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當年外債還本付息額與商品勞務出口額的比率。是衡量一國償還債務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國際通行的償債率計算公式為:

  各國的經驗表明,償債率是一個臨界線,一般來說,超過20~25%的償債率,是還債能力有問題的信號。如果超過償債率繼續借入外債,就就有可能出現到期不能償還的現象,以致影響借款國的國傢信譽。

  根據償債率的一般標準,可以計算出一國在現有外匯收入的條件下借入外債的適度規模,或者在現有外債的基礎上所要求的出口收匯規模。但是,在衡量償債能力時,當年償債率並不是唯一的依據。由於借款國各筆債務的期限、利率等條件不同,實際還本付息額各年不同,有的國傢各年度的償債率變化很大,衡量償債能力時要考慮到這些因素。

  衡量一國償債能力,還要根據借款國的外匯儲備、國際收支、國內生產等綜合考察。尤其是外匯儲備,對於債務國來說,應該保持適度的外匯儲備,如果外匯儲備低於一定的程度,即使沒有過多的債務也會出現清償困難。有的國傢還用其他比例作為債務監測的指標,如未清償債務餘額和商品勞務出口金額的比例、按人口計算的平均債務、未清償債務餘額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等。與其他債務監測指標相比,償債率的優點是能反映出優惠債務在債務餘額中所占的比重,因為優惠債務導致較小的償債額;但缺點是不能反映因債務重新安排或拖延還本付息所尚未支付的償債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