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時期中央政府所在地,國傢政治中心。1912年元旦,南京臨時政府在江蘇省江甯府城成立,改江甯府為南京府,將南京定為中華民國首都。同年4月2日,臨時政府北遷京師,稱北京,改定為中華民國首都;裁南京府,稱江寧縣。10月,裁順天府,置京兆地方,其行政首長稱京兆尹。1927年4月18日,國民政府在江甯縣成立,改江甯縣城區為南京特別市,並定為首都。1928年6月8日,國民革命軍進入北京,6月20日改北京為北平特別市;北京政府宣告結束。

  1932年1月28日,日軍在上海發動“一·二八”事變;29日,國民黨臨時政治會議決定國民政府遷駐河南省洛陽縣。3月6日,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在洛陽舉行,定洛陽縣為行都,以陜西省長安縣為陪都,定名西京。國民政府改長安縣為西京市,直隸行政院,但僅設西京市籌備委員會,並未成立市政府。同年11月,國民政府自洛陽遷返南京,撤銷洛陽行都。

  1937年10月,因淞滬戰場已呈不利形勢,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遷都四川省重慶市(省轄)。10月30日,國民政府決定遷都重慶市;11月17日,國民政府遷重慶辦公。1939年5月,重慶市改為行政院直轄市;1940年9月6日,國民政府定重慶為陪都,直隸行政院。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1946年5月5日,國民政府自重慶還都南京,但永定重慶為陪都。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平成立,改北平為北京,並定為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