身富貴”。大多數舉人出身於一般地主和殷富農民,還有少數工、商子弟和官宦子弟,由此來擴大統治基礎,加強專制主義統治。

  朝廷為防止科舉中發生弊端,禁止知舉官與舉人結成“座主”(或“恩門”、“師門”)與“門生”的關系;禁止臺閣近臣在知舉官入貢院前,“公薦”自己所熟悉的士人,或“囑請”知舉官錄取某一舉人;禁止舉人在試場夾帶文字、暗傳經義或點燭等。

  宋徽宗崇寧三年(1104),曾停止舉行解試和省試,全國取士都經過學校升貢,太學成為士人參加試的主要途徑。宣和三年(1121),恢復舊制。

法律

  宋初,以《後周刑統》為藍本,經過修改和補充,編成《重詳定刑統》三十卷,是宋代的第一部法典。該書律文大都照抄唐律,令、格、式、敕則增添瞭許多新的內容。宋代皇帝的詔敕是最有效力的法津形式,敕可代律,所以編敕是當時最重要的立法活動。每逢皇帝即位或改元,把多年的單行敕令分類整理,刪去重復和矛盾的內容,再頒佈實行,稱為編敕。敕由皇帝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頒佈,不及律穩定,但具有靈活性。不僅有適用於全國范圍的敕,而且有適用於一司、一路、一州、一縣的專敕。宋神宗時,進一步肯定敕的地位和作用,改其目為敕、令、格、式,律反而不被重視。宋代的立法制度遂由從前的律、敕並重而進入瞭以敕代律的新時期。自宋孝宗趙眘時開始,編纂“條法事類”。今存《慶元條法事類》(殘本),是宋寧宗時行用的一部法典。宋代法令繁多,超越前代,因而法網嚴密。但也出現皇帝以言廢法的現象,尤以宋徽宗時最為嚴重,所謂內降手詔、禦筆手詔,如不奉行或執行遲緩,即以“違制”或“大不恭”論罪。有些權臣也用都堂批狀、指揮行事,以至與成法並立。

  宋代法律的內容極為廣泛,對官民的輿服、官員職制、選舉、文書、榷禁、財用、賦役等,涉及政治、經濟、日常生活等各個方面,都作瞭詳盡的規定。這些內容帶有時代的特點。如唐、宋之際社會階級結構發生一些變化,宋代法律便明確規定瞭官戶[ID=guan_nubi]、形勢戶的涵義及其各種特權,又規定瞭鄉村客戶的遷移手續和法律地位等,這些都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出現的條法。宋代土地私有制進一步發展,法律正式制訂瞭保護土地買賣的條文。宋代農村租佃關系盛行,地主和佃農之間一般訂有契約,佃農違反契約,就要受法律的制裁。有關這類經濟法、民法等的條文日益增多。農民起義此起彼伏,連綿不絕,法律對此作瞭種種防范和鎮壓的規定,如嚴禁民間私有武器,嚴禁“傳習妖教”。對於謀反、謀大逆、謀叛等罪,判刑都比前代加重,或腰斬、棄市,或凌遲處死。對於強盜、竊盜等罪,也計贓和情節加重判刑。宋仁宗嘉祐(1056~1063)時,規定對在開封府諸縣犯罪者皆判重刑,量刑始有“重法地”和“非重法地”之分。宋神宗時,重法地擴大到河北、東京、淮南、福建等路,還制訂瞭《盜賊重法》。

  宋初在朝廷中央設置刑部和大理寺,作為最高司法機構。大理寺決斷全國所申奏的案件,刑部復審大理寺所定重大即死刑案件,並主管全國刑法,刑事和民事訴訟,官員犯罪後赦宥、敘復、雪理等事。宋太宗時,在宮中另設審刑院,復查大理寺所定案件,直屬皇帝。宋神宗官制改革,撤銷此院,恢復刑部原有的復審權。經過大理寺和刑部二審的重要案件,還須經門下省復核,發現不當,即予駁正。中書省還有權作進一步評議。遇重大疑案,皇帝命正、副宰相與禦史、諫官、翰林學士等“雜議”,然後決斷。有時奉皇帝命令,特設“詔獄”審理重大案件。宋神宗時,依詔立案審判犯人而特設的機構,稱制勘院;依中書之命而特設的機構,稱推勘院,結案後撤銷。地方的司法機構,路一級設置提點刑獄司,復核和審查所屬州府判決的案件和囚帳,並經常巡視州縣。州一級的司法機構,宋初設司寇院,後改稱司理院,審訊民事訴訟和刑事案件。又設州院(或府院、軍院),由錄事參軍主管,職責與司理院相同,另設司法參軍,主管檢法議刑(判決)。自禦史臺、大理寺、開封府、臨安府以至地方州縣,還都設置監獄。宋朝逐步制訂出一套嚴密的刑事審判制度。審行鞫(審)、讞(判)分司和州縣司法機構獨立審判的原則。縣級審判機構有權判決包括杖罪以下諸罪。州級審判機構在元豐前有權判決包括死刑在內的各種案件,元豐後,判決的徒以上案件必須呈報提刑司審復。

  宋代對有關田宅買賣、財產繼承、婚姻、債負、交易等民事訴訟的期限、裁決等制訂瞭詳細的法律條文。如為保證農時,不妨農務,規定地方司法機構以每年二月初一到九月三十日為“務限”,停止審理上述案件,到十月初一“開務”後,始行受理。又規定詞訴結案的時限,縣為當天結絕;如須追問證人,不得超過五天;州府為十天;監司半月。又如規定大理寺判決案件的時限,大事為二十五天,中事二十天,小事十天。

  宋代還沿襲唐代,將刑罰分為笞、杖、徒、流、死五等,但對徒、流刑都附加杖刑。流刑在決脊杖之外,還在臉上刺字或耳後刺環,稱“刺配”。宋代又沿用五代舊制,流配犯人發往遠惡地區服苦役,稱為“配隸”。配隸者附屬於軍籍。宋仁宗後,增加瞭凌遲即剮刑,與絞、斬同列為法定的死刑之一。

  宋代還有赦免制度,赦免分為大赦(死罪以下者都予免罪)、曲赦(適用於一路、一州等范圍)、德音(死、流罪者減刑,其他罪者釋放)等。但赦免僅限於一般犯罪,凡屬“十惡”之類危害封建國傢和社會的重大犯罪,不在赦免之列。

高度發展的宋代經濟

  在漫長的中國封建時代,宋代是經濟發展迅猛的時期,無論在農業、手工業、商業等方面,都取得瞭突出的、引人註目的成就。

農業

  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農業,由於人口的增加,墾田面積的擴大,鐵制工具制作進步,耕作技術的提高,產量倍增,以及經濟作物的擴大,多種經營的展開,從而取得瞭前所未有的全面發展,為手工業、商業的發展奠定瞭基礎。

  人口和墾田的增加 封建時代的生產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因而人口的增長和減少,對社會生產具有直接影響。宋代人口就其總趨勢看,一直是增長著的。

  經過唐末、五代以來的長期戰亂,宋太宗趙炅末年(997),全國戶口統計僅有四百一十三萬二千五百七十六戶。宋真宗趙恒末年(1021),增加到八百六十七萬七千六百七十七戶,一千九百九十三萬零三百二十口。宋仁宗趙禎末年(1063),增加到一千二百四十六萬二千三百一十七戶,兩千六百四十二萬一千六百五十一口。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增加到一千二百九十一萬七千二百二十一戶,二千九百零九萬二千一百八十五口。宋徽宗趙佶大觀四年(1110),更增加到二千零八十八萬二千二百五十八戶,四千六百七十三萬四千七百八十四口。宋代戶口統計一般隻計男丁,戶口數字中的口數乃指男丁的人數。按每戶實際平均五口計算,宋徽宗時全國人口約為一億,這是前代所未達到的。北宋國土小於漢、唐,但人口則多於漢唐,人口增長速度和人口分佈密度都高於漢唐,這是宋代農業生產遠遠超過漢唐的一個重要條件。

  南宋國土比北宋約減少五分之二,而農業生產發達地區都在南宋境內。南宋初,除四川、廣南等地外,東南一帶遭受嚴重的兵燹破壞,如在建炎末,產米最豐富的平江府(今江蘇蘇州)在金軍屠殺和官兵荼毒之餘,加上瘟疫,死亡五十萬人,僅剩十分之一二的人口。明州(今浙江寧波)、洪州(今江西南昌)等地都遭受金軍屠城的慘禍。但是,由於北方勞動人民大批南遷,和南方農民共同辛勤勞動,使南宋的農業生產,較快地得到恢復和發展。

  宋高宗趙構末年(1161),南宋全國戶口統計為一千一百三十六萬四千三百七十七戶,兩千四百二十萬二千三百口,此後戶口數或升或降,至宋寧宗末年(1223),全國戶口統計為一千二百六十七萬零八百戶,兩千八百三十二萬口。依每戶實際平均五口計算,南宋自孝宗至寧宗時,人口約有六千萬左右。南宋與金朝、元朝接壤的淮南路、京西南路、荊湖北路等,戶口比北宋減少,但在腹地的某些路,人口仍有所增長。如自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至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兩浙路自一百九十七萬五千戶增至兩百二十二萬零三百戶,江西路自一百五十五萬一千八百五十八戶增至兩百二十六萬七千九百八十三戶,湖南路自九十五萬二千三百九十八戶增至一百二十五萬一千二百戶,福建路自一百零六萬一千七百五十九戶增至一百五十九萬九千二百一十四戶,成都府路自八十八萬二千五百一十九戶增至一百一十三萬九千七百九十戶。

  隨著人口的不斷增長,墾田面積也不斷擴大。宋代平原地帶已大部墾辟,如浙西平江府一帶,“四郊無曠土,隨高下悉為田”。“江(江南路)、浙(兩浙路)之田,不以肥瘠,民爭尺寸”。“兩川地狹生齒繁,無尺寸曠土”。在山陵地區,尤其是南方各路,還到處“墾山為田”,開墾瞭大批梯田。“梯田”一詞即起源於宋代。宋代梯田的數量也相當可觀。如福建路大部分耕田都是梯田。建康府(今江蘇南京)的上元和江寧縣,寧國府的宣城縣(今屬安徽),山田約占耕田的半數。由於廣大農民的積極墾辟,宋代墾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據官方統計,宋太宗至道二年(996)為三億一千二百五十二萬五千一百二十五畝,而至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即達五億二千四百七十五萬八千四百三十二畝,二十五年間增長瞭百分之六十八。由於品官形勢之傢的隱田漏稅,宋仁宗時登錄在國傢版籍上的僅二億二千八百萬餘畝,以後雖有所回升,到宋神宗趙頊時,僅達四億六千一百六十五萬五千五百五十七畝。根據宋神宗時人口增長情況,以及宋代農戶生產能力估計,北宋時墾田可達七億至七億五千萬畝,超過漢唐時期的墾田數。

