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直接代表皇帝行使地方軍政權力的官職。權力次之的又有持節、假節。“節”是中國古代常用的信物,因用途不同而種類繁多。封建帝王所遣使者規定持“旌節”,使命完成後歸還。

  西漢旌節簡稱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持節者是欽差,權力極大。朝廷命將,以節為信,以指揮軍隊。也用於其他使命,如汲黯持節發河內倉粟以賑貧民,蘇武持節出使匈奴,等等。東漢中葉以後,由於地方不寧,軍事屢興,皇帝欲增強中央的控制,遂令在地方都都督諸軍的將領加節。漢末三國,都督的節因所加方式不同而分為使持節、持節、假節三種。但假節與持節,假節與使持節有時也混用。孰輕孰重,難以分辨。因為都督與節使性質相同,當時都督權重,加節的權就較難體現。隻有在加節而非都督的情況下,才能體現節的權威。如辛毗為大將軍司馬懿軍師、使持節,“六軍皆肅,準毗節度,莫敢犯違”。司馬懿欲出戰,被辛毗杖節制止。至於曹爽為使持節都督青徐諸軍事,治下邳(今江蘇睢寧西北),與徐州刺史鄒歧爭屋,引節欲斬鄒歧,在三國為僅見,卻開晉制之先聲。

  晉制規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三種節的權限分別開始明確。東晉南北朝均承其制。

  三種節常與都督、監、督聯稱。《南齊書·百官志》敘晉制稱:“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一般說來,使持節都督最多,持節都督較多,假節都督兩晉較多而南北朝少見。使持節監唯兩晉宋齊常見,持節監東晉以後少見,假節監兩晉最多。使持節督南朝多而北朝少,持節督同前,假節督齊、梁多用於小府。

  加節都督的黜陟,幾乎完全體現在都督、監、督的升降上,節的升降南朝唯梁夏侯夔由持節遷使持節一例。這也是因為都督與節使性質相同而都督權重並易於體現。如《隋書·百官志》載陳朝官品,凡單車刺史,不論持節、假節,加督進一品,都督進二品,即以後者為進品依據。三種節均不與都督配搭的事例也多見。三種節分別加於將軍,仍起監督軍事的作用,權限與《晉書·職官志》所敘同。此外則同於西漢,仍是節使。

  隋以後,假節極少見,使持節、持節都是虛銜。唐使持節例授都督;持節例授刺史,由於是“例授”,所以唐代史書敘人歷官,凡及刺史即多不綴“持節”。其時“旌節”也與前代的不同,具有二義,《舊唐書·職官志》稱:“旌節之制,命大將帥及遣使於四方,則請而佩之。旌以專賞,節以專殺。”這裡的“節以專殺”雖與《晉書·職官志》所敘大旨同,但已是專授予節度使的權力象征,不再是例授的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