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管理機構、制度、政策、方法和法規等的總稱。是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經濟管理體制相適應,並隨其變化而相應變化。

  價格管理體制主要是事權劃分。哪一層機構有哪項任務,管理哪些商品和勞務價格,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的規定。中國自1979年經濟體制改革以來,逐步下放瞭價格管理許可權,改變瞭集中過多、管得過死的管理體制,正在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價格管理體制;改變瞭單一的計畫劃價格管理形式,形成國傢定價、國傢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管理形式;價格監督檢查成為管理價格的重要手段,通過監督和檢查,糾正、處理違反法紀的行為,使國傢有關價格的政策法令得以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