  農田水利的發展 北宋時,農民盡可能克服自然條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地開墾農田。長江下遊各地,圩田(圍田)大有增加。北宋中期,僅宣州(今安徽宣城)到池州(今安徽貴池),就有千區以上的圩田。不少圩田,圩長數十裡,圍墾田達數百頃、上千頃。例如永豐圩、萬春圩、陶新圩等,就是這類著名的圩田。圩田能防旱抗澇,使收獲可得到較多保證,成為當時的穩產高產田。絳州(今山西新絳)農民人工引馬壁谷水淤田,使河床淤泥入田,因而原來畝收谷五七鬥的鹽堿地,變成瞭良田,每畝可收二三石。江淮農民還墾殖數量甚多的沙田。福建、江西等路農民,還“緣山導泉”,在山田種植水稻。宋神宗時王安石變法,大搞農田水利建設,取得瞭巨大成就。

  南宋也比較重視水利建設,僅在五十年內,各地興建或修復較大的水利工程,如潭州(今湖南長沙)的龜塘,可溉田萬頃;興元府(今陜西漢中)的山河堰,溉田九千三百三十多頃;鎮江府練湖的七十二源,溉田在萬頃以上。江東路不少州縣也盛行圩田。太平州(今安徽當塗)的耕地,圩田十居八九。浙西路圍田相望,據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統計,達一千四百八十多所。淀山湖四周被圍墾幾十萬畝。兩宋在東南地區興修圩田、圍田之類,實際上即是對低窪地的改造與墾殖。然而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豪勢之傢霸占水利、圍湖造田,平時壟斷水利,一遇澇災則以鄰為壑,又對農業生產發生不利的影響。如紹興府著名的鑒湖,灌溉面積幾乎占會稽縣農田的一半,由於豪強富戶不斷侵耕包占,至宋寧宗時,幾乎喪失瞭灌溉效能。

宋代農具(上)四齒鐵耙 (下)鐵犁鏵

  農具的改進 宋時農具制作不但數量大、質量好,而且品種多。鐵制犁鏵已經多樣化,主要有尖頭、圓頭兩種,適用於耕作不同的土壤。碎土疏土用的鐵耙,安裝在耬車車腳上的鐵鏵,除草用的彎鋤,在北宋中原和華北地區已普遍使用,說明耕作程序增多,農民對精耕細作更加註意。鐵耙、頭、鍘刀、鐮刀等形制也有改進,輕巧耐用。戽水灌田的龍骨翻車,有全用腳踏和用牛拉的兩種,已為南方農民普遍使用。南方山田的大量墾辟,使用瞭高轉筒車,依靠水力推動,引水上山。其他如插秧用的秧馬、中耕用的雲蕩等則是宋代的創造,對農業生產也有一定的作用。

  作物品種的交流,畝產量的提高,復種技術的推廣 北宋結束瞭十國割據局面,消除瞭南、北方交通的障礙,各地農民得以彼此交流培育農作物的經驗。宋太宗曾命江南、兩浙、荊湖、嶺南、福建等路各州官員,勸諭百姓種植粟、麥、黍、豆,由淮北提供種子;江北各州則學習南方,廣種水稻。此後,河北、河東、京西、京東等路都逐步推廣種稻。淤田辦法推行之後,北方種稻面積更為擴大。籽滿粒大的天竺綠豆在北宋時引進,西瓜從遼代時自中國西部邊疆傳至中國北部契丹統治區,南宋初傳到江南地區,逐漸為各路所普遍種植。由越南傳入的占城稻,宋真宗時推廣到江南、兩浙以及淮南諸路。占城稻成熟早,抗旱力強,並且“不擇地而生”,適於普遍種植,從而擴大瞭稻的栽種面積。南方農民還培育出許多優良稻種,如蘇州的師婆粳、箭子稻,洛陽的和尚稻等。這類優良品種,僅秈稻就達幾十種之多,糯稻也不下一二十種。

  特別值得註意的是,宋代農業在精耕細作方面有進一步的完善。其中尤以兩浙路精耕細作居全國之最。其精耕細作的方式已比較完善,不僅深耕細耙,而且在育秧,灌溉、糞肥、中耕管理、換茬等方面,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作法,因地制宜地種植糧食作物。

  由於優良品種的培育和交流,比較普遍地實行精耕細作,提高瞭農田單位面積產量。北宋兩浙路產量最高,蘇州一般年成每畝產米二至三石。南宋自四川至長江下遊,一般都可產米兩至三石,還出現瞭畝產稻谷六七石的高產記錄。

  在宋代復種技術也得到瞭推廣。自大江以南,稻米普遍分“早禾”和“晚禾”兩種,種植和收獲的時間不同,但一般並非雙季稻。南宋時,由於愛吃面的北方人口大量南遷,佃客繳租,在不少場合下,隻納稻,不納麥,促使冬麥和晚稻兩熟制得到大面積推廣,成為長江流域相當普及的耕作制度,改變瞭南方種麥較少的狀況。實行復種,一般可畝產稻麥三四石。此外,在閩廣一帶已出現雙季稻,然而僅限於膏腴的農田種植,尚不普遍。由於提高畝產量和增加復種指數,宋代耕田的利用率大為提高,這是農業史上的重大變革,宋代以後的糧食生產仍大體沿襲瞭這個發展方向。

  經濟作物的發展,專業化程度的提高 在糧食生產增長的基礎上,宋代的經濟作物,特別是在南方,有相當大的發展。當時有菜園戶、漆戶、藥戶、花戶、果農、菜農、蔗農等專業經營者,他們部分或主要地從事商品生產,這對男耕女織的傳統自然經濟結構有一定程度的突破。

  南方各地普遍栽種茶樹。淮南、江南、兩浙、荊湖、福建和川蜀地區,種茶的園戶極多,不少州郡以產茶著名。北宋時,僅江南、兩浙、荊湖、福建地區,每年輸送官府茶葉專賣機構的,即達一千四百四十一萬二千斤,而淮南產茶地則由官府自己置場,督課園戶采制,其歲入數字還不計在內。南宋的產茶州縣又比北宋有所增加。川蜀、兩廣、兩浙、福建是著名的甘蔗種植區,福、明(今浙江寧波)、廣、漢(今四川廣漢)、遂(今四川遂寧)五州都有一些“糖霜(冰糖)戶”,種植甘蔗,生產各種蔗糖,其中以遂州(南宋升遂寧府)的冰糖最為著名。蘇州洞庭山共三千戶居民,“多種柑橘、桑麻,糊口之物盡仰商販”;種柑橘一畝,比種稻麥得利多至數倍。廣南農民也“多種柑橘以圖利”。福建、廣南、川蜀還種植荔枝,以福州所產最多,興化軍(今福建莆田)“最為奇特”。

  宋朝的紡織纖維生產仍以絲和麻為主,而棉花的栽培區逐漸擴大,產量逐漸提高。北宋至南宋初,植棉地區局限於氣候較熱的廣南和福建路。棉花當時稱吉貝或木綿。海南島的黎族人民和雲南大理地區人民,在宋朝以前已種植木綿,紡織為白佈。北宋末,曾與金朝商定,將木綿佈一萬段,作為歲幣的一部分。南宋初,宋廷所需的木綿佈是從福建路收買。到南宋後期,棉花種植區已向北推進到江淮和川蜀一帶。

  各地農業發展的不平衡 宋朝農業生產南北方發展不平衡,經濟重心已顯著南移,而南北各路的生產水平也同樣存在頗大的差異。

  在北方,河北路、京東路、陜西路的關中平原一帶是比較富庶的地區,但河北路東部沿海一帶,因大面積鹽堿地的存在,也不適於耕植。河東路和陜西路的大部是貧瘠落後的地區。京西路在北宋建國後約一百年內,一直是人口稀少,大量土地荒廢,後來才得到開發。

  在南方,長江下遊和太湖流域一帶的兩浙路,是豐腴的谷倉,出現瞭“蘇湖熟,天下足”或“蘇常熟,天下足”的諺語。四川的成都平原,江南東、西路等地的農業也相當發達,而荊湖南、北路的農業生產水平較差。廣南東、西路土曠人稀,以粗放經營為主,尚未得到很好開發,然而至晚在北宋後期,缺糧的福建路已必須依賴廣南餘糧的接濟,廣南的糧食甚至還由海道遠銷兩浙路。四川、荊湖不少山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區,還停留在刀耕火種的水平。北宋的淮南路也是比較富庶的地區。南宋時,淮南東、西路,京西南路等地,與金朝、元朝接壤,因長期戰亂,大片農田荒蕪,耕作粗放,畝產量很低,始終沒有恢復到北宋時的生產水平。

婦女劊魚磚雕 河南偃師宋墓出土

  盡管宋代各地農業發展很不平衡,但從總的方面來看,其發展水平遠遠超過漢唐,則是無疑的。

手工業

  中國古代三大發明──指南針、印刷術、火藥、宋時逐漸應用於實際,獲得迅速發展。造船、礦冶、紡織、染色、造紙、制瓷等部門,在原料采集、生產過程和產品種類、數量方面,都有顯著的進展。各業作坊規模之大,超越瞭前代。獨立手工業者的數量也較前代加多。

  造船業的發達 北宋建都開封,每年需要大量漕船載運東南的糧食等貨物。宋太宗至道末(997),各州歲造船三千三百三十七隻。官營作坊打造戰船、漕船等,民營作坊打造商船、遊船。兩浙的明(今浙江寧波)、溫、臺(今浙江臨海)、婺(今浙江金華)等州,江西的虔(今江西贛州)、吉州(今江西吉安),荊湖的潭(今湖南長沙)、鼎(今湖南常德)等州,陜西的鳳翔府斜谷(今陜西眉縣西南)等地,都已成為造船業的中心。福建沿海四個州軍都生產海船,海船質量居全國首位。長江兩岸交通要沖還設有專門修船的場所。

