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中央銀行之間簽訂的一種官方協定,規定彼此以本國貨幣為對方提供一定數量的信貸額度,一國的中央銀行可以在協定規定的總額內用該國貨幣向另一國的中央銀行兌換其貨幣。

  產生與發展 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國際收支狀況不斷惡化,美元地位日漸衰落,美元匯率波動頻繁。1962年3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為瞭保衛美元地位,由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出面,與西方14個主要國傢的中央銀行和設在瑞士巴塞爾爾的國際清算銀行簽訂瞭貨幣互換協定,即互惠信貸。它規定瞭每傢銀行承擔的以美元表示的出資額度。當外匯市場發生拋售美元風潮時,美國便可在規定的額度內用美元兌換等值的對方貨幣,在市場拋出,買回美元,抑止美元匯價的下跌勢頭;當美元匯率上漲時,出售美元,買入外匯,控制美元匯價的上升。其他國傢必要時也可以用本國貨幣向美國購買美元。然而由於美元不斷出現危機,利用這一協定的主要是美國。在美元危機不斷加深的情況下,互換貨幣的額度也不斷提高。總額最初由117.30億美元擴大到1973年的197.80億美元,以後又增至201.60億美元。1978年3月,美國和聯邦德國雙方同意將兩國之間的額度由20億美元增至40億美元,總額從而達到221.60億美元。1978年下半年,美國經濟進一步惡化,美元匯價一跌再跌,11月1日卡特政府宣佈瞭一系列阻止美元下跌的措施,其中包括增加同聯邦德國、瑞士和日本的互換貨幣額度,分別由40億美元、14億美元、20億美元增至60億美元、40億美元和50億美元,從而使協定總金額高達297.06億美元。進入80年代,美國已擁有最大的雙邊互惠信貸安排網,互惠貨幣安排繼續增加,1980年初已超過300億美元。14國中央銀行和國際清算銀行承擔的總額為297.60億美元。盡管如此,在嚴重的通貨膨脹壓力下,美國政府采取瞭嚴格的緊縮政策,官方再貼現率和商業銀行優惠放款利率一再出現創紀錄水平,美元匯價方逐漸由疲轉強,貨幣互惠協定的利用率有所下降。

  作用 主要用於各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幹預。當一國的貨幣匯率在外匯市場上下跌時,該國的中央銀行可以根據互惠信貸協定,借用其他國傢的貨幣在外匯市場上購買本國貨幣,阻止本國貨幣匯率進一步下降。互惠信貸減少瞭各國中央銀行依賴黃金和其他儲備資產進行各種幹預和清算的需要,可以為各國政府幹預外匯市場、籌集資金和幫助有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傢擺脫困境。參與這種協定的其他國傢,也可以在約定的額度內,借用美元來抵擋拋售本國貨幣的風潮。

  特點 互惠信貸是兩國中央銀行之間簽訂的官方協定,有一定的期限和匯率保證。一般情況下互惠信貸交易是暫時性的,借款的中央銀行必須在3個月內償還對方。如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商定展期。