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日本侵略軍屠殺中國人民的重大暴行之一。又稱“南京慘案”。1937年12月13日日軍侵佔南京,在日本華中方面軍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師團長谷壽夫的指揮下,對中國軍民進行瞭長達四十多天的大規模屠殺,殺害瞭無辜市民和已放下武器的士兵共三十萬人以上:據中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查證的集體屠殺並毀屍滅跡者,共二十八案,被害人數達十九萬多人;日軍還普遍地分散進行屠殺,屍體經慈善團體掩埋者達十五萬餘具。日軍採取的手段極其殘忍,除槍擊外,還有砍頭、剖腹、活埋、火燒、水溺溺、支解四肢,等等。(見彩圖)

1937年12月13日日軍侵占南京,40多天屠殺中國人民30餘萬

  日軍除瘋狂進行大屠殺外,還滅絕人性地奸淫婦女。從幼女到老婦,甚至孕婦都難以幸免,很多婦女在被蹂躪後又慘遭槍殺、刀戳和毀屍。在日軍占領南京的一個月中,市內就發生瞭約兩萬餘起強奸婦女的暴行。此外,日軍所到之處,均遭大規模的搶劫,使十室九空。搶劫之後,縱火焚燒,巨火濃煙,籠罩全城,全市被燒毀的房屋達三分之一以上。

  抗日戰爭勝利後,侵華日軍在南京犯下的血腥暴行得到瞭清算,松井石根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處以絞刑,谷壽夫被引渡給中國政府處死。為瞭紀念這場震驚世界的慘案,1985年,南京人民在當年日軍集體屠殺中國人的現場遺址之一的江東門建立瞭一座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並在展廳陳列瞭大量的資料、文獻、圖表、照片和實物,揭示瞭侵華日軍占領南京後殺、燒、淫、掠的種種暴行。此外,還在其他屠殺現場如燕子磯、草鞋峽、中山碼頭、漢中門等遺址及遇難同胞屍骨叢葬地中華門外等處,建立瞭十五塊紀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