  內河航運出現瞭“萬石船”。當時所造海船船形下側如刃,便於破浪,船上設備齊全,包括拋泊、駕駛、起碇、轉帆和測深等方面。還設置瞭隔離艙,使用瞭稱為“轉軸”的桅桿,從而增強瞭戰勝逆風惡浪的能力。這種海船在當時世界上是最先進的,中外商人所乘用的海船很多是宋人建造。北宋末年出使高麗用的一種大海船稱“神舟”,其高長闊大,什物器用及所載人數都相當於“客舟”的三倍。洞庭湖的楊麼起義軍與官府對抗,雙方都用大力制造車船。車船用翼輪激水行駛,每一雙翼輪貫軸一根,謂之一“車”,軸上設踏板,供人踩踏。當時出現三四十車的大船。車船航行快速,但不能用於航海。後來又發展瞭車槳並用,又可隨時裝卸的新技術。造船業的發達,促使遠洋航行技術不斷進步。

南宋海船 福建泉州出土

北宋鑄鐵人 山西晉祠

  礦冶業 宋代采礦冶煉業的發展為農業、手工業、商業的發展提供瞭雄厚的物質基礎。河北、京東、陜西、河東等路都已大量開采石炭(煤)。河東境內居民、東京開封及其附近城鄉的上百萬戶人傢都用石炭作燃料。封建官府在許多地方的市場都征收石炭稅,或由官府買賣石炭。江西豐城、萍鄉山間的煤礦也已被開采。今河南鶴壁市發現北宋後期河北路相州的煤礦遺址,由地面開鑿豎井,依煤層開掘巷道,采取“跳格式”挖掘,先內後外,逐步後撤,還有排水井和木制轆轤等排除坑道積水的設備。

冶鐵水排(模型)

  今河北邢臺、安徽繁昌、福建同安等地,都曾發現宋代冶鐵遺址。繁昌遺址的冶鐵爐呈圓形,用栗樹柴作燃料,石灰塊作熔劑,但更多的冶鐵爐使用石炭作燃料。石炭火力強,冶煉快,鐵的質量高,對改進農具作用極大。徐州利國監(今屬江蘇)、兗州萊蕪監(今屬山東)是當時著名的冶鐵地。宋仁宗皇祐(1049~1053)間,全國每年得鐵七千一百二十四萬一千斤。宋英宗時,又增加一百餘萬斤。利國監用石炭冶鐵作兵器,犀利異常。冶鐵爐的鼓風器由皮囊改為木風箱,裝置牢固,風力增大。

  宋代在軍事和醫藥上都已利用石油,沈括在《夢溪筆談》中科學地預見到石油日後“必大行於世”。

雍熙三年款銀鏤空鏨花塔

  北宋初,全國共有礦冶二百零一處。宋英宗時增加到二百七十一處。宋仁宗皇祐時,朝廷每年得金一萬五千零九十五兩,銀二十一萬九千八百二十九兩。宋英宗時,金減少九千六百五十六兩,銀增加九萬五千三百八十四兩。鑄錢用的銅,由官府嚴格控制。宋仁宗皇祐時,年收五百一十萬零八百三十四斤。宋英宗時,增至六百九十七萬零八百三十四斤。宋神宗時,更增加到一千四百六十萬五千九百六十九斤。銅錢需要鉛、錫混合鑄造。宋仁宗皇祐時,鉛年產九萬八千一百五十一斤,錫三十三萬零六百九十五斤。宋英宗時,鉛增為二百零九萬八千一百五十一斤,錫增產一百餘萬斤。宋神宗時,鉛更增加到九百一十九萬七千三百三十五斤,錫兩百三十二萬一千八百九十八斤。這樣高額的礦產量在當時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南宋礦冶業在產品數量上較北宋遜色,但在技術上又有一些提高。

  紡織業 北宋時,南方的絲織業逐漸勝過北方。兩浙、川蜀地區的絲織業最為發達。宋仁宗時,梓州已有幾千傢機戶,從事絲織業生產。成都府、漢州(今四川廣源)、青州(今山東益都)、濟州(今山東巨野)、河北路等地也有許多機戶或綾戶。開封府設有綾錦院,為皇室貴族織造高級織品。河北路產絹,號稱“衣被天下”。絲織物的品種和花色比前代增加瞭很多。如蜀錦就有數十種名目,號稱“天下第一”。亳州(今安徽亳州)輕紗,撫州(今屬江西)蓮花紗和醒骨紗,婺州(今浙江金華)紅邊貢羅和東陽(今屬浙江)花羅,越州(今浙江紹興)寺綾,邵州邵陽(今屬湖南)隔織,定州(今河北定縣)刻絲(即隔織)等,是當時著名的絲織品。李覯描述當時江南地區絲織業的盛況說:“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蠶女勤苦,罔畏饑渴。……繭簿山立,繅車之聲連甍相聞。非貴非驕,靡不務此。……爭為纖巧,以漁倍息。”麻織分佈在成都府路、廣南西路、京東東路、河東路等地,廣西廣泛種植苧麻,農村婦女都善長織佈。麻佈產量比唐代增加很多。有些地區的麻織品極為著名,如明州象山女兒佈、平江府(今江蘇蘇州)昆山藥斑佈、江西虔佈等。南宋絲織品和麻織品的生產繼續增長,隨著植棉區的擴大,棉織品在全部紡織品中的比重有所上升。

海棠雙鳥圖刺繡 遼寧博物館藏

  染色業 宋代印染技術比唐代有所提高。刻工雕造花板,供給染工印染斑纈。開封有官營染坊,也有象“餘傢染店”的民營染坊,還有推車染色的工匠。各州也有民營染坊和染工。

  造紙業 隨著雕版印刷業的興盛,紙張的需要量激增,促使民間造紙業迅速發展。宋代造紙技術比前代大有提高。徽州黟縣、歙縣生產的紙張,放在熏籠上用火焙烤,五十尺為一幅,各幅勻薄如一。這種方法比上墻日曬要進步得多。因此,紙張的產量比前增加很多。宋代紙張一般都達到薄、軟、輕、韌、細的水平。紙的種類很多,有白色紙、自然色紙等。在質量方面有薄厚與粗細之分,又有全料和半料之別。四川的藤紙、浙東的竹紙、江南的楮紙等,因原料的不同而各有特點。江西清江的藤紙、江東徽州的龍須紙、平江府的春膏紙等都是紙中佳品。各地還有多種加工制作的箋紙。紙張經過加粉、加蠟、染色、砑花,制造成精致的印花箋,箋色有紅、紫、褐、黃、碧等,而以紅色箋最為流行。建陽書坊曾用一種特制的椒紙印書,系用山椒果實煮汁染成,紙性堅韌,且可防蠹。紙還用來制作紙甲、紙被、紙帳、紙衣等。

  制瓷業 宋代制瓷業普遍發展,在產量和制造技術方面都比前代有很大提高。制瓷窯戶幾乎遍佈全國各地。不僅供貴族享用的高級瓷器,在工藝技術上達到新水平,而且生產出大量的一般日用器皿,為居民廣泛使用。各地瓷窯形成自己的特色。北方的定州(今河北定縣)定窯,所產薄胎白瓷,用印花、刻花和劃花裝飾的日用器皿,曾充作貢品。汝州(今河南臨汝)汝窯,生產帶有較細紋片的青釉瓷,“色近雨過天青”,宋徽宗時專為王室燒造。潁昌府陽翟(今河南禹縣)出產的瓷器,釉色若玫瑰般嬌艷,間以紫紅和青藍,極盡絢麗燦爛,後世稱為“鈞瓷”。開封官窯生產的瓷器,土脈細潤,有月白、粉青等色,帶蟹爪紋片。南方的饒州(今江西波陽)景德鎮窯,出產各種品類的瓷器,遠銷各地,號稱“饒玉”。該鎮瓷窯內部已有很細的分工,有陶工、匣工、土工之分,有利坯、車坯、釉坯之分,還有印花、畫花、雕花之分。臨安府鳳凰山、烏龜山下官窯,出產瓷器的釉面呈現出各種美麗的紋片,特別是青瓷,有翠青如玉之感,是瓷中珍品。此外,如北方的耀州(今陜西耀縣)窯、磁州(今河北磁縣)窯,南方的吉州(今江西吉安)窯、處州龍泉(今屬浙江)窯以及廣南東路、福建路沿海地區的瓷窯,也都發展迅速。廣南東路和福建路的瓷器主要是銷售海外。宋代瓷器產量的增長,使制瓷業在宋代全部手工業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見彩圖)

鈞窯玫瑰紫花盆

哥窯葵瓣口瓷盤

汝窯瓷盤

官窯貫耳瓶

白釉帶蓋五足熏爐 河北定縣出土

哥窯魚耳爐

  制鹽業 宋代制鹽有曬、煮兩種方法。解州安邑(今山西運城西北)、解縣(今運城西南)境的鹽池是池鹽的主要產地。京東、河北、兩浙、淮南、福建、廣南等路沿海地區,煮海水為鹽。河東、陜西、河北等路的一些地區的貧苦農民括取咸土煎煮為鹽,稱為土鹽,以並州的永利監(今山西太原南)為最多。成都和梓、利、夔州等路鑿井取鹵煎煮,稱為井鹽。宋仁宗時,蜀中民間首創卓筒井,口小而井深,井壁與唧筒都用竹為之,采用瞭機械提鹵的先進技術,極大地提高瞭功效。

  手工業作坊 宋代規模較大的手工業生產,都集中在官營和少數私營的作坊。官營作坊為統治階級制造器物。南、北作坊在宋神宗前,分成五十一作,有工匠和兵校七千九百三十一人,專門制造各種軍用物資。官營作坊主要“差雇”民匠;有時也和雇一些民匠,並役使有手藝的軍匠、罪犯等,私營作坊采用和雇方式雇募民匠。陵州(今四川仁壽)開私鹽井的豪民,一傢多者有一二十口井,少者有七八口井,每傢和雇工匠四五十人到二三十人,每井約四五人。工匠大都是隱名改姓逃避戶籍和刑法的農民或罪犯,向豪民領取“工直”。徐州利國監有三十六處鐵冶,每冶工匠至少數十人,多雇傭逃亡農民。這些工匠脫離瞭農業,對雇主不存在嚴格的隸屬關系,但遭受著殘酷的經濟剝削。

《政和證類本草》中的海鹽生產圖

水轉連磨(模型) 據王禎《農書》復制

商業、城市經濟、貨幣流通

  宋代商業的發展,超過瞭前代,大城市和小鎮市的興旺發達,紙幣的出現和廣泛使用,海外貿易的盛況空前,都非常引人註目。

  大城市的繁華。小鎮市的興旺 宋時因城市人口的膨脹,在很多州縣城門外,形成瞭新居民區,稱做草市。有的草市,例如著名的鄂州南草市,其人口和規模甚至大大超過城區。

  宋代擁有一批人口在十萬以上的大城市。都城開封是北宋最大的城市。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開封府僅新、舊城內,八廂居民,即達九萬七千七百五十戶。唐代長安和洛陽城內的坊隻是居民住宅區,黃昏後鎖閉坊門,禁止夜行,商業活動隻能白天在市裡進行。北宋開封和其他大城市的繁盛,逐漸突破瞭坊和市的界限,相同行業的店鋪多集中在鄰近,工商與居民雜處,面街開店,隨處都有商鋪、邸店、質庫、酒樓、食店。相國寺每月開放五次,中庭兩廡可容上萬人,商旅交易,都集中在這裡。還出現瞭遲至三更的繁盛夜市,到五更,“鬼市”(早市)又開張營業。各地貨物諸如糧食、水產、畜產、蔬果、茶、酒、藥材、紡織品、器皿、書籍等,都運到這裡銷售。日本扇、高麗墨和大食香料、珍珠等,在開封市場上也是熱門的貨物。宋真宗時,北京大名府的坊郭主、客戶也達幾萬傢。宋仁宗時,廣州隻有子城,城外“蕃、漢數萬傢”。

  臨安府作為南宋的“行在所”,也是最大的商業城市。盡管在南宋初遭受嚴重戰禍,到宋寧宗初年,臨安府城已增至十一萬二千多戶。市民、達官貴人、官府和宮廷所需的糧食和百貨,都來自附近州縣,以至福建、廣南、淮南等地,城內店鋪林立,還有不少質庫、手工業作坊、寄存貨物的塌坊,十分繁華。長江下遊的建康府(今江蘇南京)也是重要的商業城市,南宋後期府城人口達幾十萬。長江中遊鄂州(今湖北武漢武昌)城外的南草市,是川、廣、荊、襄、淮、浙的貿易中心,居民達十萬戶。四川的成都府城也達十萬戶。泉州作為對外貿易中心,州城居民約十萬戶,五十萬人。

  在大城市發展的同時,成千上萬個鎮市也因商業的發達而興盛起來。《元豐九域志》等書都記錄瞭大量鎮名,其地位僅次於縣治。官府在各鎮設立場務,收取商稅。市的地位又低於鎮,有些市也設置行政機構。有的鎮市發展到相當大的規模。如黃池鎮(今安徽蕪湖東)和沙市(今屬湖北)是從屬於州縣的鎮市,卻發展為商旅萃聚的貿易中心,黃池鎮商業的繁榮已超過太平州(今安徽當塗)。上海的前身青龍鎮(今上海青浦縣北),也是宋時有名的商埠。此外,鄉村還有定期的集市,稱墟(見墟市)、集(或草市),農民在此出售蔬菜、魚蝦或手工業品,成為溝通城鄉經濟的重要環節。較大的市、墟或集開設酒店、客店。有些市、墟或集因商業的發達而發展成為鎮,有的鎮也升為縣。由於商品流通和交換的頻繁,官府在不少商船客貨輻輳地設置稅場,商稅收入也非常可觀。

壓印香草紋銀瓶 江蘇江溥南宋墓出土

銀碗、銀筷子 江蘇江浦南宋墓出土

銀奩具 江蘇蘇州出土

  行與作 唐代城市中同業店鋪組織成行。宋代自都城至州縣城鎮,同業商鋪組織成“商行”。入行的商戶稱“行戶”,參加商行叫“投行”。隨著商業的發展,商行的組織不斷增加。開封市上,至少有一百六十多行,臨安有四百一十四行。商行保護和壟斷本行的商業利益。外來的商人,不經投行,不得在市上貿易。各行有自己的行話,行的首領叫“行頭”或“行老”,他們有權規定本行商品的價格。各行還有作媒介招攬買賣的牙人。

  商行還是官府控制和勒索商人的工具。唐代後期,皇室通過商行征購宮廷需用的貨物,稱“宮市”。宋真宗時,宮中也常常通過商行向商鋪征購貨物。內東門司購買行人物品,有拖欠多年不給價錢的。開封供應百貨的商行,被官府上下勒索,比別處多十倍以上,各行賠累很多。各行商鋪被迫輪流“祗應”,向皇室或官府低價或無償地提供貨物,商行反而成為束縛商人的一種組織。

  民間工匠的同業組織也稱“行”,開封的各行工匠集中在大貨行和小貨行。如做靴鞋的稱“雙線行”。行又可稱“作”。如木作、碾玉作、漆作等,其中包括作坊及各類工匠。有些行業的工匠尋找工作,必須經行老介紹。

  貨幣流通 北宋貨幣以銅錢為主,鐵錢為輔。金銀作為貨幣,流通量不大。北宋銅錢年鑄造額約為唐朝的一二十倍,特別到宋神宗元豐時,年鑄造額高達五百零六萬貫,依每貫五宋斤計,約折合一萬五千餘噸。盡管如此,北宋的銅、鐵錢仍不能滿足商品流通的需要,由於各種復雜的原因,還出現瞭“錢荒”。

  商業中的“賒”,即信用關系,孕育瞭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見交子、錢引)。宋真宗初年,益州(今四川成都)十六戶富商發行一種交換券,叫做“交子”。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官府收奪私傢發行紙幣之權,在益州設立交子務,負責印制和發行交子事務。交子以鐵錢作為本位,每界(期)發行額為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貫,另儲備鐵錢三十六萬貫,以保證交子隨時兌換。交子以兩周年為一界,當界滿時,制造新交子,調換舊交子。商民向官府持舊換新,每貫交紙墨費三十文。起初交子隻在川峽流通,後來發行數量越來越多,交子流通的地區擴大到陜西、河東等路,官府便在開封設置交子務,專門負責交子的印造發行。

  南宋銅錢年鑄造額減至十萬貫左右。最多的年份也不過十五六萬貫。由於大量銅錢外流,錢荒愈益嚴重。除瞭鑄造鐵錢外,紙幣逐漸成為主要的貨幣。南宋的紙幣主要有四種,四川錢引、湖廣會子和兩淮交子都以鐵錢為本位,東南會子則以銅錢作為本位。各種紙幣都有規定的流通地域,相互之間又有一定的兌換率。官府沒有足夠的銅錢和鐵錢作為兌換本錢,為瞭彌補財政虧空,又大量濫印紙幣。東南會子在宋孝宗時,規定兩界並行,每界發行一千萬貫,到淳祐六年(1246),第十七、十八界東南會子已發行瞭六億五千萬貫。濫發紙幣,造成嚴重的幣價貶值,通貨膨脹,使廣大人民的生活遭受很大痛苦,而政府的財政危機也愈益嚴重。南宋亡國前夕,賈似道又主持發行新紙幣關子,停止第十七界東南會子的行用,規定第十八界東南交子三道折合關子一道,結果卻造成更劇烈的通貨膨脹。

  宋與遼、西夏、金等的經濟交流 宋與遼、西夏、金、回鶻、大理、吐蕃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經濟交流。宋與遼、西夏、金在某些交界地點設置榷場,進行官方許可的貿易,但榷場貿易有各種規定和限制,官府還要抽稅,故民間的走私貿易,不論在陸地或沿海,都相當興盛。宋與遼、西夏、金等使者相互往還,也往往附帶做生意。遼對宋出口物品有羊、馬、馬具、皮革、毛氈、刀劍、北珠、鹽等,宋對遼的出口物品有茶、藥材、糧食、絲麻織品、漆器、香料、犀角、象牙、硫磺、銅錢等。宋的榷場收入大致可抵消對遼輸納歲幣的損失。西夏對宋的出口物品有駝、馬、牛、羊、玉、氈毯、藥材、鹽等,宋對西夏的出口物品有茶、絲織品、糧食、香料、漆器、瓷器、銅錢、銀等,特別是茶馬貿易,對宋與西夏都至關重要。回鶻將玉器、馬匹、藥材、香料等運往內地,從內地換回茶、鐵器、錢幣等。金對宋的出口物品有北珠、毛皮、人參、絲織品、銀、馬等,宋對金的出口物品有糧食、茶、銅錢、牛、書籍、外洋舶貨等。遼、西夏、金主要使用宋朝錢幣。在今吉林、內蒙古等地的考古發掘中,發現湖州銅鏡、建陽刊本,而景德鎮和龍泉的瓷器更是遍及各地。大理是南宋的主要馬匹供應者,其出口物品還有藥材、手工業品等,宋對大理的出口物品有書籍、絲織品、錢幣、茶、銀等。中國境內各個政權密切的經濟聯系,為元朝統一準備瞭重要條件。

  海外貿易 宋時海外貿易得到很大發展,與海外聯系地區之廣,進出口貨物品種和數額之多,都遠遠超過瞭前代。宋朝是當時世界上重要的海上貿易國。

  宋時有從廣州和泉州通往越南、印尼乃至阿拉伯、東北非洲等地的海上交通線,還有從明州或杭州通往日本和高麗,由登州(今山東蓬萊)或密州板橋鎮(今山東膠縣)通往高麗的海上交通線。宋朝與印度支那半島、南洋群島、阿拉伯半島以至東北非洲等幾十個國傢都有貿易關系。

  北宋在主要港口廣州、明州、杭州、泉州、密州、秀州(今浙江嘉興)、溫州、江陰軍(今江蘇江陰)等地相繼設立市舶司,主管舶商進出手續,並征收舶稅,抽買舶貨。宋仁宗皇祐時,市舶收入每年為五十三萬餘貫,宋英宗時增為六十三萬餘貫,成為國傢的一項重要財政收入。南宋海外貿易有很大發展。宋高宗在位末年,市舶收入達二百萬貫,超過北宋最高額近一倍以上。為保持市舶收入的穩定增長,宋朝有時還派遣使臣出海,招徠外商。廣州和泉州都是當時世界上有名的大商港。明州主要與日本、高麗貿易,規模略小。

  在兩浙、福建、廣南等路,海商數量很多。《萍洲可談》載“海舶大者數百人,小者百餘人,以巨商為綱首”。“舶船深闊各數十丈,商人分占貯貨,人得數尺許,下以貯貨,夜臥其上。貨多陶器,大小相套,無少隙地”。這就是宋代商人來往東南亞等地搭載的商船。

  大食、真臘、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齊等國,也有不少商人經南海到宋朝貿易。宋朝輸出東南亞等地的商品主要有瓷器、絲織品、銅錢、金、銀、銅、鐵、鉛、錫等;輸入的商品主要有香料、藥材、犀角、象牙、珊瑚、珍珠、玳瑁、蘇木等。

  宋朝和日本、高麗之間的貿易關系極為密切。宋朝開往日本的商船,主要由兩浙路出發,幾乎年年都有。宋朝運往日本的商品主要有藥材、香料、瓷器、文具、書畫、絲織品等,自日本輸入的商品主要有硫磺,木材、水銀、沙金、工藝品等。日本制造的寶刀和扇子,在宋朝最為著名。宋朝不斷有商船橫渡黃海,駛往高麗。運往高麗的商品有各種綢緞、臘、茶、瓷器、書籍等;自高麗輸入的商品有人參、礦產、綾佈以及扇子、文具等。

交通運輸、郵遞

  宋代交通運輸業也相當發達。內河運輸以大江(長江)、汴河和運河為主動脈。自東南地區通過汴河和運河輸送東京的糧米,一般為六百萬石,有時甚至達八百萬石,漕運額大大超過前代。陸遊描寫長江中遊鄂州稅務亭一帶,“賈船客舫,不可勝計,銜尾不絕者數裡”,“吳船與蜀舸”途經黃牛峽(今湖北宜昌西)時,都要到廟中祈神,反映瞭大江民間水路運輸的興盛。宋朝除廣泛的海外貿易外,國內沿海運輸業也有較大規模,兩者都以民間運輸為主。南宋初,官府一次自潮州海運三萬擔糧至福州,而另一支船隊又運糧至溫州。宋朝缺馬,畜力車以牛車最普遍,也廣泛使用人力和畜力馱運。開封府的“太平車”需用五、七頭牛拉拽,“平頭車”則是獨牛車,又有驢拽的獨輪車,人拽的“浪子車”。宋時官府運輸,往往以同類物資編組為綱。如米以一萬石為一綱,銅錢以兩萬貫為一綱,金以兩萬兩為一綱,銀以十萬兩為一綱。官府以綱作為計量單位,制訂有關綱運的各種法令,其中包括對押綱人員的獎懲。

  宋時的通信系統是遍佈各地的驛站網。郵遞分步遞、馬遞、急腳遞、金字牌遞等。規定步遞日行二百裡,除官府文書外,還可郵寄私人信件。馬遞日行三百裡。急腳遞日行四百裡。金字牌遞日行五百裡。金字牌是朱漆牌,刻以金書“禦前文字,不得入鋪”,專用以遞發皇帝禦前緊急重要公文。事實上規定的速度往往達不到,郵遞稽遲的情況經常發生。南宋時,樞密院又造一種以雌黃色為底色的青字牌,規定日行三百五十裡;後又改用黑漆紅字牌,規定日行三百裡(見驛傳)。

高度繁榮的宋代文化

  在漫長的中國封建時代,宋代是文化高度繁榮的時期,無論在科學技術、哲學思想、教育、文學、藝術、史學等方面,都取得瞭長足的進步。

科學技術

  宋代是中國古代科學技術發展的高峰期,著名科學傢沈括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指南針、印刷術和火藥是聞名於世的三大發明,到宋代又有瞭劃時代的發展。天文、數學、醫藥、農藝、建築等各個領域的成就,不僅超越前代,而且在當時的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

  三大發明 指南針在戰國時已經有用天然磁石制造“司南”的記載。到宋代又有重大進展,沈括《夢溪筆談》記載,用天然磁石摩擦針鋒磁化為磁針,可以指南而常微偏東。宋軍中配備有指南魚,用於陰天和黑夜判斷行軍方向。北宋末已有使用指南針於航海的記載。南宋時,海船上普遍裝有“針盤”,即原始的羅盤導航。這是世界海運史上空前的進步,對發展海上交通,推進世界各地人民的交往,起瞭巨大的作用。

水浮法指南針(模型)

宋蜀刻大字本《爾雅》

轉輪排字盤使用示意圖

  雕版印刷的發展和活字印刷的發明。唐、五代時開始應用雕版印刷術印書,北宋時有瞭很大發展。國子監刻印的書,後世稱監本,各地官府也刻印書籍。各地民營書坊刻印的書,世稱坊本。開封府、杭州、西川、福建是當時印書的中心。刻印技術,杭州第一,蜀本次之,福建又次之,開封刻版雖可與杭州媲美,但紙張不佳。南宋地方政府、寺院和書坊都刻印書籍。臨安府是印書業最發達的地方,質量也較高。平江府(今江蘇蘇州)、婺州(今浙江金華)、饒州(今江西波陽)、撫州(今屬江西)和吉州(今江西吉安)等地,也都是重要的印書業中心。福建路建陽縣的麻沙、崇仁兩鎮集中瞭眾多的書坊,印書質量雖較差,但印刷量很大,行銷遠方,世稱麻沙本。四川成都府、眉山縣有許多書坊,刻印不少史籍和詩文集。

  宋仁宗慶歷(1041~1048)年間,佈衣畢昇發明活字印刷術,用膠泥刻字排印。對後代木活字、銅活字的創造有很大影響。畢昇的發明,比歐洲早四百年,是對世界文明的偉大貢獻。南宋時,周必大也曾用膠泥活字和銅版,印刷自己的著作《玉堂雜記》。

  火藥和火器。唐末戰爭中已有火藥箭和用拋石機投擲火藥包“發機飛火”的記載。宋朝政府設有火藥武器的作坊。北宋仁宗時編撰的《武經總要》,記載瞭三種火藥配方,以及火箭、火炮、蒺藜火球、毒藥煙球等火器的做法和用途等。宋神宗時,邊防軍已大量配備火藥箭。南宋軍隊配備的火藥兵器,數以萬或十萬計,有火箭、火槍、突火槍、鐵火炮、霹靂炮等。開慶元年(1259),壽春(今安徽壽縣)軍民又發明瞭名為“突火槍”的管形火器,在巨竹筒內裝火藥和“子窠”,點燃後將“子窠”發射出去。“子窠”是後世子彈的前身。發射“子窠”的管形武器的發明,是世界武器制造史上劃時代的進步。(見彩圖)

蒺藜陶彈 外殼用陶制成,內裝火藥,是早期的爆炸火器

火箭(模型)將火藥筒縛在箭支的前部,利用火藥燃燒時產生的後推力帶動箭支前進,宋代軍隊配備的火藥武器之一

蒺藜陶彈

《武備志》所繪“火龍出水”

  天文學 北宋時進行瞭多次較全面的恒星觀測。元豐(1078~1085)年間觀測的結果,於元祐三年(1088)繪成星圖,南宋淳祐七年(1247)又在平江府(今江蘇蘇州)刻石,稱為《天文圖》。

  景德三年(1006)關於“客星”的記載,是世界上著名“超新星”中的最早記錄;至和元年(1054)關於世界天文史上最著名的“超新星”的記錄,在現代天文學研究中極受重視。

  元祐(1086~1094)時,蘇頌、韓公廉等人,創造瞭世界上第一臺“天文鐘”(水運儀象臺),並將其結構寫成《新儀象法要》,其中關於擒縱原理的發現,已開近代鐘表構造的先河。他們還創造瞭“渾天儀”,球面按照恒星位置穿有小孔,人進入內部可看到模擬的天象,是世界上最早的“假天儀”(見水運儀象臺和假天儀)。南宋紹興年間,王及甫也制造過類似的“假天儀”。

  宋代的歷法經過多次改進,姚舜輔編制並於大觀元年(1107)施行的《紀元歷》,首創利用觀測金星以定太陽位置的方法。而由楊忠輔創制,並於慶元五年(1199)實行的《統天歷》,確定回歸年的數值為365.2425日,和現行公歷的一年長度完全一樣,但比公歷頒行早三百八十三年。

  數學 北宋中期賈憲的“開方作法本源”圖,世稱賈憲三角形,比西歐相同的帕斯卡三角形早約六百年;他的“增乘開方法”,與霍納的方法大致相同,但早約七百七十年。南宋淳祐七年(1247),秦九韶著《數書九章》,他的“正負開方術”發展瞭“增乘開方法”,算式井然有序,今人稱為“秦九韶程序”;而“大衍求一術”,則發明瞭整數論中一次同餘式組的普遍解法,是聞名於世的中國剩餘定理。南宋末楊輝著有《詳解九章算法》、《日用算法》、《田畝比乘除捷法》和《乘除變通算寶》,後三種都是實用算法著作。

  醫藥學 宋代醫藥學比唐代有較大的發展。官修的有《開寶本草》、《嘉祐本草》等。元豐五年(1082),唐慎微撰《經史證類備急本草》,共收藥物一千七百四十六種,為《唐本草》的一倍。宋徽宗時重加刊正,稱《政和本草》,沿用近五百年,日本、朝鮮亦曾刊印。

  醫方,宋太宗初官修《太平聖惠方》一百卷,收一萬六千八百三十四方。宋徽宗時審定的《和濟局方》,收復方二百九十七,是中國由國傢頒佈的第一部配方手冊,不少名方至今沿用。

  針灸,宋以前隻重視灸法,宋時才重視針法。王惟一(一作惟德)受命考訂針灸經絡,並先後鑄銅人兩具,外刻腧穴名稱。他又著《銅人腧穴針灸圖經》三卷,標志著針灸學的重大進步。(見彩圖)

針灸銅人(明代復制品) 北宋王惟一鑄,外刻俞穴名稱,供認學習針灸

針灸圖經刻石 北京出土

《政和新修經史證類備用本草》書影

  太醫局將產科、眼科等單獨設科,是醫學史上的重大進步。南宋陳自明撰《婦人大全良方》二十四卷,分論婦科、產科諸病,附有方劑和醫案,有許多新見解。北宋錢乙《小兒藥證直訣》,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名著。南宋宋慈《洗冤集錄》十五卷,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對後世法醫學影響很大,近代又被譯為英、法、德等多種文字。

  農藝學 北宋末陳旉總結兩浙農民的耕作經驗,在南宋初撰成《農書》,是綜合性的農學著作,介紹瞭稻、麥、粟、豆、麻、芝麻等種植時間和方法,以及養牛和蠶桑等,註意到多種經營,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指出土壤好壞不一,隻要治理得法,都適合耕種並能經常保持新壯,書中有專篇論述施肥、秧田育苗等農技。

  皇祐元年(1049),陳翥撰寫的《桐譜》,嘉祐四年(1059),蔡襄著《荔枝譜》,淳熙五年(1178),韓彥直著《橘錄》,都是傳世最早的有關經濟作物的專著,論述瞭桐、橘和荔枝的種類、土宜、栽培、采伐或采摘,以及果品的加工、貯藏,有的還論述瞭防治病蟲害、果園管理等。園藝方面,除“本草”一類書中和南宋陳景沂《全芳備祖》已有論述外,還有不少專書,如劉攽、王觀、孔武仲都撰有《芍藥譜》傳世;《菊譜》亦曾有多種,傳世本是劉蒙於崇寧三年(1104)撰寫的。這些書中論述瞭植物變異現象,以及通過嫁接產生變異等。

  建築 端拱二年(989),喻皓建成開封開寶寺木塔,他根據當地多西北風,使塔身微向西北傾斜。修建杭州梵天寺塔時,他對木塔的穩定性問題又作瞭科學的說明。開封開寶寺木塔焚毀後,慶歷元年(1041)建成磚塔,屋簷、鬥拱等用特制的鐵色琉璃磚塊,塔身面磚為有佛像等浮雕圖案的鐵色琉璃磚,因此俗稱鐵塔。改變瞭磚砌塔筒與木制樓板相結合的傳統做法,改用發券等法建築塔心室和樓道等,成為以後北方通用的磚塔建築方法。今河北定縣城內的開元寺塔,是為瞭抵抗遼軍瞭望敵情而於至和二年(1055)建成,亦稱瞭敵塔,高84米,是中國現存最高的磚塔。蘇州報恩寺磚塔和泉州仁壽寺、鎮國寺兩座石塔,則具有宋代南方建築風格,飛簷高出,形象輕盈。泉州附近的洛陽橋,嘉祐四年(1059)建成,“其長三百六十丈,種蠣於礎以為固”,是中國著名的梁架式古石橋。《清明上河圖》描繪的虹橋,用木建成,結構科學,不建橋墩,便於航運。北宋滅南唐,根據樊若冰的建議造船數千艘,先在石牌鎮(今安徽懷寧縣境)附近長江支流上,依樊若冰測量的長度,試造浮橋。開寶七年(974)冬,“移石牌鎮浮梁於采石磯(今安徽馬鞍山市境),系纜三日而成”,在長江下遊建成浮橋,經歷瞭一年的風雨洪水考驗,是世界橋梁史上的創舉。建築學著作方面,宋初喻皓的《木經》惜已失傳。元符三年(1100),李誡編撰的《營造法式》三十四卷,對材料、結構、式樣以及彩繪等,都有詳細的說明和精致的圖樣,是中國現存最古的建築學專著。(見彩圖)

河北定縣開元寺塔 宋至和二年(1055)為抗遼瞭望敵情而建,亦稱瞭敵塔

河南開封開寶寺磚塔 因用鐵色琉璃磚建成,俗稱鐵塔 河南開封

哲學思想

  宋太宗時校定孔穎達《五經正義》,宋真宗時又頒邢昺《九經疏義》,這幾十年主要是唐代經學的繼續,學術思想不很活躍。宋仁宗時,劉敞撰《七經小傳》,以己意進行解釋,開創瞭新學風。孫復、石介、胡瑗和李覯相繼而起,分別就《春秋》、《易》、《禮》進行新的闡述,李覯還說孟子背離孔子。及至歐陽修、司馬光、蘇軾、蘇轍等公開對孟子、《周禮》和《易》,提出不同程度的疑問,學術風氣大變,由原先的“漢學”轉變成瞭新的“宋學”,理學和其他儒傢學派先後出現。

  宋代理學是以儒傢經學為基礎,兼收佛、道思想形成的新儒學,基本上可分為兩派:一派是以程顥、程頤及朱熹為代表的客觀唯心主義學派,稱為“程朱理學”;一派是以南宋陸九淵為首的主觀唯心主義學派,即“心學”。談宋代理學的從來都把周敦頤列為首位,實際上,周敦頤雖撰寫過《太極圖說》和《通書》,他的學術思想在北宋並無傳人(程顥、程頤全不傳他之學)。南宋朱熹對其著作大力闡明之後,才為世人所註意。所以在北宋學術思想領域內,周敦頤是全然沒有地位的。張載反對“有生於無”的思想,提出“太虛”即“元氣”、“氣”,是萬物生成的本源。晚年融合《易》、《禮》和《中庸》的思想,撰《西銘》,把天、地、君、親合為一體,以及事天、地、君、親之道,綜述瞭義理和倫常,備受理學傢的贊賞。

  程顥、程頤,世稱“二程”,是理學的奠基者,兩人觀點基本一致,其著作後人輯為《二程全書》。他們提出“理”(又稱“天理”)或“道”,作為世界萬物的本體,常自稱其學為“道學”,通常稱為“理學”。他們認為“理”是永恒存在、無所不包的,先有“理”,然後產生萬物,而又統轄萬物。這顯然是受佛教“真如”、“佛性”(意為最後的真理)說的影響。人性說等則有道傢的影響。二程理學當時沒有多大影響。大致到南宋孝宗時,程頤的四傳弟子朱熹集理學之大成,理學才大為興盛。朱熹的論著很多,有文集、語類和《四書集註》等。二程創立的理學,經過朱熹的發展和闡述,成為更精致、更系統、更富哲理的新儒傢學派,世稱程朱理學或程朱學派。宋理宗時,程朱理學成為官方哲學。元、明、清時期,在思想文化界更居於統治地位。陸九淵提出“心即理也”,號為“心學”,是理學的主觀唯心主義學派的創立者。他說:“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認為“本心”即是真理,可以采用“易簡工夫”,隻要“根本者立”,再“發明人之本心”,即在自省上下功夫,“一是即皆是,一明即皆明”,就可成為聖賢。深受佛教禪宗“一悟即至佛地”的“頓悟”說的影響。他反對朱熹那套博覽群書,“格物致知”的做法,認為是“支離”。朱熹譏諷陸學過於簡易,是“禪學”。這就是淳熙二年(1175),兩人在信州(今江西上饒)鵝湖寺進行的“鵝湖之會”爭論的主要內容。

  除理學外,宋代還有一些具有樸素唯物主義思想的儒傢學派,主要有王安石的“新學”,陳亮的“永康學派”和葉適的“永嘉學派”等。王安石吸收老子、商鞅、韓非等道傢、法傢思想,形成被稱為“新學”的儒傢學派。一開始就受到剛產生的理學派的攻擊。他說的“道”,也稱為“元氣”,是物質性的,由“元氣”產生萬物。並認為“新故相除”是“天”(自然)和“人”(社會)共同的變化規律,為自己的變法提供理論根據。“新學”形成後,盛行瞭六十年左右,南宋以後逐漸衰落。陳亮反對理學傢脫離客觀事物的“道”,倡導功利主義,認為義和利本出於一元,王和霸也出於一元,兩者都是程度的區別,並無本質的差異。他和朱熹曾就“王霸義利”,進行瞭長時間的辯論。葉適認為不能說“道”在天地之先,能生天地;他指出《易傳》中的“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之說“文淺而義陋”。他也提倡功利主義,指出“既無功利,則道義者,乃無用之虛語爾”。有《水心文集》、《習學記言序目》傳世。

教育

  宋初沿舊制,設國子監為最高學府,一度改名國子學。宋仁宗慶歷時設太學,北宋末,太學生達三千八百人,實行三舍法。又設武學、律學、算學、書學、畫學等專門學校,國子監主要成為中央教育管理機關。地方教育有州縣學和書院。由於印刷術普及等原因,宋代教育的發達遠遠超過前代。在鄉村農民中,如《百傢姓》、《千字文》之類的識字課本,有一定程度的普及。不少地區利用農閑舉辦冬學,由窮書生教農傢子弟識字。福州一地解試,宋哲宗時每次參加考試者已達三千人,宋孝宗時增至兩萬人。南宋時,福建建寧府(今建甌)每次參加解試者達一萬餘人,連小小的興化軍也達六千人,反映瞭教育的普及程度。

村塾圖

  州縣學 北宋前期,州縣學很少。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令藩府設立學校。慶歷四年(1044),曾令州縣皆設學校。熙寧四年(1071),又詔各州縣普遍設學校。計劃逐漸以學校“升貢”代替解試,崇寧三年(1104)至宣和三年(1121)的十八年間,解試、省試曾全部停廢。北宋末是州縣學最盛時期,不僅有學舍供學生食宿,還有學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為學校經費。大觀三年(1109),北宋二十四路共有學生十六萬七千六百二十二人,校舍九萬五千二百九十八楹;經費年收入錢三百零五萬八千八百七十二貫,支出二百六十七萬八千七百八十七貫;糧食年收入六十四萬零二百九十一斛,支出三十三萬七千九百四十四斛;校產中有“學田”十一萬五千九百九十頃,“房廊”十五萬五千四百五十四楹。在校學生之多,校舍之廣,經費之大且如此充裕,都是空前的。

  書院 宋代私人辦學得到很大發展,一些學者、儒生紛紛設立“精舍”、“書院”,教授生徒。宋初著名的四大書院是白鹿洞(今江西廬山)、嶽麓(今湖南善化嶽麓山)、應天(今河南商丘)、嵩陽(今河南登封)或石鼓(今湖南衡陽石鼓山)書院;此外,茅山(今江蘇南京三茅山)書院,亦頗有名。這些書院大多得到政府的資助與獎勵,如賜額、賜書、賜學田等,也有私人捐贈學田和房屋。書院規模都較小,學生數十至數百人。北宋中期以後,書院逐漸衰落。南宋時,儒學受佛教寺院宣傳教義的影響,書院大興。

江西廬山白鹿洞書院 宋初四大書院之一,朱熹曾在此講學,並將其作為研討、傳佈理學的中心 朱熹首先於淳熙六年(1179)興復白鹿洞書院,次年竣工,並置學田,聘主講,親訂規約,即著名的《白鹿洞規》,還常親去授課,質疑問難。紹熙五年(1194),朱熹恢復並擴建嶽麓書院,學生達千餘人。朱熹以白鹿洞書院作為研討、傳佈理學的中心(見彩圖)。其建置、規約,乃至講授、辯難等方式,無不受禪宗寺院的影響。各地儒學傢的書院先後建立,如陸九淵的象山書院、呂祖謙的麗澤書院,等等。南宋先後興建的書院總數達三百所以上,書院大多得到官方的支持。書院與州縣官學,成為南宋地方的主要教育機構,書院大多又是理學的傳佈中心,理學因而益盛。

文學藝術

  宋代文學藝術繼唐代之後,有瞭進一步的發展,而且更加豐富多采。各種文藝形式,諸如散文、詩、詞、繪畫、書法、雕塑、“說話”、諸宮調、宋雜劇、南戲等的興起、革新與發展,使宋代的文學藝術呈現出一派繁榮瑰麗的景象。

  古文運動 宋初駢體文占統治地位,柳開、王禹偁以繼承韓愈、柳宗元的古文傳統為己任,穆修、蘇舜欽等相繼而起。宋仁宗時,歐陽修登上文壇,倡導流麗暢達,駢、散結合的散文新風,主張“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甚明而可行”,成為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王安石認為文章應“務為有補於世”;蘇軾在強調“言必中當世之過”的同時,認為文章應如“精金美玉”,很重視文采。曾鞏、蘇洵、蘇轍等名傢輩出,古文運動終於取得全勝。他們的文章大多風格清新,自然流暢。歐陽、曾、王、三蘇與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後世合稱為“唐宋八大傢”。

   宋初王禹偁首倡繼承杜甫、白居易詩風,但不久即出現楊億、劉筠為代表的西昆詩體,崇尚詞藻華麗,重形式、輕內容,風靡一時。文壇主將歐陽修以及梅堯臣、蘇舜欽等相繼而起,詩作大多平淡清新,間或粗獷奔放,詩風始為之一變。才華豐茂的蘇軾,詩備眾格,灑脫豪放。王安石不少“以適用為本”的詩,如《河北民》、《兼並》、《感事》、《省兵》等,反映社會生活,主張改革。黃庭堅提倡“以故為新”,並主張作詩文要“無一字無來處”,其後便形成瞭江西詩派。但其後繼者走瞭隻註重文字技巧、聲韻格律的形式主義道路。江西詩派陳與義,南渡後詩風轉向悲壯。楊萬裡、范成大、陸遊、尤袤,號稱“中興四大詩人”。其中最傑出的是著名愛國詩人陸遊,才氣豪邁,詩作悲壯奔放,曉暢自然。南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詩,很少雕飾,詩集《指南錄》是抗元詩史,《正氣歌》更是傳世名篇。宋詩繼承唐詩而有所創新,題材廣泛,一個顯著的特點是描寫農事的詩篇較多,真實地描寫瞭農民的生活和民間疾苦,大有助於瞭解宋代社會。愛國詩篇之多,更成為南宋詩的一大特色,對後世產生巨大影響。

   北宋前期以晏殊、張先、歐陽修為代表的婉約派,詩尚婉麗,未完全擺脫五代羈絆。柳永精通音律,開始創作慢曲長調新體裁,長於鋪敘,情景交融,深受下層平民的歡迎,以至“凡有井水處,即能歌柳詞”。高才逸氣的蘇軾,沖破詞專寫男女戀情、離愁別緒的境界,清新豪放,開創瞭豪放詞派。南宋著名愛國詞人辛棄疾,在蘇軾豪放派詞風基礎上高度發展,抒情、寫景、敘事、議論,無往不宜,氣勢磅礴,充溢著愛國主義的激情。陳高、劉克莊和宋末劉辰翁,均受辛棄疾影響,都是豪放派愛國詞人。婉約派詞人有蘇軾門人秦觀,他善於以長調抒寫柔情,語工而入律。北宋末年的周邦彥,所作多艷詞,詞調方面有創新。北宋末南宋初,著名女詞人李清照,獨樹一幟,影響較大,其散文、詩篇雖不甚多,都屬佳作,實為古代最有成就之女作傢。南宋後期的薑夔,長於音律,講究技巧,對後世影響很大。

  繪畫 李成為五代入宋的山水畫名傢,師法五代荊浩、關仝,善畫平遠寒林,時稱“古今第一”。范寬重視自然山水的寫生,畫風雄健,自成一傢。李成、范寬、關仝,形成北方山水畫的三個主要流派。宋神宗時的郭熙,師法李成,其畫秀美明凈,與李成齊名,世稱“李郭”。郭熙與子郭思合著《林泉高致》,認為應觀察山水,分別四季,畫出朝暮等景色,要求賦予山水畫以生活氣象。南唐入宋的南方山水畫派名傢巨然,學習董源水墨畫風,並稱“董巨”,淡墨輕嵐,自成一體。南宋初,李唐以畫牛著稱,兼工人物,尤擅山水畫,創“大斧劈皺”法,並為劉松年、馬遠、夏珪所師法。他們合稱南宋四大畫傢。

  五代後蜀黃筌、南唐徐熙,善畫花鳥,風格不同,有“黃傢富貴”、“徐熙野逸”之說。黃筌子居宷等入北宋畫院,風格工麗細致,為“院畫體”的標準畫格。其後兩派逐漸合流。宋神宗時的崔白,所畫花鳥,清淡生動。宋徽宗繪畫造詣很深,尤工花鳥,畫風工整,神形俱妙。南宋花鳥畫傳世作品不少,作者大都佚名,畫面也大都鮮明生動。

  北宋前期的武宗元,專長佛道人物畫,行筆流暢。北宋中期的李公麟,以畫馬馳名,又是宋代最有影響的宗教人物畫傢,所畫人物,性格突出,形神俱工。南宋四大畫傢,都兼工人物,劉松年所畫《中興四將圖》,為著名人物圖畫。

  反映當時社會生活風習的風俗畫,宋代也有較大的發展。北宋末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是風俗畫的代表作,所繪開封景況,是當時社會生活的忠實寫照,具有極大的史料價值。李唐的《村醫圖》,繪一鄉村醫生在田邊為患者治病,救護及圍觀者緊張的神態,躍然紙上。李嵩的《貨郎圖》,描繪瞭一群婦女兒童被貨郎擔所吸引的生動情景。(見彩圖)

《貨郎圖》

宋張澤端《清明上河圖》(局部),此畫描繪北宋汴京城(開封)內遊人與商販、店鋪、車船等場面,人物動態栩栩如生,是一幅寫實的藝術作品

  文人畫,不講形似,隻講神韻、情趣。作者都是文人,自稱所作為“藝畫”。他們輕視嚴整細致的畫作,稱之為“術畫”,將作者稱為“匠人”。文人畫的代表作者為蘇軾、米芾、米友仁等,蘇軾喜作枯木怪石,畫竹學文同。米芾畫山水,不求工細,多用水墨點染,“意似便已”;子友仁,繼承父風,世稱“米派”。

  書法 淳化三年(992),宋太宗出秘閣所藏歷代書法傢珍品,命王著編次,標明為《法帖》,稱為《淳化閣帖》。此後重輯、翻摹的很多。北宋時,潭州(今湖南長沙)據《閣帖》又增補部分作品;絳州(今山西新絳)亦據《閣帖》而有所增損,皆摹勒上石,十分精美,世稱《潭帖》和《絳帖》,對傳佈書法藝術很有貢獻。宋代書法傢以蘇軾、黃庭堅、米芾和蔡襄最為著名。蘇軾擅長行、楷,刻意創新,用筆豐潤而以韻勝;黃庭堅擅行、草,以側險取勢而挺秀,亦以韻重;米芾亦擅行、草,師法王獻之,技巧為當時第一(見彩圖);蔡襄正楷端重,行書婉媚,草書參用飛白法。宋徽宗正楷學唐薛曜而略變其體,稱為“瘦金體”,亦善狂草。南宋陸遊、張孝祥、文天祥等,書法造詣也很高。

宋米芾《苕溪詩卷》

黃庭堅《惟清道人帖》

蘇軾《新歲展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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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襄《山堂詩帖》

宋徽宗趙佶《夏日詩》

  雕塑 北宋元祐時塑造的太原晉祠的四十二尊侍女彩塑,富麗濃艷,各具神態,栩栩如生。山東長清靈巖寺,北宋末所塑四十六尊羅漢彩塑,色彩素雅,形象各異,生動逼真,都是很典型的宋代塑像,為中國藝術寶庫的珍品。四川大足石刻,多數是宋代作品,上起宋太宗時,下至宋理宗,造窟數以百計。銘記中載有元豐至紹興時的雕刻匠師元俊、文惟一等二十一人,以他們為代表的民間藝術傢創造瞭無數生動的石刻造像,佛和菩薩形態端莊而具有世人氣息;供養人、力士,誇張有度,各有特征。經變故事造像中,多是現實生活的片斷與勞動生產場景,樸實健康,微妙入神。(見彩圖)

山西晉祠侍女像 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建於宋天聖年間,殿內有幾十尊宋代泥塑彩繪人像

四川大足石刻養雞女 四川大足

  工藝 宋代的織錦,以蘇州、建康、成都的最為著名。紋樣通常是龜背紋、雲水紋、古錢、卐字等,穿插龍、鳳、朱雀、“三友”、“四季”、“八仙”,以及“百吉”等圖案、文字,絢麗多彩。緙絲也稱“刻絲”,主要產地為定州、蘇州。織法稱為“通經斷緯”,可以將山水、花鳥、人物、樓臺等照樣織制,成為絕妙的工藝品。傳世的沈子蕃緙絲花鳥,圖案逼真。刺繡有平繡、辮繡、扣繡和打籽繡等多種繡法,針線細密,配色精妙,所繡山水、花鳥、昆蟲、祥雲等,宛如圖畫。1967年浙江瑞安仙巖塔中,發現宋慶歷(1041~1048)以前的三方經袱,在杏紅色素羅地上,用白、黃等色平繡的對飛翔鸞團花雙面圖案,花紋兩面一樣,是傳世的雙面繡品中有明確年代的最早藝術品。

  雕漆即“剔紅”。以金屬或木作胎,通常再塗上幾十層朱紅色漆,乘未幹透時鏤雕人物、花鳥、山水、樓臺等,金屬作胎的常露出胎底金屬本色。用黃漆作底再塗朱紅漆,刻成黃地紅花,稱為“臘地”。也有以朱漆作底而塗黑漆,刻成錦地壓花。或以各色漆重疊塗抹,雕刻時所刻花紋深淺不同,現出各種色彩的圖案,如黃蕊、紅花、綠葉、黑石等,十分美觀。產地主要是兩浙路,尤以溫州最為著名,北宋首都開封有專賣溫州漆器的店鋪。

  戲曲與曲藝 宋代各種新的曲藝、戲曲形式主要有話本、諸宮調、宋雜劇和南戲等。話本原是“說話”(講故事)藝人的底本,對後世的長、短篇小說和戲劇很有影響。宋神宗時孔三傳以不同宮調的不同曲子,說唱情節曲折的長篇故事,稱為諸宮調。南戲《張協狀元》前面有一段諸宮調,可從中看到宋代說唱相間的諸宮調的某種格式。諸宮調對宋雜劇、南戲、金院本和元雜劇都有較大影響。宋雜劇是繼承唐代參軍戲,又吸收“大曲”(歌舞)、諸宮調等形成的早期戲劇。北宋時,雜劇有時還指傀儡戲、“角觝”等。南宋的雜劇,專指有滑稽諷刺的表演,並以曲子演唱的短劇,角色通常四五人。傳世的無名氏《宋雜劇圖》,描繪瞭演出時的生動場面。南戲,北宋末興起於永嘉(今浙江溫州),形成於南宋光宗(1190~1194)時,亦稱“永嘉雜劇”、“溫州雜劇”。南戲起自民間歌舞小戲,後吸收宋雜劇及其他民間伎藝,作者亦多下層文人,詞語通俗,不為士大夫所重視,流行於今浙東、福建地區。

史學

  宋代是中國封建時期史學的鼎盛期,新史體先後創立,長篇巨著之多,史學傢成就之大,各種地理志的纂修,以及把史學領域擴大至金石學等,都足以凌駕漢唐,睥睨明清。

  宋初,薛居正等據五代各朝實錄等,仿《三國志》體例,編成《五代史》即《舊五代史》。宋仁宗時,歐陽修受命重修唐史,成《新唐書》,以別於五代後晉劉昫《唐書》(即《舊唐書》)。歐陽修不滿薛居正《五代史》,重撰《五代史記》(即《新五代史》)。《五代史記》效法《南史》、《北史》體例,將五朝紀傳綜合在一起,按時間先後編排。《新唐書》增修儀衛、選舉、兵等志。宋代編修的前代史還有多種,傳世的有王溥《唐會要》、《五代會要》,徐天麟《西漢會要》、《東漢會要》,以及路振《九國志》,陸遊《南唐書》等。

  司馬光主編的《資治通鑒》,自戰國迄五代,是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取材詳備,考訂精確。這種經過改進的編年史體,稱為《通鑒》體,成為後來編年史的通用體裁。南宋袁樞自出新意,將《通鑒》中的重要事件分門別類,每事詳備始終,並列出標題,撰成《通鑒紀事本末》,開創瞭吸收紀傳、編年兩體之長的新史體──紀事本末體。

  南宋李燾用四十年時間,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對眾多的官私資料,進行考訂辨偽,是《通鑒》之後第一部出色的當代編年通史,亦是中國古代卷帙最龐大的私修編年史。楊仲良仿《通鑒紀事本末》,編撰《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彭百川撰《太平治跡統類》三十卷,實際上也是一部《長編紀事本末》,兩書都分類編纂北宋的重要事件,保存瞭《長編》已佚的部分史料。

  宋人編撰的當代史,還有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編年紀述徽、欽、高三朝與金的和戰史事,每事取諸傢之說,全錄原文,保存瞭豐富資料。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編年系月,專記高宗一朝史事,考證史實,條理清晰。王稱《東都事略》,為紀傳體北宋史,無志,間亦有他書未載史料。佚名《宋史全文》記宋太祖趙匡胤至宋理宗趙昀朝史事,其北宋一代十五卷,全系自《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長編》之摘抄本)輯錄者,南宋十五卷,則系輯錄《中興兩朝聖政》諸書而成;佚名《兩朝綱目備要》記光、寧二朝事;宋末元初佚名《宋季三朝政要》記理、度、恭三朝事,雖都較簡略,仍為研究南宋史所必備。

  宋政府重視編修本朝史,設國史院、實錄院等機構,或由宰相兼任“提舉”或“監修”,編纂日歷、實錄、會要、國史等,常受政治鬥爭影響而改編。宋代官修史籍記述之詳,篇幅之大,居漢唐明清各朝之冠。宋孝宗趙眘在位二十七年,其在位時的編年體官史《日歷》,竟有兩千卷。現行《宋會要輯稿》,僅為宋代官修《會要》的殘本,材料已十分豐富。錢若水《宋太宗實錄》亦有殘本二十卷傳世。

  兩宋之際鄭樵仿《史記》修撰的紀傳體通史《通志》,紀傳襲自舊史,全書精華是相當“志”的二十略。宋元之際馬端臨仿唐杜佑《通典》修撰《文獻通考》,取材下迄宋寧宗,分二十四考,引文摘取原文,敘述條理分明,尤以宋制為詳,為研究宋史所必備。《通考》與《通典》、《通志》,並稱“三通”。

王黼《宣和博古圖錄》

  宋代方志的著述達到瞭前所未有的水平,體例已臻完備,後代方志在體例上大致未超脫宋方志之窠臼。有多種地理總志,記載宋朝統治區域概貌;專記州、縣、鎮的地方志,也大量出現。宋初樂史《太平寰宇記》,增設風俗、人物、土產等門。王存《元豐九域志》,分路記載州、縣戶口、鄉鎮、土貢額數等,可供考核史實。北宋末歐陽忞《輿地廣記》,略於戶口、土產等,詳於沿革地理等,清晰詳明。南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多記山川名勝,所引文獻資料,多為他書所未見。祝穆《方輿勝覽》,略於沿革建制,詳於名勝、詩賦、序記。傳世的州、縣、鎮志,尚有二十多種,少則數卷,多至百卷。北宋宋敏求《長安志》記述還比較簡略,而南宋梁克傢《淳熙三山志》、范成大《吳郡志》、陳耆卿《嘉定赤城志》、周應合《景定建康志》、潛說友《咸淳臨安志》等,內容豐富,體例完備,標志著地理志編撰的重大進步。南宋常棠《澉水志》為澉浦鎮鎮志,鎮志的出現,反映瞭宋代社會經濟發展的新情況。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周密《武林舊事》、吳自牧《夢粱錄》,分記北宋末開封和南宋臨安的繁華景況,為研究宋代城市生活提供瞭豐富的資料。

  金石學是中國考古學的前身,是宋代史學領域新開辟的園地。北宋歐陽修《集古錄》,是現存最早研究石刻文字的專書。南宋洪適《隸釋》和《隸續》,為傳世最早的集錄漢魏石刻文字專書,對有關史事進行瞭考釋。趙明誠《金石錄》,著錄金石拓本兩千種,並作辨證,有宋代初刻本存世。元祐七年(1092)成書的呂大臨《考古圖》及《釋文》,著錄古代銅、玉器二百多件,繪圖形、款識,載尺寸、重量等,記出土地及收藏處,開創著錄古器物體例,是中國最早而較有系統的古器物圖錄。南宋人繼作《續考古圖》。北宋王黼《宣和博古圖》,著錄古銅器達八百多件,亦繪圖形等,考證精審,所定古器名多沿用至今。宋代金石學諸書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漢史,提供瞭寶貴的參考資料。

宋朝的歷史地位

  宋朝是當時的世界大國,並且是經濟文化高度發展的封建帝國。其經濟文化多方面的成就,不僅在當時世界上居於領先地位,並且對人類文明作出瞭重大貢獻,產生深遠的影響。就舉世聞名的中國四大發明而言,其中印刷術(見活字印刷)、火藥、指南針三項,開發應用的主要階段都在宋代。宋朝在世界上最早發行紙幣(見交子、錢引),又是海上貿易大國之一,輸入品大多是原料,而輸出品大多是手工業制成品,這也反映瞭宋朝在世界上的經濟地位。

  在中國歷史發展的長河中,宋朝屬於封建社會的中期,尚未產生資本主義萌芽。唐五代以來,從階級關系到政治制度的一系列變化,大致到宋代告終,宋代處於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時期。宋代社會生產迅猛發展,其農業、手工業、商業等的發展水平,大大超過唐朝,成為戰國秦漢以後,中國經濟發展的又一高峰期。中國經濟重心的南移,也完成於宋代。在長江下遊和太湖流域一帶的浙西平原,其經濟以稻麥兩熟制為基礎,成為當時世界上的最發達地區。唐詩與宋詞的主要取向與境界,全不相同,自難以斷言其間的高低優劣,但宋代的詞和在文學藝術方面的全面發展,則非唐代之所能及;而從科學技術、哲學思想、教育、史學等方面作綜合比較,宋代無疑也都超越瞭唐代,成為中國封建文化發展的鼎盛期。

  總之,宋代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所達到的高度,在中國整個封建社會歷史時期之內,可以說是空前的。從世界歷史的范圍看,宋元時代又是中華文明居於世界領先地位的最後時期。自明以降,中華文明便逐漸落後於歐洲文明,喪失瞭世界上的先進地位。

  但從另一方面看,宋朝是中國歷史上統治地區最小的中原王朝。在鏟除唐五代藩鎮割據勢力的基礎上,實行瞭一系列“守內虛外”的政策,有效地維持瞭內部統治局面的長期穩定,又造成瞭對外軍事能力的軟弱狀態。在與北方遼朝的抗衡中,宋朝處於劣勢,後被新興的金朝占奪瞭北方半壁山河,最後又被北方的元朝滅亡。宋金元時代復雜的、尖銳的民族矛盾和鬥爭,造成瞭北方部分地區經濟文化的嚴重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